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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长接受春节固定“进贡”:老板送40万“拜年”,一送就是6年 | 所长、大队长、副局长也频繁“表示心意”

LBS 2024-01-08

警事

花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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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廉洁四川


“作为公安局长,我放低了自己的警戒线,放低了自己对于交友的标准,因为围猎的手段太多,稍不注意一放松,这些人就会锲而不舍不知疲倦地,不计成本地围猎你。”




视频来源:廉洁四川“案”理说

“胡小虎办案经验丰富,反侦察意识较强,这个方法不妥……”


“建议以市公安局名义通知其回来开会,然后在会场上把他带走。”


2021年7月的一天,在对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政府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胡小虎实施留置前,内江市纪委监委专案组正在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共商对策,尽力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专案组办案人员介绍,胡小虎一身光环的背后,沉淀着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较强的反侦察意识,这无疑给案件核查工作增添了极大的难度。故早在初核期间,核查组工作人员便刻意避开了胡小虎的工作圈、生活圈,通过“无感化”查核,对相关线索进行了查实。


此次留置工作也在精心商讨准备之下顺利实施。


“带走胡小虎时,能明显感觉到他身体发软。很显然,我们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而在留置室里,胡小虎迟迟不敢相信自己的处境,“这不可能,不可能在这里。”


他喃喃说出这句话,内心焦灼、如坐针毡。



内江市威远县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 胡小虎


面对镜头,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胡小虎做着沉痛检讨,作为曾经英勇的人民卫士,究竟是如何一步步走上了贪腐不归路……


近日“廉洁四川”《“案”理说》栏目对此进行了揭秘。


胡小虎,男,1967年2月生,上世纪80年代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从业即从警,在30余年的时间里率队破获过多起上级公安部门督办案件。


他曾任内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威远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


初到威远县任职,胡小虎还保持着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敢拼敢干的良好作风。


他反复告诫自己“江湖险恶”,要求自己与商人老板们接触一定要“坦坦荡荡”、“小心翼翼”


他回忆,当时看到身边一些老板们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甚至还产生过厌恶之情,但这种情绪很快被心中的落差感盖过。


胡小虎认为自己是正经大学毕业,但看着有钱的老板,斗大的字不认识几个,名字都写不好,却能够‘呼风唤雨’,这让他心生羡慕和向往。



内江市威远县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 胡小虎


“我开始选择性地与一些自认为可靠的老板们加深交往,渐渐地我体会到了很久找不到的温暖。”


2014年7月,胡小虎在检查威远县某煤矿作业时,与该矿业公司老板雷某结识,此后便经常和雷某一起聚餐吃饭、喝茶聊天。


随着在一起吃吃喝喝的次数增多,双方的私人关系也逐渐“牢固”。


2015年春节前的一天,雷某觉得时机已成熟,给胡小虎送来40万元“拜年费”,希望胡小虎在公司生产经营方面能够多给予支持,并承诺以后每年春节都会送上40万元“拜年费”。


看出了胡小虎的纠结,身边“知心”老板劝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官,早为自己做打算,不要到时候位子没了,身体垮了,家没顾到,钱没找到”。


胡小虎听从劝说,坦然收下了这笔钱。


此后连续6年多,每年春节雷某都会给胡小虎送上40万元“拜年费”。


经查,2014年至2021年,雷某仅以拜年名义就给胡小虎送了262万元。


安心收钱的同时,胡小虎也多次给予雷某“特别关照”。


2016年、2017年,威远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枪爆中队在执法中,先后两次对雷某的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但最终都不了了之。


胡小虎说,“我在跟管理和服务对象交往的过程当中,逐渐放开了我的私心,放低了自己的标准,开始讲究牌子、场合、地位。心里也发生了一些变化,跟有前科,或是三教九流的人,经常一起吃吃喝喝玩玩乐乐,‘交叉感染’也助推我走上今天这条路。”


一笔笔“巨款”让胡小虎对金钱的欲望攀升、膨胀,春节等节日也逐渐成为其固定接受“上供”的日子。


商人李某自2014年起,便雷打不动地分别于每年春节、端午、中秋为胡小虎送上“节日红包”,几年来共计送给胡小虎171万元。


单位里也流传着胡小虎春节要接受“上供”之说,从辖区内的派出所所长到禁毒缉毒大队的大队长,再到县公安局的副局长,总有人趁着年节给胡小虎“表示心意”。


“自己一旦到了这个时候,会忘乎所以,忘记一切。”


胡小虎明白,“应该时刻给自己敲敲警钟,时时刻刻给自己划条红线。”


但一切为时已晚。


2020年,威远县委原常委、县总工会原主席李磊被留置。曾与李磊共同分管过住建系统的胡小虎四处打探信息,担心被牵扯,后被其侥幸逃脱。


2021年,随着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启动,胡小虎没能逃过纪法的严惩。


2021年7月,胡小虎接受内江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1年9月,胡小虎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1年12月,因犯受贿罪,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胡小虎简历


胡小虎,男,汉族,1967年2月生,江西南昌人,1988年1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曾任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 1984.09-1988.07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 1988.07-1988.10 毕业待分配

  • 1988.10-1991.03 江西省劳改局第七劳改支队民警

  • 1991.03-1997.05 内江市公安局公安干部学校教师(其间:1992.05任副科级侦察员,1996.12任正科级侦察员)

  • 1997.05-1998.12 内江市公安局法制处民警

  • 1998.12-2001.12 内江市公安局法制处副处长(其间:1999.03-1999.06内江市委党校第二期科干班培训)

  • 2001.12-2002.04 内江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教导员

  • 2002.04-2009.01 内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 2009.01-2014.02 内江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 2014.02-2021.12 威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威远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来源 | 廉洁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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