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 况 通 告
近日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在近期组织食品安全抽检的
17大类食品900批次样品中
检出7大类食品20批次样品不合格
其中涉及
镇江1家销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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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罐头、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酒类、餐饮食品、蜂产品、水产制品、方便食品、肉制品、饼干、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和乳制品等17大类食品900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和水产制品等7大类食品20批次样品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连云港市东海县房山镇颂福百货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宿迁市宿城区巧玲儿麻辣烫店使用的汤锅,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泰州市利群商业集团华东商贸有限公司丰收店销售的标称重庆麓小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卤鸡翅(五香味)(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镇江市润州区艺聪水果经营部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淮安市清江浦区发现地大酒店销售的醋泡海蜇(自制),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南通市崇川区漫捷食品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大连竹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洋蔬菜(烘干压缩裙带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苏州市锦丰新天地菜场俞忠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南京市栖霞区王凯锅贴店使用的味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宿迁市泗洪县双益商贸中心销售的山芋粉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无锡市北塘区何可磊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连云港市海州区鼓楼社区六月六砂锅店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淮安吉得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超和龙山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胸肉(鸡肉),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扬州市广陵区管管餐饮经营部使用的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标称江苏洁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银瑞®牌含乳脂奶油,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江苏明都超市有限公司常州湟里第三连锁店销售的百合(大),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王发小吃店使用的馄饨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无锡市锡山区峰婷酒业商行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标称常州唯一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参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十八、徐州市新沂市姐妹水果批发部销售的果冻橙,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叄壹叄火锅店使用的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盐城市响水县东磊蔬菜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一、噻虫嗪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二、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中检出大肠菌群,存在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餐(饮)具中大肠菌群应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产品消毒方式不符合要求,清洗消毒不彻底未达到消毒灭菌效果,也有可能是产品经消毒后存放条件不当或操作不规范而被二次污染造成的。
三、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四、吡虫啉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吡虫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五、铝的残留量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海蜇加工过程需要使用大量的盐和明矾(硫酸铝钾)盐渍新鲜海蜇,使其大量脱水而成,同时起到防止海蜇腐烂的作用。海蜇产品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粉皮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商家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六、铅(以Pb计)
铅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沉积,危害人体健康。食品中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时未对原料进行严格验收,由生产原料或辅料带入到产品中,亦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七、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动物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八、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肾脏、骨骼生长造成危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违规使用。
九、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
十、氯霉素
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氯霉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鸡肉中检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饲料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十一、酸价(以脂肪计)
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十二、镉(以Cd计)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所致。
十三、酒精度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品质。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有偏差;还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
十四、联苯菊酯
联苯菊酯为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属于低毒性或中等毒性、高效低残留型农药。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联苯菊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联苯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联苯菊酯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农药。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刘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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