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记者就“易建联疑似嫖娼”求证辖区派出所:得到回应……
警事 | 花边 | 小工具 |
18日,红星新闻记者就“易建联疑似嫖娼”一事求证辖区派出所,得到回应。
10月18日,红星新闻记者将“易建联疑似嫖娼”线索、以及发现线索的路径反映至酒店所在辖区的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昨天(17日)他们就接到了相关的材料,掌握了网传酒店地址等信息,但其无法在电话里告知有没有对此事展开调查,“因为工作是涉密的”。
首先,根据公安部《关于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这表明,同性之间的性交易也被视为卖淫嫖娼。
其次,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可以看出,卖淫、嫖娼的行为是违法的,并且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这一法律条款并未特别区分同性或异性之间的卖淫嫖娼行为,因此可以理解为对同性之间的卖淫嫖娼行为同样适用。综上所述,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交易行为,可以构成卖淫嫖娼,并会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