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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姜明安:论新《行政诉讼法》的若干制度创新
【作者】姜明安,北京大学行政法研究中心
【来源】《行政法学研究》2015年第4期
【摘要】新《行政诉讼法》相对于原《行政诉讼法》有一系列制度创新,其中最重要的有下述八项:立案审查制改登记制,让当事人起诉难变起诉易;案件可跨行政区域管辖,让地方干预易变干预难;扩大受案范围,让行政解纷法治渠道窄变法治渠道宽;放宽当事人资格限制,让利害关系人参与诉讼机会少变参与机会多;增加复议机关被告责任和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让“告官见官难”变“告官见官易”;改进诉讼程序,让起诉时限短、诉讼耗时长变起诉时限延长、诉讼耗时减少;扩大司法审查强度,增加裁判形式,让行政诉讼救济手段更多、监督力度更大;增加行政裁判的执行方式,让行政审判更有权威、更有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