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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应让警察承担医院安保工作”:人大代表如是提议

困难群众 LBS 2022-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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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安警察直接承担医院的安保工作,取代现有医院内保模式……医院理应当像机场,车站,广场等一样,由公安警察部门负责安保。”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甘华田提交了一份《建议尽快出台维护医院安全秩序的管理条例》的代表建议,建议提出:以公安警察直接承担医院的安保工作,取代现有医院内保模式。


甘华田表示,去年12月底,我国通过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首次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是公共场所,这意味着医院不再属于《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内保单位,医院从内部安全上升到公共安全层面,也使医院的治安主体从“保安”上升到了“公安”,理应当像机场,车站,广场等一样,由公安警察部门负责安保。


他说,如果目前不能完全由公安承担医院的安保,也应该采取以公安为主,医院保安为辅的模式,而不是目前许多医院采用的以医院保安为主,公安为辅的模式。

“我认为这是一条当前有效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好办法。”

不仅是甘华田就“伤医问题”提出议案,全国人大代表、陈香美院士也提出:“出现重大恶性暴力伤医辱医案件要问责”。

他建议采取长效措施,切实提高医护人员安全保障和社会尊崇,包括:

  1. 明确包括医闹、暴力伤医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2. 明确涉医案件联动处置机制,医护人员在人身安全可能受伤害情况下,有权在获得警卫监控保护后再继续提供医疗服务;

  3. 建立医疗诚信黑名单机制,与社会征信系统并轨;

  4. 建立医疗机构重大恶性暴力伤医辱医案件的问责机制;


关于问责机制,“伤医事件幸存者”赵立众也呼吁:

“……要把杀医案件当作重大责任事故,像矿难一样进行问责、追责,实行一票否决制,纳入官员渎职范围之列……”。

只是,不知道如果真问责了,最终又要问到哪一层呢?

网络图片 / 图文无关

嗯,还有路上经常被叫“保安”,原来是有原因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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