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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视频曝光!民警传唤过程中遭暴力反抗牺牲过程
12月6日21点34分,五泄派出所接到当事人杨某报警,称自己在五泄镇古塘村上戚自然村某袜厂被打伤。
杨某在该袜厂打工8年,贵州人,当晚他去找袜厂老板童某结算工钱,但刚一开口,童某态度十分恶劣,双方发生口角与肢体冲突。
接警后,张勇协同另一民警以及辅警三人,赶到现场。张勇去的时候,老板在楼上,杨某在楼下。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张勇他们打算带老板童某回派出所调查。
当时童某的情绪比较激动,张勇等对其现场进行劝导,期间童某反抗激烈,推搡张勇和他同事,张勇被推倒在床上,从床上滚下来。
此外,童某和他老婆、母亲拉扯民警,朝他们吐口水……童某甚至从茶几上拿起水果刀,想威胁民警,辅警当场拦住,并夺下刀。
于是,张勇打电话请求支援,第二批民警立即赶到现场。
童某被民警按在床上控制住,期间他还企图拿床上的铁锤袭警,被民警夺下,并将其戴上手铐,带出房间,来到走廊上。
在走廊上,民警张勇突然瘫倒在地上,其他民警第一时间跑过去,及时拨打120。
12月7日1时26分许,张勇同志因抢救无效因公牺牲,据抢救的医生透露,张勇可能属于心源性猝死。
……
嫌疑人死了,关心的人会很多。
如一楼所说,警察死了,只是内部关心,嫌疑人死了,全国关心。
没错,身份一对换,评论上千万,惊动海内外!
教官不是教了嘛'让嫌疑人举起双手,从左慢慢向后转、停、跪下、扒下、两臂伸直、掌心向上、头向左看…
针对此类警情,公安部要求民警执法要坚持平和、理性,对待有未成年人的当事人,要教育其配合执法,当好表率。
现场需要采取强制处置措施的,也需要遵循最小武力原则,如尽可能徒手制止,依法使用警械制止的,可使用催泪喷射器。
面对特殊当事人的侮辱殴打等行为,民警不可采取报复性侮辱性措施,甚至与当事人厮打,应当根据现场情况,规范徒手制止,或者使用警械制止,当场制止后立即带离现场,带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一群民警被围殴,所长跪下苦苦哀求:你们不要再打了,我给你们跪下了…
再看美帝警察,两三人按住一个已经无力反抗的青年,左右开工,施以老拳…
事后检察官居然还认定:合法合规,没有不妥,原因是不配合警察执法,“不配合”包括大喊大叫、以及在某国法院可能会说的“本能性自我保护”之类动作,根本不需要有攻击行为,要是敢于有暴力反抗,可能已经挨枪子了。
民警赶到,大声表明警察身份,并口头警告要求对方放下手中的菜刀,持刀男子依旧无动于衷。
民警鸣枪警告,男子犹豫一下,咣当一声把刀丢地上了。
枪一响,“天地都安静,唯一不安的是你的决定…”
难道有枪不用非要这样,“尽量避免伤害嫌疑人”?
“张勇做事非常认真仔细,经常到辖区去走访,他几乎认识了村里的每一个人,还能直接叫出他们的名字。凡是和张勇接触过的村民,都会夸一句‘这个民警态度真好’”!
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丧胡尘。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