3月1日,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辽宁三个落马官员被处理:
辽宁省辽阳市委原书记唐志国被开除党籍;
辽宁省凌源市委原书记王志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辽宁省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刘垠被开除党籍。
图源:辽宁省纪委监委网站
唐志国(资料图)
公开信息显示,唐志国,男,汉族,1954年10月出生,今年70岁,1973年参加工作,197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经济师。
唐志国曾任葫芦岛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辽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辽阳市市长,2010年任辽阳市委书记,2014年卸任。
这是官方首次证实唐志国已被查。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显示:
唐志国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通报提到,唐志国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同日,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刘垠被开除党籍、凌源市委原书记王志刚被双开。
这也是官方首次披露他们被查的消息。
刘垠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并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房屋装修服务,违规占有公物,违规经商办企业;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王志刚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在生活保障方面谋求特殊待遇;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在重大项目投资建设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凌源众泰供热有限公司“9·29”火灾责任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新闻延长线:
2024年2月23日晚间,辽宁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辽宁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主任委员王凤波被双开。
上述消息披露了王凤波被查的消息。
公开信息显示,王凤波,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王凤波也曾任辽阳市委书记。2015年10月,王凤波任辽阳市委书记,2021年卸任。王凤波在担任辽阳市委书记期间的多位同僚已经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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