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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被双开!

LBS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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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清廉常德


据“清廉常德”3月7日消息,日前,经常德市委批准,常德市纪委监委对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陈有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有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干部选拔和岗位调整中谋取利益,并从中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陈有万作为长期在公安系统担任领导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政商不分、与民争利,以民间借贷之名,行权钱交易之实,知法犯法、执法犯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常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有万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有万简历

陈有万,男,汉族,湖南安乡人,1963年9月出生,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公安武陵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 1979.09-1981.07 湖南省警察学校刑侦专业学习

  • 1981.08-2002.01 常德市公安局工作

  • 1992.08副科级侦察员、公安武陵分局城南派出所副所长(挂职)

  • 1994.02技术科副科长,1997.04刑警支队重案侦查大队大队长,2000.03禁毒支队支队长(其间:1986.10-1988.12湘潭大学法律专业自考专科学习毕业)

  • 2002.01-2003.06 常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

  • 2003.06-2005.08 常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副处级)

  • 2005.08-2007.09 津市市公安局政委(高配副处级)(其间:2005.09-2007.06湖南文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自考本科学习毕业)

  • 2007.09-2008.07 石门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高配副处级)

  • 2008.07-2012.11 石门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2008.10县长助理,石门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 2012.11-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公安武陵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来源 | 清廉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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