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原总队长被降为一级主任科员,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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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原总队长(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原一级警务专员田玉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田玉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人事方面利益;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本人或亲属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工作纪律。
田玉国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同时,鉴于田玉国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真诚认错悔错,对其可予从轻、减轻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田玉国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主任科员,办理退休手续;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田玉国简历
田玉国,男,汉族,1962年4月生,山东青州人,大学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山东省公安厅交通处车管科副科长、交通警察总队副总队长等职。
2001年2月,任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交通管理局)政委(正处级);
2010年5月,任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交通管理局)政委(副厅级);
2015年1月,任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总队长;
2019年1月,任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总队长(交通管理局局长);
2020年12月,任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总队长(交通管理局局长)、一级警务专员。
2021年9月11日,主动投案,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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