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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杂志》2018年第7期要目 | 法宝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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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杂志》由北京市法学会主办,创刊于1980年,是我国改革开放之后最早的法学期刊之一,1980年由司法部确定为国家一级法学期刊。1994年,《法学杂志》被评为首届“中国中文法律类核心期刊”;2000年至2004年被中国社科院文献信息中心连续评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收入《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2004年再次被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评定为“中国中文法律类核心期刊”,载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8年入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2009年,杂志成功实现由双月刊改版为月刊,以崭新的面貌展现在读者面前,受到广泛好评。


《法学杂志》2018年第7期要目

【特稿】


1.民法人格权编的政治基础与学术立场、立法技术的统一


作者:杨立新(天津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自1986年《民法通则》规定了人格权以来,中国当代民法对人格权的立法、司法和理论研究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30多年来,我国对人格权立法的争论分为三个阶段,目前在编纂民法典中对民法人格权编的争论处于第三阶段,争论的表现是人格权在民法典中能否独立成编,争论的焦点在于民法人格权编的政治基础与学术立场、立法技术的统一问题。在民法人格权编的制定中,必须坚持其政治基础,又要与学术立场和立法技术相统一,而不是三个独立甚至对立的问题。目前在此问题上存在的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经不起理论和实践的检验。


关键词:民法人格权编;政治基础;学术立场;立法技术;统一


【军法纵横】


2.军队参加国际救援的性质、地位和便利


作者:肖凤城(中国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所)


内容提要:最近20年,各国军队进入别国境内帮助救助自然灾害的做法,在规模和频率上前所未有。上世纪90年代初,联合国成立了人道主义救援机构,推动制定了关于军队在别国境内参加国际救援的建议性规则《奥斯陆准则》。这个准则总体上倾向于鼓励各国派兵帮助他国救灾,因而对救援部队的特权豁免和便利作了较多的规定。然而,受援国不会忽视对维护本国领土、行政、司法等主权权利的考虑,既欢迎外国军队进入本国帮助救灾,也要维护本国的尊严和权利,所以在实践中救援国和受援国的不同考虑形成了张力和博弈。军队参加国际救援的国际规则表现出三个主要发展趋势:一是在性质上“脱敏”,逐渐趋同于一般国际合作;二是部队地位逐渐提高,救援部队和人员逐渐享有接近于外交和联合国机构及人员的特权与豁免;三是由于救援行动的紧急性,救援部队能够在受援国享有更多的工作便利。中国军队参加国际救援日渐增多,应当从救援和受援两个角度关注和推动国际规则的发展。


关键词:国际法;军事法;国际救援;军事行动


3.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人员的特权豁免与法律责任


作者:盛红生(上海政法学院)


内容提要:多年来,中国参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人员享有哪些特权豁免以及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等理论与实践问题,并未引起学界足够的关注。目前联合国各类维和人员享有不同的特权与豁免,而给予豁免的根据是源于其执行职务的需要即所谓“职务性豁免”,非职务性行为则除外。与国内法略有不同,维和人员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违反出兵国刑法、东道国刑法、国际人权法、国际人道法、交战规则、军纪和联合国有关规定产生的法律责任问题由出兵国与联合国协调处理。由于维和军人和警察处于出兵国与联合国的双重管辖之下,而目前的追责机制尚不完善。为了妥善处理这些问题,保障各方权利,亟需建立起合理有效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


关键词:联合国;维持和平人员;特权与豁免;法律责任


4.我国武装力量出境反恐的正当性研究


作者:邹南(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全球范围内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给地区国家发展和安全均带来了严峻挑战。我国周边地区反恐形势日益严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恐怖主义严重威胁我国日益增长的海外利益。在总体安全观下,维护国家安全要求我国向海外进行包括军事在内的战略利益拓展。武装力量出境反恐的正当性以法理价值、现实需求和实施效果为基本标准,以目的、条件和结果的正当性为内容。我国应当通过担当大国责任引导国际反恐新秩序,遵守国际法基本原则和联合国系列反恐条约决议,在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框架下采取武力反恐行动,完善法律体系,全方位做好反恐军事斗争的法律准备,实现武装力量出境反恐的正当性。


