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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论坛》2018年第3期要目 | 法宝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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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是由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以反映法学研究成果为主,兼顾政治学等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创刊于1979年的《北京政法学院院报》,1983 年5月随着北京政法学院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原《北京政法学院院报》停办同时创办《中国政法大学学报》,1985 年始以彭真同志题写的《政法论坛》作为刊名。《政法论坛》一直是中文核心期刊、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政法论坛》2018年第3期要目

【纪念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法大一周年】


1.中国的准违宪审查制度初探


作者:程洁(清华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传统违宪审查理论建立在分权制衡和防范多数人侵害少数人权利的基础上,难以解释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法规清理和法院对法规范的合法性审查具有维护法治统一和国家立法权的功能,并且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宪法实施和狭义的宪法解释,是中国特有的准违宪审查模式。理解中国的准违宪审查现象也有助于理解启动正式违宪审查程序的约束条件。


关键词:准违宪审查;法规范秩序;法治统一;国家立法权


2.人大制度下的国家监督体制与监察机制


作者:刘小妹(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


内容提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民主集中制的国家机构组织活动原则下,监督权承载了“以权力制约权力”的重要现代治理功能。监察体制改革通过整合监察权,重构国家监督体制和宪法权力结构,形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监督国家机关和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二元”监督体制。“二元”监督体制中监督机关与监督人员既相互衔接配合,又彼此交叠牵制。其中对人大选举或决定的官员、人大代表中的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不能超出人大制度和代表理论的框架。“二元”监督体制和兼职代表制下,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不宜采用报告工作的方式,而应由监察委员会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同时采取多种监督机制充实和革新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方式。


关键词:人大制度;监察委员会;“二元”监督体制;人大代表;兼职代表制


【马克思主义法学本土化研究】


3.论东亚新法家


作者:喻中(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近代以来的新法家不仅见于中国,而且见于其他东亚国家。大致说来,徂徕学与大久保利通推行的政治实践,代表了日本近代以来的新法家。丁若镛的实学与朴殷植、朴正熙展开的政治实践,代表了韩国近代以来的新法家。20世纪60年代以后,李光耀发表的言论,李光耀推行的政治与法治,代表了新加坡的新法家。至于中国,早在19世纪中期,在龚自珍、魏源的论著中,已经可以看到新法家思想的萌芽。清末民初的章太炎、梁启超,20世纪30、40年代的陈启天、常燕生,则是中国近现代新法家的主要代表。在中国、日本、韩国、新加坡分别兴起的新法家,共同构成了近代以来的东亚新法家。东亚新法家既可以阐释法家的东亚性与近代性,也可以描述东亚政治、东亚文化的共同性。


关键词:东亚;法家;新法家;法治;徂徕学;实学;李光耀;大久保利通;朴正熙


4.试论《韩非子》法的基础与正当性


作者:孔庆平(深圳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韩非子》为回应当时政治所面临的困境,主张以法为治。以有别于儒道两家对政治秩序的理解,同时又继承了儒家实现公正社会的关怀和道家因循的行为方式,来阐释法治的思想基础及其正当性。谋求以“法”作为惟一的规范形式,并将正当性建立在公义和政府的权威之上,以最终颠覆传统规范“礼”的神圣性基础,根据其独特的人性论和历史观,延续商鞅的治理方式,放弃儒家对于善良政治的追求,以法代替礼,构建以君主为最高权威的新型政治秩序。《韩非子》的法治,意味着将政治秩序建立在具有确定性、系统性和消除任意性的规则基础上。然而,将法的正当性建立在权力之上,摆脱既有的所有权威系统的约束,则存在以暴力进行恐怖统治的危险。


