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市公安局原局长被开除党籍!从警仅3年,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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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东省纪委监委6月17日消息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潮州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陈声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陈声亮/资料图 图片来源:南方法制报
经查,陈声亮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贪图享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长期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项目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声亮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声亮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个人简历
陈声亮,男,汉族,1958年10月生,广东揭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09-1982.07 在汕头地区五.七农学院果林专业读书;
1982.07-1983.11 任揭西县京溪园农业站技术员;
1983.11-1984.12 任揭西县京溪园区公所林业办事员;
1984.12-1985.12 任揭西县京溪园区公所林业助理;
1985.12-1987.04 任揭西县京溪园区公所副区长;
1987.04-1989.01 任揭西县京溪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1989.01-1989.09 任揭西县京溪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89.09-1993.06 任揭西县京溪园镇党委书记;
1993.06-1998.04 任揭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98.04-1998.12 任揭阳市国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期间:1996.09—1998.12参加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函授并本科毕业)
1998.12-2001.06 任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期间:1999.09—2002.07参加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并毕业)
2001.06-2003.03 任揭阳市大南山华侨管理区委副书记、区管委会主任;
2003.03-2005.04 任揭阳市大南山华侨管理区委书记、区管委会主任;
2005.04-2006.08 任惠来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06.08-2006.10 任普宁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6.12-2012.07 任揭阳市委委员,普宁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2.07-2012.07 任揭阳市委委员,普宁市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2.07-2013.03 任揭阳市委委员,普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市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2013.03-2013.09 任揭阳市委委员,普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市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2013.09 - 2016.09 任潮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6.10 办理提前退休;
2022.03 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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