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3.20-3.26) | 法宝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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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重大政策立法
一、证监会印发《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处置公司债券违约风险指引》
中国证监会同意中证协发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处置公司债券违约风险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指引》,公司债券违约风险是指发行人偿还公司债券本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预计违约,或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还公司债券本息,即实质违约。《指引》明确,受托管理人应当制定公司债券违约风险处置应急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应急处置的触发情形和预警监测机制”等5项内容。
二、《滥用知识产权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4月21日。《征求意见稿》共5章27条,包含一般问题、涉及知识产权的垄断协议、涉及知识产权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涉及知识产权的经营者集中以及涉及知识产权的其他情形等内容。《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安全港规则,明确经营者符合“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不超过20%”等3种条件之一的,通常不将其达成的涉及知识产权的协议认定为垄断协议,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三、《法治蓝皮书(2017)》发布
2017年3月21日,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发布《法治蓝皮书(2017)》。蓝皮书收录的《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16)》披露了透明度排名前五位的法院是:广州中院、宁波中院、吉林高院、南京中院和长春中院。最高人民法院排名第20位。蓝皮书收录的《中国检务透明度指数报告(2016)》披露了透明度排名前五位的检察院是: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四、最高法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月20日,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送审稿)共十条,主要规定了以下三方面的内容:(1)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2)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所涉及的宽严相济、犯罪竞合、单位犯罪、数量计算等问题。
五、人社部印发指导意见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
人社部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的重要意义、具体情形和保障措施,并提出实施要求。
《指导意见》着眼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以及大力推进创新创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发挥事业单位示范引导作用,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六、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将施行: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在日常生活中,除了个人寄递邮件(快件)外,许多企业、商家、社会组织都有大量的寄递需求。为进一步规范寄递安全“三项制度”,国家邮政局近日发布《邮件快件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
《办法》对协议服务和协议用户作出了界定,明确协议服务指提供寄递服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寄递企业)向协议用户提供的邮件、快件寄递服务;协议用户指委托寄递企业长期、批量提供寄递服务,并与其签订安全保障协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七、《律师维护权利规则》将发布
2017年3月24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召开2017年首次新闻发布会,发布《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规则(试行)》。《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规则(试行)》明确规定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有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控告权,以及会见、通信、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提出法律意见等合法执业权利受到限制、阻碍、侵害、剥夺的,以及其他妨碍其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侵犯其执业权利的情形,向所属的律师协会申请维护执业权利,律师协会应当受理。
八、4月1日起取消婚姻登记费等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清真食品认证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民政部门登记费(包括: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等。
九、两交所发布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指引》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全面落实各市场参与主体的风险管理责任,强调债券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的核心作用;二是注重信用风险的事前事中防范化解,要求相关各方主动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持续监测、排查、预警信用风险;三是突出以风险为导向进行分类管理,将债券分为正常类、关注类、风险类和违约类,就不同风险分类的债券做出差异化的风险管理安排;四是建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报告制度,要求受托管理人每半年提交定期报告,并就高风险债券不定期提交临时报告。
十、国务院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保障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意见》指出,要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等原则,着力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修订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改革创新监管制度和机制,加强信息技术等新技术新手段运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到2020年,基本形成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司法审判、快速维权、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协调运作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体系。
十一、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3月24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征求意见。《送审稿》增加了“交通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防止载运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的人员,防止未经出境检查的人员搭乘交通运输工具出境,确保载运入境的人员接受边防检查,并教育和监督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失职渎职将依纪依法追责
公安部24日就《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相关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要求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严格追责。
《意见稿》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十三、六部门采取资金支出负面清单方式助力精准扶贫
财政部24日向社会公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不再对相关资金支出范围作具体要求,而是采取负面清单方式,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该《办法》由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共同印发,2017年3月3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以下九个方面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