关键词:法;正当性;儒家;道家


5.韩非子道论及其政治构想


作者:宋洪兵(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


内容提要:在韩非子的整体思想中,若论格位,道为最高。韩非子论道,意在凸显道的绝对权威性,由此方能为其政治构想奠定基础。道、理、形、名、法,构成了韩非子道法思想的关键逻辑链条,韩非子的法也因此而获得了道的品格。若说道在韩非子整个思想体系中格位最高,那么,在韩非子的政治思想中格位最高的,非法莫属。道-德-虚-静(无为)-神序列所构成的虚静无为之术与道-理-形-名(法)序列的形名之术,共同构成了韩非子的术治思想。韩非子的势,实质亦由道推导而来。道-德-静-位-势(主观层面)与道-臣主之理(事理)-臣主之形-臣主之名-臣主之分-臣主之位-主之势(客观层面)共同构成了韩非子的势治思想。名、分、位,均以礼来加以呈现,故又可说势的依据在礼,终极依据在道。韩非子政治思想是以道论为理论核心、法术势为制度框架的政治思想体系,旨在构建一个以道为指导原则的法治理想国。法术势同源而异用,皆以道为依归,又各具独特的政治功能,共同撑起了韩非子的政治理论大厦。


关键词:韩非子;道论;道法;道术;道势


【论文】


6.责任理论的中国蜕变

——一个学术史视角的考察


作者:车浩(北京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责任理论的发展与变革,是当代中国刑法知识转型的一个具体而微的缩影。在过去二十年中,责任话语的刑法涵义发生了剧变。责任研究的阵地,从四要件之外的刑事责任转移到三阶层之内的责任阶层。随着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引入,责任观念从心理责任论向规范责任论演进。违法性认识作为责任减免事由,其研究重心从理念层面的必要性之争,进入到错误可避免性的具体技术层面。上述责任领域内诸问题的研究轨迹,一直随附于晚近刑法知识转型特别是犯罪论体系变迁的趋势,呈现出“自转加公转”的特点。从开放、自由与自主的学术史视角,梳理分析上述问题,有助于揭示出当代中国责任理论以及整个刑法知识转型的深层逻辑。


关键词:刑事责任;期待可能性;规范责任论;违法性认识


7.商人概念的继受与商主体的二元结构


作者:施天涛(清华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现代商事关系实际上存在两类参与者:商人与非商人。他们都是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商事权利,承担商事义务和责任。因此,我国商事主体的构成不仅应保留商人概念,而且应承认实际参与商事关系的非商人的商事主体地位。这类非商人商事主体在金融商事关系中的作用尤为突出。商人识别标准的三要素:实施商行为、以实施商行为为职业,以自己名义实施商行为。非商人不具备商人“三性标准”的完全性:有的情形缺乏独立性;有的情形缺乏职业性;但实施商行为则是他们的共性。缺少这个共性,非商人不能成为商事主体。但在特殊情况下,商行为的实施并非其主要目的,仅是其附属行为。


关键词:商事主体;商人;非商人;三性标准


8.民情与现代政制

——”临时约法“场域中的孙中山与宋教仁


作者:周睿志(中国政法大学)


内容提要:在思考中国的宪法问题时,孙中山具有深刻的民情意识。他设计的政制发展路线图,以民情改善为基础,分为“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宪法之治”三个步骤。然而,由宋教仁主导制定的“临时约法”,虽具约法之名,却完全放弃了约法概念的问题意识,也背离了约法概念所承载的路线图。比较看来,孙中山的宪法观念是有机的,它把宪法放在民族现代化过程中思考;而“临时约法”中的宪法观念则是机械的,它本质上是制度拜物教的产物。对于今日的中国政制发展来说,孙中山的宪法思想所包含的民情意识和有机宪法观,依然是一种极具启发性的思想资源,应该得到学术上的认真对待。


关键词:孙中山;临时约法;现代政制;民情;有机宪法观


9.分化、耦合与联结:立体刑法学的运作问题研究


作者:周维明;赵晓光(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


内容提要:我国刑法学研究应当实现从“平面刑法学”到“立体刑法学”的范式转换,以打破我国刑法学目前研究视野狭窄,理论层次不高的局面。立体刑法学应当以社会系统论作为理论基础,刑法作为法律系统的子系统,一方面通过运作上的封闭性实现刑法教义学的再生产,一方面通过认知上的开放性与其他法律系统的子系统实现衔接。这一衔接是刑法子系统与其他法律系统的子系统通过以若干联结点实现结构耦合来进行的,这就构成了立体刑法学的运作结构。


