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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为什么会爱上性侵者?

2017-05-23 晏凌羊 晏凌羊

(一)

 

老早以前,我看过一条新闻,说的是俄罗斯一名20岁的年轻女子,三年前某日下课放学时,遭到一男子拖到一个公园灌木丛内,惨遭殴打和性侵。

 

她担心若是不从恐会遭对方杀害,因此没有反抗。

 

事后男子遭警方逮捕,警方发现他犯下的性侵案至少4起,被害人也都大约在16-17岁,而且犯案的地点都选在公园内,因此不少人称他是“公园性侵恶魔”。

 

法院审理期间,这名被害人都会到庭旁听,没想到却开始和对方传纸条传情。


她表示男子因为母亲罹患疾病,妻子又有负面丑闻,他才会借酒浇愁,因而做出失控的脱序行为。


奇怪的是,被害人说,自己已经原谅对方,甚至还觉得男子很浪漫,愿意和他当好朋友。她还表示,愿意替对方在法庭上求情,帮他争取最轻的刑度。

 

心理学家说,这类行为就叫“斯德哥尔摩效应”,又称人质情结。

 

简而言之,就是指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

 

我一直对这类问题缺乏深入的思考,直到看到MISS南做的这期关于爱上性侵者的节目。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r0504wth9xy&width=500&height=375&auto=0
(节目时长半小时,土豪请随意播放)

 

或许,这世界上真的有一些人是喜欢被性虐的,并能从这种被虐中获得快感,不然《五十度灰》也不会风靡全球。

 

这种性虐,出现在文艺作品里,可能看得人赏心悦目,但如果真实发生在某个女性身上,对她而言可能就是一场噩梦。

 

因为,出现在文艺作品里的、性侵女主角的霸道总裁长这样: 

 


而现实生活中性侵女人的男主角可能长这样:

 

 

爱上性侵者的故事,从来都屡见不鲜。

 

比如,前段时间自杀了的台湾作家林奕含,在接受访谈时开头就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女孩爱上诱奸犯的故事。


可是,这个爱上性侵者的女孩,最终还是自杀了。

 

我一开始,以为她可能也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候群,但后来看她的文字,再联想到现实中遭遇性侵的当事人的说法,我觉得真不能单从斯德哥尔摩症去分析这些被性侵的姑娘。

 

事实上,性侵者对姑娘们造成的是直接的伤害,但整个社会对被性侵女性的恶意则是最大的帮凶。 

 

(二)

 

我有一个朋友,早些年就曾被诱奸过。

 

那会儿,她读大四,在某家公司实习。那家公司平台很好,能给毕业生提供的薪酬、待遇也很不错,她很想留下来,而她的主管掌握了让她去留的生杀大权。

 

俗套的剧情发生了:某天晚上,他留她加班到很晚。工作完成以后,他提出来送她回家,说现在已经很晚了,你一个女孩子回家不安全。

 

她想着大家都是同事,搭一下他的顺风车也不会怎样,就上了他的车。

 

岂料她回到自己所住的小区门口,才发现家里的钥匙落在了办公室。她提出来要回去取钥匙,他则提出来说:现在大门都锁了,保安都睡觉了,这时候回去找钥匙不大好。如果她不嫌弃,可以去他家对付一晚。

 

她犹豫了一下,然后说:“没关系,我去住酒店好了。”

 

结果,他下了车,把车后座的车门打开跟她说:“都这么晚了,还去酒店花什么钱啊?我家有好几个房间,就我一个人住,不会让你太拘束的。”

 

他看了看表,说:“要早点休息,明天咱还得起早出差。”

 

她一想,都已经十二点多了,这时候再去找酒店也挺麻烦,而且住一晚酒店至少得花出去两三百。明天一大早还得赶去出差,看他那么诚恳,就跟他走吧。

 

结果,就这一念之差,让她钻进了他的圈套。

 

到了他家里,他表现得特别绅士,单独给她收拾了一个房间,还给了她钥匙。她洗澡时,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绝不走出一步。

 

她渐觉宽心,加上又很困了,倒床上沉沉睡去。

 

睡到半夜,她忽然感觉自己被一个身体压住了,是他。

 

她惊骇到不行,完全不知道他是怎么进来房间的。她用力挣扎、反抗、喝止,但最终因体力悬殊,还是被他强奸了。

 

第二天,她没去出差,直接跟公司请了假。当天晚上,她找到我聊这个事情,聊的过程一直在哭,问我该怎么办。我建议她报警,她说,她觉得这事儿说出去,不知道别人会怎么看她。

 

她还没毕业,老师、同学知道这事儿以后一定会对她指指点点,一定会说她不懂得保护自己,一定会说她本身就很“骚浪贱”才会答应跟上司回家住。而且,她也不想让家人担心。

 

这个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随后,她继续在那家公司实习。

 

再过了一两个月,她又打电话找到我,问我:“我觉得我爱上他了怎么办?”

 

我大跌眼镜:“这种禽兽你都爱得上?”

