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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火线提拔的公安厅副厅长,拟进一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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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发布涉及13人的拟任干部公示公告。其中,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军,拟任盟市党委副职。
曾在抗疫一线被火线提拔
2020年3月,人民网等发布消息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火线提拔6名干部,其中就包括李军。
当时的报道中提到:
李军同志,现任自治区公安厅科技信息化总队总队长,提任兴安盟副盟长、公安局局长。李军同志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勇于担当、以身作则、坚守一线,带领队伍加班加点快速研发上线了道路交通卡口人员信息查询系统,通过大数据手段,广泛收集信息为上级决策提供可靠支持,为一线防控人员提供有效线索,实现全区流动人员的及时管控,为自治区精准有力开展疫情防控发挥了积极作用。 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在担任兴安盟副盟长、公安局局长1年后,李军出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22年,他兼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直至此次拟任新职。
个人简历
李军,男,汉族,1974年11月生,山东单县人,内蒙古大学大学学历,工程硕士。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
1996.07—2001.09,内蒙古公安厅计算机管理监察处监察科科员(其间:1996年9月至1997年10月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大学路派出所锻炼); 2001.09—2004.10,内蒙古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安全监察科副科长、科长; 2004.10—2010.12,内蒙古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网络犯罪侦查技术行动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正科级); 2010.12—2015.06,内蒙古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副总队长(副处级); 2015.06—2017.12,内蒙古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调研员、政委(正处级,其间: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挂职任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7.12—2020.02,内蒙古公安厅科技信息化总队总队长; 2020.02—2020.03,提名兴安盟公安局局长; 2020.03—2021.04,兴安盟行署副盟长、盟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1.0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来源 | 综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