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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眼丨男孩摔倒后昏迷,家长“怒砸门店”?责任归属引争议→

厦门网
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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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网综合极目新闻、红星新闻、央广网、东方网、法治日报等

编辑:姚欢

审核:李伊琳、赖旭华



因为孩子在超市内奔跑时摔倒

家长直接选择了砸店?


近日

相关话题冲上热搜第一

引发大量网友关注


男孩超市奔跑后摔倒


据网友爆料,10月19日晚9点多,一名男孩在湖南长沙的一家盒马鲜生超市内奔跑时不慎摔倒,导致短暂晕厥。



网传孩子妈妈发布的医院诊断书称,10月21日,男孩到医院检查诊断,病历显示“多处损伤、脑震荡、右侧顶部头皮血肿”。家长认为孩子摔倒时没有工作人员上前扶起,且表示孩子目前还在昏迷,就此事去盒马打砸店内商品,想要讨说法。



盒马回应:可以走法律途径


据极目新闻报道,事发的盒马鲜生门店回应称,男孩在门店跑动时不小心摔倒,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去问询是否需要联系家长或拨打120,孩子站起来说“没事”后自行离开,目前双方正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盒马鲜生官方客服回应记者称,此事已经上报处理,目前暂不知处理结果。


另据红星新闻消息,此事发生地为湖南长沙的盒马鲜生梅溪青秀店。记者给相关抖音账号留言,试图联系男孩母亲,但未获回复。


10日中午,盒马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家长到门店讨说法的情况属实,担心孩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建议走正常途径协商解决问题。事发之后,盒马门店一直跟进处理此事,但双方未协商达成一致。


网友热议

对于家长的做法

网友们并不认同























还有不少人认为

发生此事是

家长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























孩子在公共场所摔伤

究竟该由谁赔偿?

孩子在公共场所摔伤

究竟该由谁来赔偿

国内多起

已判决生效的案例发现

法院并未一刀切

判定公共场所方承担全部责任

案例一

在广州,一名家长带着两岁的女儿到儿童乐园游玩滑索项目时,不幸摔伤缝了15针。本案经增城法院审理后,判处游乐场所担责70%,监护人担责30%。


法院解释,从儿童乐园方面看,存在管理松散、疏漏,未在滑索游玩区域内安排专人看守巡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未尽到充分的安全警示义务,经营的游戏设施未达到安全标准。


另一方面,孩子监护人应当知道游玩滑索项目对尚未满3岁的孩子来说具有较大的危险性,非但未予阻止,仍积极帮助孩子独自游玩该项目,结束后亦未及时将孩子放下致使跌落受伤,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未尽监护职责。

案例二

广东深圳,一名9岁女生在舞蹈培训机构下课后奔跑玩耍时不慎摔伤,家长告上法院索赔。最终,法院审理认定培训机构、孩子各承担50%赔偿责任。


法院指出,培训机构对事发活动场所具有他人不可比拟的控制能力,最可能预见潜在发生的危险和损害,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害发生,应对参加培训的学员,在进入机构至学习结束离开期间,尽到足够的教育和管理职责,但机构老师对于学员在课后休息期间奔跑玩耍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在管理方面存在疏忽,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同时,学员在事发时已年满9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在下课期间因自身原因摔倒,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亦应承担相应责任。

案例三

在湖南,一名学生在学校的商店门口不慎摔伤。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学生自身有一定过错,应自行承担30%的责任。同时,事发地段属于学校管理范围内,学校作为管理人未尽到相关管理、保护义务,具有较大过错,应对本次事故的发生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带娃时

家长一定要注意以下细节!


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承担起对孩子安全教育的责任。可以通过日常生活中的事例,向孩子讲解在公共场合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让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例如,在过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在商场里要跟紧家长,不要随意奔跑等。

做好对孩子的监护照顾

未成年人尤其幼儿对危险性的认知不足,为了确保孩子的安全,家长应时刻关注孩子的情况,不要只顾看手机,走路、上下电梯、过马路等要牵着孩子的手,叮嘱不要乱跑;选择适合孩子年龄段的娱乐设施,并且密切关注孩子情况。


尾声





预防未成年人

在公共场所受伤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

应当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

以及完善应急预案

确保场所内的设施安全可靠

同时能够有序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对于家长来说

日常应注重教育孩子遵守规则

帮助孩子树立安全意识

减少潜在的风险

外出时密切关注孩子的动态

避免孩子因不当行为而引发意外





END

晚安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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