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日报》消息,4月3日,天津市级政法单位领导干部会议召开。市委书记陈敏尔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周德睿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市委决定。根据天津市委决定,衡晓帆同志任市委政法委书记,王庭凯同志不再担任市委政法委书记职务。
3月28日消息,中共中央批准:王庭凯同志任天津市纪委书记;衡晓帆同志任天津市委常委。
3月29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免去衡晓帆的天津市副市长职务。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衡晓帆,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山西侯马人,中共党员,法律硕士。
衡晓帆曾任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青年工作处副处长、宣传处副处长、秘书处处长,出入境管理处政治委员,昌平分局政治委员,西城分局政治委员,2011年5月任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
2015年,衡晓帆出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后出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2018年8月,衡晓帆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正局级)、常务副局长。2019年3月,衡晓帆调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20年4月任自治区副主席。
2022年10月,衡晓帆调任天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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