地方重大政策立法
一、北京离婚一年内的房贷申请人实施二套房标准
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今日发文明确,对北京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北京现出台了更为严厉的住房调控政策,再次实施“认房又认贷”举措,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二、广州:十项措施强化监督所有市管“一把手”
广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十项措施》,该措施规范的对象涵盖广州所有市管一把手,包括各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以及市直各单位、市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
一把手具体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针对这个问题,《十项措施》要求制定、公开一把手权力清单;涉及“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集体研究,一把手不能以现场办公会、招商引资会、文件圈阅等形式决定;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工作,班子成员应明确表达意见,一把手应末位表态;对班子成员和一把手的意见,应当形成会议纪要。
三、北京:大医院门诊预约精确到1小时
北京市卫计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的通知》,作为此次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配套文件之一,该通知明确提出,今年6月底,三级医院要将门诊预约时间精确到1小时之内。
市卫计委要求,各级医院要提供门诊、检查、取药等预约服务,预约挂号方式要多样,同时全面开展实名预约,优化门诊预约流程,压缩患者取号、就诊、检查的间隔时间,缩短院内等候和大型设备检查预约等候时间。
对于老年人和残障人士,医疗机构要开设专门窗口或安排专人给予就医过程中的辅助。今年6月底,三级医院要将门诊预约时间精确到1小时之内,探索开展检查检验集中预约;2017年年底前,二级医院要将门诊预约时间精确到1小时之内。
四、北京正加紧制定共享单车规范发展指导意见
记者26日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北京市正在加紧制定共享单车规范发展指导意见。据介绍,这个指导意见将涉及以下内容:明确政府、企业和承租人的职责,企业规范经营与管理,停放秩序规定,监管与违规处罚,集中停放区域车位扩容,共享单车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等。
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共享单车对于满足北京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带动绿色交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北京市希望鼓励促进共享单车规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将按照“市级统筹、属地管理、企业主责、规范有序”的治理思路,由北京市市级管理部门牵头制定政策规章和标准;各区政府结合属地实际,负责规范公租自行车发展具体工作。关于共享单车的停放,无论在居住区或是其他社会公共区域,应遵循与普通自行车停放区域和要求相一致的原则。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和承租人均应承担各自的规范停放责任。
五、山东:政府主要领导任期内举债形成风险事件不得提拔
山东省出台《山东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将政府性债务风险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大(Ⅰ级)四个等级,并制定相应应急响应和处置措施。这一预案规定,属于在本届政府任期内举借债务形成风险事件的,在终止应急措施之前,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不得重用或提拔。
六、广东中山市购房实施限购 非户籍购新房需半年社保
3月26日,中山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落实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审查,严格明码标价制度;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实行住房限购及差别化信贷政策,加强对商品住房销售的金融监管;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整顿;加强房地产市场舆论引导等五个方面,对中山楼市做出了进一步规范。
典型案例、大案、要案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调查于欢故意伤害案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近日,媒体报道山东省聊城市于欢故意伤害案即“辱母杀人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已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正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对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对媒体反映的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
二、北京法院:撤销停售iPhone6决定 确认苹果公司不侵权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4日就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简称苹果上海公司)、北京中复电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复公司)诉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佰利公司)等专利侵权行政处理行政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撤销京知执字(2016)854-16《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书》(简称被诉决定),确认苹果上海公司和中复公司的涉案行为不侵犯佰利公司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
三、四川发出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限定夫妻冷静3个月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针对一对“85后”夫妻闹离婚的诉讼,发出了四川省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限定这对夫妻冷静3个月,其间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北京青年报记者查询发现,在家事审判改革这一背景下,全国已有多地在进行建立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探索。
四、甘肃“专车第一案”:属非法营运 罚款2万明显不当
张某诉甘肃省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交通行政处罚、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复议一案,在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判决撤销被告交通委的行政复议决定,变更城运处对张某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为罚款6千元。
法院审理认定,原告张某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从事网约车载客行为属于非法营运;但处以2万元罚款,属于明显不当。
《法制日报》记者获悉,该案是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后,甘肃首起针对网约车经营这一新生事物提起的行政诉讼,被称为甘肃“专车第一案”而备受关注。
五、海南通报6起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
为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海南省纪委、省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近期查处的6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郭强因单位违规发放节日补贴、到下属单位报销接待和送礼的烟酒等费用问题被问责。
2.省公路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求荣因单位违规发放补助问题被问责。
3.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袁卫衡等人因单位公款旅游问题被问责。
4.屯昌县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县粮食局经济适用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陈贤礼等人因单位违规发放补贴问题被问责。
5.五指山市财政局副局长吴清雷因下属单位发生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问题被问责。
6.海口市琼山区大坡镇镇委委员鲍烈军等人因下属单位多人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问题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