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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事件:不能因为受害者有过错,就失去被同情的资格

2017-02-21 晏凌羊 晏凌羊

(一)

 

武汉砍人事件的照片在微信群里疯传的时候,我点开看了,无马赛克版本的,看得我心理不适到我吃不下去饭。

 

至于视频,就更不敢看了。

 

这是一场场面血腥、惨绝人寰的杀人案件。

 

据称双方因为一元钱起了争执,互不相让。进餐馆吃饭的胡某(杀人者)提异议说“菜单上写的是4块钱一碗面”,但最后姚老板要收5元钱。姚老板没有给他好态度,说“吃不起就别来吃”,还两次把他逼到墙角。接下来,悲剧就发生了。

 

综合现场多个目击者的描述,当时的场景是这样的:胡某冲到店内的案板上提起一把菜刀,挥刀就砍伤了姚某的一只腿和一条胳膊。姚某瘫软在地,但胡某已经杀红了眼,拎起姚某,往屋外面拖,拖到一辆汽车边上。姚某靠在车上已经动弹不得,胡某对着他的胸口连砍几刀,又一刀削掉了姚某的头盖。姚某倒地身亡后,胡某揪着姚某的头发,对着他的脖子连砍十几刀,生生把头颅砍了下来,还砍断了一条胳膊。事后,他还将满是鲜血和脑花的头颅顺手丢进垃圾桶内。

 

今晚看到消息,又说武汉警方知情人士告诉媒体了媒体一个细节:胡某当日中午是到这家店,想找活干。在店内坐了一个多小时,姚某并未聘用他,然后悲剧就一步步发生了。

 

胡某曾被鉴定为二级精神残疾,她妈说他性格不好,脾气暴躁,还曾将父亲打进医院养伤数月。有亲戚惹了他,结果过年走亲访友时他居然带上了两把菜刀。

 

而姚某的情况则是这样:有兄妹3人,弟弟去世后,他当了10年挖煤工人。为了给父母治病,姚某欠下20多万。5年前,他离婚后抚养独子。去年,姚某在儿子学校附近租个铺面开面馆。朋友称,姚某性格温和,“几十年没见他打过架”,节约且有规划。

 

(二)

 

案件的相关情况基本上就是这样。

 

但是,很遗憾的是:各种指责受害者的声音又汹涌而来。

 

说他本性贪婪、违背商业诚信随意涨价者有之,说他嘴贱、脾气暴躁所以自己作死者有之,说他“平时一定嚣张跋扈惯了这次遇到李逵了”的,也大有人在。

 

这样的逻辑非常熟悉:一个人够不够好,取决于TA是否被伤害。Ta们的逻辑是:你被伤害说明你不好,为啥别人只害你不害别人?

 

重庆一游乐园一个小姑娘坐游乐设施在高空中被甩出重重摔在地上死了,有人说:“谁让她去玩的?好好在家呆着不好么?”

 

广西柳州一家三口在南非旅游遭抢劫,皆中枪受伤,又有人说:“有病啊?去哪儿不好,非得去南非!”

 

只要出点事,总有人在并不是恶贯满盈的受害者身上再踩一脚。

 

比起谴责加害者,人们更容易指责受害者的原因,或许不过是因为潜意识里害怕加害者,所以觉得指责受害者更安全(至少Ta比加害者讲点道理)。


不停指责受害者的人认为,受害者之所以受害是因为Ta自己蠢、贱、贪婪、不与人为善,完全是Ta自己咎由自取。他们还以为,自己只要多加注意,加害者的加害行为就不会永远发生到自己头上。

 

如果一个人被歹徒抢了钱包,我们拿歹徒毫无办法,甚至潜意识里还怕TA,怕这种事儿发生在自己身上,所以只能找个软柿子(受害者)捏,用批评受害者不懂防范的方式来缓解自己对“被抢劫”的焦虑和恐惧......可抢劫本身就是该被谴责的,被抢了东西就是该被同情的,这点事儿都有人拎不清么?

 

一个人被轻蔑,产生不爽的心理是人之常情,但文明人如果因为感受到自己被伤害了,然后对他人进行反击,都要讲究一个“对等”和“适度”原则。

 

在这个案例中,胡某的行为“适度”吗? 

 

姚老板固然脾气不好,但罪不致死。如果他只是被胖揍一顿,那么可能会有很多人说他活该,但现在这样,他活该吗?


