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警察连开22枪击毙嫌犯,获破格提拔

困难群众 LBS 2022-10-05

11月6日,台湾检方做出决定,不会起诉2名连开22枪击毙通缉犯的警察。


2名警察所在的高雄市警局更是高调地“护犊子”,认定当事警察“表现英勇,及时压制歹徒,准备破格提拔”。


到底怎么回事呢…


3月27日深夜,台湾省高雄市警员余和谦、施建安巡逻遇到1辆违停轿车形迹可疑,要求对方熄火接受检查。不料当时车内后座的嫌犯陈祈安拿枪给驾驶座陈姓男子、右前座的洪姓男子,要求2人将子弹上膛,准备开枪拒捕


警员余和谦发现车内3人不听命令,站在轿车右前方举枪,喝令“下车”。嫌犯陈祈安一开门便扣动扳机,幸好子弹未打出。余和谦退后,急喊“有枪”,并迅速开枪压制对方,与站在车后方的施建安共开22枪


开枪导致嫌犯陈祈安负伤,被送医急救后不治。


家属不服


嫌犯陈祈安家属提告指出,余和谦应注意勿伤及陈祈安致命部位,却使躲入车内的陈祈安中弹,导致陈祈安大量出血死亡,涉嫌业务过失致死罪

检方判定


检方调查显示,陈祈安的手枪内2发子弹的弹底有撞击痕迹,证实曾开枪。从车内又搜出冲锋枪2把、改造手枪4把、子弹506发等,确认陈祈安一方火力强大,危及警察性命,也可能伤害民众(警员有功)。


检方再勘查记录画面,认为余和谦见对方开枪时无法判断车内枪弹及人数,已属危急情况,朝轿车射击符合警械使用条例,没有过失,故不予起诉(警员无过)。


对 (shāng) 比 (hài)


链接:1·12 贵州警察枪杀村民案

(民警张磊被判8年)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磊在依法处警过程中,遭到被害人郭永志、郭永华的暴力阻挠和攻击经鸣枪示警无效后,近距离开枪造成二被害人死亡,张磊的行为是制止二被害人不法侵害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二被害人以暴力方法抗拒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具有明显过错,但二被害人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尚未危及张磊的生命安全,张磊枪击导致二被害人死亡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系防卫过当,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个判决堪称经典中的奇葩,奇葩中的经典。判决书让广大基层民警内心犹如大热天里一道冷空气,从此出警能不带枪最好都不带枪,带了比不带还麻烦,还危险。就是开起枪也是扭扭捏捏犹犹豫豫的,就怕将自己送进牢房中,甚至我们可以有理由怀疑四川仁寿派出所长本来可以不用牺牲…


看到没,这就是人家的“隔壁公司”。一个是研判警察“已属危急情况”、“无法判断”,一个是研判警察“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过当”。说明什么呢?一家是“恶警”的保护伞,一家心系“民众”安危呗!


真该让公诉机关的人去一线体验体验下!


再回来看台湾的事件,警察连开22枪,显然目的就是一个,把人打成筛子,必致之于死地。嫌犯武器一亮出,现场就是战场,几秒钟时间内瞬间发生的交火,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哪有什么打腿还是打手的。


如果有人说台湾这起事件和贵州事件无法相提并论,一个是持枪拒捕,一个是拉拉扯扯用砖头砸,危急程度不同不能比较的话,那么请把你的头伸过来,我给你体验体验砖头的威力。


更何况除了砖头,还有匕首,砍刀,还有“抛物线”的铁锤子,谁告诉你冷兵器就不构成威胁了?


来看看,就小刀子而已嘛,没什么威胁的…▼


究竟是没有威胁,还是基层的民警命贱呢?


为什么总有人向往着自由人类的灯塔之国的“人权”,又要选择性地眼瞎,看到歹徒被按到在地上,就要流下怜悯的泪水,而看到警察喷涌的鲜血却当视而不见?


链接:为什么美国警察在实战中绝对不允许鸣枪示警,还要把人打成马蜂窝,还有没有人权了?


美国警察鸣枪警告属于违法行为,因为可能导致误伤,而且要求一旦开枪,要连续射击,务必在短时间内使对方丧失反抗能力,所以美国警察不开枪则已,一旦开枪,往往就会将弹匣打空,彻底将对方击倒,打成筛子,打成马蜂窝,简单说,就是以彻底击毙为目的,而不是击伤



美帝的警察就是比较金贵,人民群众摸不得,碰不得,更别说调戏了。叫你举手不举手,别说掏武器挑衅,连掏身份证都可能把你当场乱枪击毙。


反观人民警察,在处理持刀暴恐歹徒事,不近身肉搏一番,不被剐点肉下来,不负伤不挂彩,枪是不敢响的,甚至命都搭上了都还不敢开。为什么?


链接:处警过程中,一把柴刀削过了警察的头顶,鲜血直流...




明知道对方是亡命之徒,穷凶极恶,又携带砍刀,还让辅警民警肉身搏斗,这种对嫌犯无限的宽容,恐怕全世界警察圈里也找不出几家了。


就在前天,小编第一时间转发过的香港港铁车站发生枪击事件,还不要小看这起事件,港媒称“这是本港女警有史以来,首次在执勤中开枪执法”,号称“第一响”(几次走火的除外)。



当日7时40分,深水埗港铁站有大批赶往上班的市民。一男一女PTU警员,在站内进行反罪恶巡逻。警员在大堂近D2出口发现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遂上前将他截停查问,其间对方突然从挂在胸前的背囊,取出一把约15公分长的界刀,不停挥舞。警员见状立即退后戒备,高声警告:「咪郁,放低把刀!」但疑犯没有理会,继续挥刀往前冲,女警临危不乱,拔枪瞄淮持刀男再次发出警告,但对方仍衝前扑至距女警仅一米处,女警遂果断开枪,后被多名接报赶至的警员按地制服。


事后,香港警方初步调查后确认,该名女警是“根据武力使用守则及当时现场环境,作出正确判断,防止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及成功制止一宗暴力罪行”,处置及时得当,给予褒奖。


如果是在内地,首先可能没有枪,其次有枪能开吗?


对方只不是拿着一把15公分长的“小刀”,只不过是扑了过来而已,威胁急迫到了极限了吗?为什么开枪?


警察一点彩都还没挂,就这样轻易地结果了人家性命,人命关天,不要说开枪后会被褒扬,不被处理,不被义愤填膺的媒体和公知喷死就很好了,所以只能是空手夺白刃,夺下来了是应该的,夺不下来搞不好又要点白蜡烛,照片挂墙上,还要被喷“警察干什么吃的,这都搞不定”。


差距是什么?

当我们还在没有枪开,有枪不敢开时候,要挨上几刀血贱街头,才敢开枪的时候…



资本主义警察局的领导,正在给那些勇于开枪的警察放假30天、做心理辅导。


美国芝加哥警察处警中,连续数次高喊要求华裔男子陈文明放下手中的刀子无效,对其连续开枪,开枪的警察被放行政假30天,放松心理。


澳洲警方面对持刀可疑男子,反复要求其放下刀具,男子却一再无视。警员朝其开枪,男子送医后不治身亡。对此,警察工会唯一的表态是:警方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像这样的枪击事件,它会对警察造成巨大影响,有些影响是不可逆的,将会对警察做出帮助,帮助他们走出因此事而造成的心理影响。”


万恶的资本主义警察,面对人民如此冷漠,草菅人命,只想着自己手下警察的感受…公知大V们,人权斗士们,你们在哪里?


要是大陆民警开了这22枪,又是什么结局呢?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