 

她说:“他一直跟我解释,说他实在太喜欢我了,所以那晚情难自控。他说从我进公司第一刻起,他就注意到我的了。”


“我一开始没搭理他,不管他怎么献殷勤都没搭理,可后来,当他真的对我的态度冷淡下来以后,我又觉得我好像爱上他了。”

 

这一席话,听得我目瞪口呆。

 

这个女孩后来和我慢慢断了联系,我只知道:她最终没能在那家公司留下来,而被那个主管性侵的女实习生,不止她一个。

 

 

(三)

 

坦白说,我真的不大能理解这样一种心理:“他性侵我,是因为他实在太喜欢我了,所以情难自控。”

 

这到底是种怎样自欺欺人的心理呢?是不是被性侵的当事人这么一想,就觉得自己魅力无敌,而对方爱自己爱得深沉?

 

的确,这么自我麻痹地想一想,会觉得不管是自己、对方还是整个世界,都是如此的美好。

 

可问题是,这事儿果真美好吗?

 

要知道,这世界上最长的路,便是这类捷径。

 

起初,沉浸在这种虚幻的梦境里,的确是比面对和接受残酷的现实容易,但实际上,时间长了,你会发现:这不过是走入泥沼地的第一步,是堕入万丈深渊的开始。

 

杨过够花心吧,韦小宝够不尊重女人了吧?但他们俩面对自己真正喜欢的女人时,多看她们几眼都会觉得自己亵渎了她们。

 

爱的前提是什么?是尊重,包括尊重你的意愿。

 

性侵的本质是什么?是他精虫上脑,把你当成泄欲工具。从本质上来讲,这种男人很禽兽,比嫖娼男都不如(后者至少还尊重小姐的意愿)。

 

爱上这种男人?你真能求仁得仁么?

 

我们这个社会的女性,长期以来都接受这样一种教化:女性在性的方面是没有主动权的,你必须是被动的一方,在性的方面主动的女性都很淫荡,不知廉耻。

 

一个男人对你有性欲,是认可你性魅力的表现。如果被性侵了,你表现得很愤怒或不知所措,只是因为害羞。

 

我们的文学作品里,也在大肆描写这类一提到性、接触性,就表现得害羞无比、半推半就的女性。人们大肆讴歌这类霸气的男性和爱情,以至于很多男人觉得一个女人面对性侵时说“不”,仅仅是因为她害羞。

 

“在性的方面矜持、害羞是女孩的特质”,男人们总会这样想,他们以为女孩嘴上说的“不”,潜台词都是:想要。

 

呵呵哒,这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混蛋逻辑?!

 

法学上有“婚内强奸”这个词,也就是说:即便双方是情侣或夫妻,男人如果违背女方的意愿强行预期发生性行为,也构成“强奸”。

 

只不过,在实践中,因为取证难等原因,一方违背配偶意愿而强行发生性关系,即使情节严重,也不构成“强奸罪”。

 

如果一方长期使用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关系,造成配偶方身心受到重大伤害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以“虐待罪”或“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真心希望女性们能明白:正常的性,该是男女双方合意的行为。在性这方面,女性同样具有选择权和主动权。

 

看到一个女的对他有性吸引力就违背女方真实意愿“霸王硬上弓”的男性(不排除有女性吃这一套,所以关键在于“是否违背女方的真实意愿”),他不是喜欢你到无法自控,他只是要急于发泄自己的性欲且觉得你相对安全而已。

 

没必要把这种行为美化,他们本质上跟街边那些发情的公狗没有任何区别。

 

倚仗自己在体格上的优势对女性进行性侵的男性,简直禽兽不如。

 

遇到性侵,女性该如何保护自己?

 

我只能想到以下建议:

 

1.  保护好自己,尽量不与不可靠的人在非公共场合独处。


2.  感觉到对方有性侵的倾向,要用最强硬的态度拒绝。


3.如果对方用强的,甚至已危害到你的生命安全,保命要紧。不提倡女性为了保住贞操而拼死反抗,因为这可能会导致更大伤害。


4.积极善后,服用紧急避孕药或艾滋病阻断药物,报警,留存证据,能不姑息就决不姑息。

 

真心希望女性们能学会保护自己,而保护自己,得先从观念转变开始。我们要打从骨子里认为,女性和男性是平等的,我们心中的爱、欲、惧,与他们并没有本质的不同。


在性的方面,我们不美化他们,也不矮化自己。

 

还有,被性侵了,并不等于你变脏了。脏的是他们,是那些认为你脏的人。

 

我们也呼吁,社会不要在舆论上“凌迟受害者”,对被性侵的受害者进行反复的心理伤害。

 

也希望政府能学习下发达国家,让性侵者带上脚环或对其进行跟踪处理,避免更多女孩子遭受这种侵害。

 

我们这社会对女性提出了诸多贞操要求,却对男性疏于管教,这或许也是造成很多性侵者得不到处罚,而被性侵者不敢发声的原因。


女人在性的方面犯点错误会被口诛笔伐,而男人在性的方面犯点错误甚至会被美化为“风流”。


或许是看不惯这种“双重标准”,性别研究学者柯倩婷曾经讥讽地给男性们开了个守贞课规划,内容包括:

1)破除处女情结;

2)放弃占有女性的幻想;

3)学会尊重女性;

4)性不会单向污染女性的身体和道德;

5)性不是战争,既非男人和女人的战争,亦非男人之间的战争;

6)不要做性的侦探兵,性的经历是个人的隐私;

7)以权力要挟性服务是违法的……等等。

 

我把这些贴在这里,抄送给广大男性学习。

 

最后还想跟姑娘们说:爱护自己是一生的事,任何时候开始都不晚。


(全文完,欢迎转发和分享)


往期历史文章:被强奸了,就是变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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