他开个饭馆,估计也经常会遇到上门挑衅的人,所以难免会信奉“你不狠,别人就欺负到你头上来”的原则。他那么说那么做固然不妥,但或许本意也不过是想给杀人者一点下马威。如果他知道他那么说那么做的后果是如此的惨烈,他一定在一开始的就会和颜悦色。

 

只可惜,他遇到的是一个有精神病嫌疑和反社会人格的人。

 

受害人已死,他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这么惨重的代价,不苛责嘲讽也是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我们在网络上,看到的只不过几张图片和些许言论,但如果身临其境或看到家属,心情自然也会不一样。


很抱歉,你可能要说我圣母,但在这种悲剧性事情上,我总是很容易产生共情力。比起愤慨,我更感遗憾。

 

人道主义精神里面,有一个“死者为大”的词。“死者为大”在我的理解,不是说要为死者洗白,要把黑的说成白的、邪的说成正的,而是在这个风口浪尖上,给家属缓过劲儿来的时间和空间。

 

现在最惊惧、最无助、最可怜的,便是老板的儿子,想象下都觉得心疼(我好想给他捐钱)。现在,受害者已死,而且是被用那么残忍的手段砍杀,我真心希望大家能多积点口德,多点同情心,别再给受害者家属“二次伤害”。你如何苛责、指责、谩骂受害者,他都听不到了,但他儿子可能可以看到。

 

没出事之前,怎么提醒受害者注意防范都不为过,都属于友善提醒的范畴;但出事儿之后才猛踩受害者,指责Ta这里没做对那里没做好,真的很不厚道。

 

每个人都会有压力大到很狂躁的时候,每个人都无法保证自己不会情绪失控,所以反思自我比指责受害者更有意义。

 

与其铺天盖地骂别人活该,不如反省自我,发誓今后要与人为善。


想想自己是不是有对陌生人不耐烦的时候?在别的地方受了气,是不是也会有把气撒到另外一个人头上的冲动?如果有,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三)

 

好多年前,我还住在广州某高校附近,考研究生的时候我还去过那所高校的自习室上自习。某一天,我听到一个事件:一个外来男性跑去该高校四楼自习室阳台外自杀,他看到一个瘦弱的女生也站在阳台上,然后抱起她就跳了下去。该男性当场死亡,女生则掉在二楼的挡板上,捡回来一条命,但似乎也残疾了。

 

更早的时候,还看过一个新闻:广州某天桥,一个妈妈带着孩子走在天桥上,孩子离她就两三米远,结果一个男的突然出现,抱起那孩子就把他从天桥上扔了下去…….

 

这样的恶性事件,每隔几年就发生一起。我们永远不知道,自己遇到的人会不会是一个神经病、潜在的杀人狂。这些人散落在广大乡村和城市的角落,谁知道会被谁碰上,他们又将会以怎样的方式爆炸?

 

你说这是时代的病、体制的恶、社会的错么?不能,因为发生得太过偶然。

 

你说这是人性本恶么?不能,因为善念和恶念的产生,有时只在一瞬之间。

 

就在今天,我也看到了一条富有正能量的新闻:坐标珠海市人民医院心内科病区,蓝色外套小姑娘六年前在街上突发心源性猝死,被路过医生救回来,后诊断为离子通道病,需植入ICD(体内除颤器),这几年救了她十几条命回来。前日小姑娘来更换ICD,但她对发病和放电非常恐惧。18号下午,在医院的走廊里,一位女医生遇到了走廊徘徊浑身发抖的她,伸开双臂拥抱了她,十几分钟,直到她平静下来。


 

希望所有的人都能被尊重、被看见,所劳有所获,付出的善意都有人懂得,不小心暴露的小脾气都有人包容,付出的汗水都能换来理解与支持。


虽然,这可能只是个理想。


(全文完,欢迎转发和分享)


往期类似文章:警惕“受害者有错论”


昨天的推送:韦小宝——爱财而不贪,好色而不淫(附金庸小说其他人物点评)



 

 

(一点碎碎念)那些教我们“为人为善”的技巧已经太多太多,而我只能无厘头地调侃一句:面相学有时候还是有点靠谱的,不信你搜索上海杀妻男、武汉事件中胡某等人的照片(恕我愚昧,对面相学这玩意儿我会带着娱乐心态了解下,但不用它来解释整个世界)......该维护正义时咱还是要挺身而出,因为不能把世界让给那些我们所鄙视的、看准你弱然后得寸进尺的人,但是,注意保护好自己。看起来能跟TA讲点道理的,咱就讲讲,至于那些长得就不讲道理的,咱还是绕道走吧,命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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