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媒体报道截图
“还让不让人说话了”
“对吐槽必须有一定的容忍度和宽容度,不能动辄滥用职权”
“执法人员必须作出解释和公开道歉”
“操”警察一声:判2月、罚6万
“有牌流氓!”怼警四字:拘35天、罚3.5万
挥手碰到女警胸部:判拘押3个月
局长:“执法要凶,要大声,要野蛮,要大胆使用警械”
省领导:“推一下警察,都要立即逮捕!”
视频:台湾警察真是“玻璃心”啊!
法制日报谈“奶奶的腿”:让尊重民警执法成为一种习惯
这份指导意见:遇驾车闯关可直接击毙!
交警不能用阻车钉拦车:车辆违法未处理不具有急迫的危险性?
交警队表示:“绝不护短、有错必纠”…又拘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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