关键词:立体刑法学;系统理论;法律系统;运作方式;结构耦合


10.刑事证明标准“中体西用”立法模式审思


作者:李训虎(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


内容提要:2012年刑事诉讼法引入排除合理怀疑,以解释、界定证据确实、充分,形成刑事诉讼立法中独具特色的证据确实、充分为体,排除合理怀疑为用的中体西用立法模式。然而,立法策略的成功无法遮蔽中体西用立法模式在体系、逻辑方面的瑕疵以及司法适用中的难遂人意,刑事证明标准再改革中“两个基本”复归、客观性复兴的逆向而动倾向即为最佳注脚。制度设计者实用主义的立法策略是促成中体西用立法模式的直接诱因,但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对于认识论的僵化理解及对刑事证明标准定位的失当。未来的改革应当厘清刑事证明标准的定位,明晰其可能的作用与限度;超越体用思维的束缚,尊重实践智慧,实现法律体系的融贯。


关键词:刑事证明标准;中体西用;立法模式


【评论】


11.裁量基准的变更适用是否“溯及既往”


作者:周佑勇(东南大学法学)


内容提要:坚持“法不溯及既往”,是现代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针对非法源地位的裁量基准而言,因其变更而产生的溯及力适用问题,理论上存在“容许说”与“阻却说”两种不同的观点。前者认为裁量基准并非法律规范,并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无所谓变更溯及问题;后者则认为考量因裁量基准变更而产生的信赖保护问题,应当承认对其变更溯及适用的禁止。较于前者而言,后者更加符合法治精神,有利于限制公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然而,由于裁量基准作为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的一种方式,虽然应该承认其信赖基础地位,但也应当看到这种基础比较薄弱,信赖保护原则适用的条件应当更为严苛。面对裁量基准变更的选择适用,一方面应该区分不同类别或不同功能的裁量基准,选择不同的适用模式与适用规则,另一方面都应该同步考量个案正义,并满足正当程序与比例原则的要求。


关键词:裁量基准;溯及既往;信赖保护;法律适用


12.合同目的含义之解析


作者:章杰超(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


内容提要:合同目的作为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在各项合同制度中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作为一个开放的不确定概念,其在内涵和外延上都不甚明确,存在诸多需要澄清之处。究其实质,合同目的的内涵主要在于合同当事人的期望,此种期望的范围不仅局限于经济利益,尚可以包括其他各种利益。就合同目的的性质而言,主观性是本源,而客观性特征则已经在现实中占据主导地位。


关键词:合同目的;动机;经济目的;主观;客观


13.司法诚信视野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作者:刘泊宁(北京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司法诚信理念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构建中具有重大作用。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秉持司法诚信具有正当性基础:司法诚信是合意的源泉,是公正与效率价值的平衡,是司法伦理的精髓和程序法定的灵魂,也是证明标准下降的保障。从启动、协商、审查、确认、效力各个环节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构建中体现了司法诚信精神,也面临着可能性障碍及其克服。


关键词:认罪认罚从宽;合意;司法诚信;公正与效率


14.蔡枢衡法律思想述评


作者:宇培峰(中国政法大学)


内容提要:作为二十世纪中国杰出的法学家,蔡枢衡在其《中国法理自觉的发展》、《中国刑法史》等代表作中,阐述了其有关中国法理自觉的发展、中国司法的理想、中国刑法的起源和发展、中国刑罚体系的产生和演变等重大的法理学、法史学的学术问题,对中国法理学和法史学的研究做出重大贡献。


关键词:中国法理学;中国司法;罪刑法定主义;中国刑法史


15.统一与多元:近代中国票据习惯之演进


作者:张松(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内容提要:近代中国,随着现代银行业的进入,金融市场不断发展,票据习惯也随之发生相应变化,向着统一的趋势迈进。然而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一些具备鲜明地方特色的票据习惯仍在各地继续通行,形成一副立体的多元混合架构图。市场、社会与政府形成一种合力,形塑着票据习惯的发展路径,引导着票据习惯的发展方向,为我们呈现出一条自主开放的法律成长途径。


关键词:票据习惯;票据市场;近代中国;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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