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8.14-8.20) | 法宝盘点
【编者按】北大法律信息网每周准时为您奉上过去一周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及热点案例梳理。带您一起快速回顾近期重大法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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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重大政策立法
一、“两高”出新规严惩药品、医疗器械注册造假犯罪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7年4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4次会议、2017年6月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65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该《司法解释》规定,药物非临床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合同研究组织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并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应当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国务院:减少外资准入限制,尽快在全国推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2017年8月1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限制,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扩大在华投资。《通知》主要从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限制、制定财税支持政策、完善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便利人才出入境、优化营商环境这五个方面来促进外资增长,共22条。
三、最高法出台 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就人民法院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提出22项意见。
四、银监会:扶贫小额信贷要精准用于发展生产,不能用于建房等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切实纠正各地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中出现的偏差,更好地发挥其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作用,银监会与财政部、人民银行、保监会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银监发〔2017〕42号)。
《通知》进一步明确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要点,要求各地在发展扶贫小额信贷过程中要坚持精准扶贫,坚持依法合规,坚持发展生产,切实提高贫困户脱贫内生发展动力。《通知》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并对扶贫小额信贷差异化监管和尽职免责制度等方面做了说明。《通知》还强调各单位要加强统计监测和评估考核,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确保贫困户真正把握“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等政策要点。
五、四部门通知:坚决铲除以“招聘”为名的传销组织
记者14日获悉,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自8月15日至11月15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
六、人社部:加强互联网招聘活动监管,严打信息发布违法违规行为
8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招聘信息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对招聘活动特别是互联网招聘活动的监管,严厉打击信息发布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知》要求各地建立招聘信息发布情况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加强对招聘行为的管理,强化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招聘服务提供者的信息审查责任。
七、驾考难度大升级!新规来了,最权威的解读在这里
微信公众号“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微发布”8月15日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等要求,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承担了《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 1026)等行业标准修订工作。经公安部批准,新版标准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八、司法部:不准办理涉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
针对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数起公证机构、公证员为虚假的公证申请人和不真实的公证事项办理公证的案件,司法部近日印发《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对于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行为提出明确要求。
地方重大政策立法
一、深圳实施社会组织评估指南,系国内首部社会组织地方标准
日前,由深圳市社管局和市社会组织总会牵头制定的《深圳社会组织评估指南》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我国第一部社会组织的地方标准在深圳诞生。深圳市刚刚启动的2017年深圳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将启用《指南》作为评估标准。
二、无锡出台民用无人机管理办法,违规飞行最高罚3万元
无锡市政府1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无锡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未报告起飞位置的、超过飞行高度和范围的、在禁飞区域内飞行的,由公安机关分别处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三、北京租房新政征意见:京籍无房子女合规可租房上学
据北京市住建委网站消息,由北京市住建委等多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17日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到,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四、北京将对网约车整体调控 逐步清理不合规人员及车辆
目前,北京有6家网约车平台取得了运营资质,符合条件的人员将逐步进行资格考试。下一步,北京将逐步清理不合规人员及车辆。同时,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将会对网约车总数进行调控。
五、广西拟修草案规定:未满8岁儿童不能单独在家
近年来,由于父母监护不到位,未成年人游泳溺水、坠楼等意外事件时有发生。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这次修订,也拟明确强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监护、抚养、教育的首要责任。在若干意见当中,其中有一条是未满八岁儿童不能单独在家。
典型案例、大案、要案
一、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王老吉与加多宝红罐凉茶包装装潢纠纷案
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对上诉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加多宝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简称大健康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药集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上诉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二、公共场所禁烟第一案将开庭 准大学生起诉铁路局
因为在从北京前往天津、由哈尔滨市铁路局运营的K1301次列车上闻到了刺鼻烟味,也没有工作人员对抽烟者进行劝阻。大学生李晶(化名)于是将哈尔滨市铁路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哈尔滨市铁路局赔偿其购票款102.5元,取消有关站台及该趟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并禁止在上述区域吸烟,同时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等。李晶的代理律师表示,希望能通过这个案子推动在普通列车上全面禁烟。目前,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已受理此案,该案将于近期开庭。
三、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死缓减为无期 曾多次索贿
近日,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发布消息,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
四、浙江22年前“灭门惨案”告破!嫌犯竟潜逃多年自我“漂泊”变身作家与企业主
时隔22年,浙江省湖州市史上最大的未破命案终于成功告破,两名嫌犯全部落网。令人震惊的是,在潜逃多年后,其中一名嫌犯竟自我“漂白”身份,成为知名作家,另一名嫌犯已成为企业主,这二名所谓的成功人士,双手沾满着受害者的鲜血,不过最终都难逃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