关键词:武装力量;出境;反恐;正当性


【各科专论】


5.反腐败党纪与刑事法律关系论纲

——以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为背景


作者:阴建峰;李思(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内容提要: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由于反腐败党纪缺乏相应的规范性且制定混乱,而与刑事法律存在脱节甚至矛盾冲突,不仅使得实践中对反腐败党纪与刑事法律的关系认识模糊、界限不清,也致使反腐败党纪与刑事法律衔接不畅,在处理违纪违法问题上时常出现偏差,纪法不分、以纪代法情形时有发生。其实,反腐败党纪与刑事法律在本质上是统一的。应在厘清各自内涵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对二者界限与分工的认识,着力通过做好二者间的衔接,构建反腐败党纪与刑事法律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之格局。


关键词:党纪;刑事法律;关系;分工;纪刑衔接


6.论盗赃物善意取得之正当性

——以法经济学为分析视角


作者:费安玲;汪源(中国政法大学)


内容提要:关于盗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之问题,法学界已有较多讨论。通过法经济学中的“卡尼曼和特维斯基的前景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卡尔多-希克斯原则”等理论为视角进行再分析后,将对该问题的讨论开启另一认知路径。以法经济学相关理论进行论证分析后发现,盗赃物原则上可适用于善意取得时更符合社会整体效率与法的正义诉求。


关键词:;盗赃物;盗赃物的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法经济学分析


7.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


作者:付健(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了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但根据近年来的不完全的统计,循环经济项目贷款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仍然偏低。在“差别对待,有保有压”的经济环境政策下,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包括:明确信贷支持和禁止支持的项目、严格贷款准入标准、信贷监督等主要内容。目前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存在着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法律激励和处罚手段缺失、政策性信贷支持力度不够、相关配套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完善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应当健全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惩罚制度,提高商业性信贷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性信贷支持体系;完善环境信息共享制度;扩展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的监督主体。


关键词: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


8.论社区矫正地方立法的权限范围


作者:杨柳(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内容提要:确定社区矫正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权限范围,必须深入社区矫正制度内部,解析构成这一制度的相关要素和具体事项。从法制、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公私权划分三个维度进行央地分属识别,社区矫正的立法权限,既有适用法律保留原则而专属中央的立法权,也有中央立法为地方立法预留足够空间的央地立法分工与协作,更有根据地方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而专属地方的立法权。立法机关应当循着这三个维度,在不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前提下,具体确定社区矫正地方立法的执行性事项、地方性事项和先行性事项。


关键词:社区矫正;地方立法;权限范围


9.环境治理视域下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的证立与展开


作者:余德厚(重庆大学)


内容提要:环境治理语境下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的理论证立无法通过权利式路径得以实现。由于权利概念本身的个体性以及公民环境权利与国家环境义务间的非对应性,寄希望于透过“公民权利-国家义务-环保责任”的权利式解释论进路,无法为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的理论证立提供坚实基础。环境治理的公共事务属性以及国家在应对现代环境问题过程中所发生的政府职能扩张与变迁,构成了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的主要逻辑理据。由环境权利向环境公共利益的研究转向同样从另一侧面揭示出,作为现代国家的核心职能,“增进(或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之职责要求已将国家的环境保护义务纳入到现代国家职能的有效涵摄范围。在整个环境治理中,国家应当居于一种统筹协调性的主导地位,合理引导各种社会力量的理性参与。


关键词:国家环境保护义务;政府环境保护义务;环境治理;国家型塑


10.大数据时代的经济法理念变革与规制创新


作者:马平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政府治理面临着创业自由与法律规制、精准治理与社会风险、包容发展与社会公平、多元治理与社会责任等重大挑战,推动了经济法理念的更新与变革,并形成了新型的市场赋权理念、共治共享理念、风险控制理念和平衡发展理念。这就需要贯彻大数据时代的经济法新理念,积极探索保障经营自由和赋权创新的新模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法治经济秩序,推进经济智能化治理的法治化。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共享经济;政府治理;经济法理念


【司法实践与改革】


11.设立我国治安法院的构想


作者:杨宇冠(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


内容提要:落实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有必要设立治安法院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设立治安法院有助于将依法治国贯彻到基层,将法治工作覆盖到全社会。治安法院由专业治安法官、候补法官、业余法官以及治安检察官和其他人员组成,能够快速处理各种案件,特别是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刑事案件,是实现诉讼分流、化解社会矛盾、实行人民参与司法和司法为民的举措,并且有利于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减轻法院办案压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设立治安法院需要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先期试点,稳妥推进,在取得试点经验后制定规则,逐步完善。


关键词:司法改革;治安法院;认罪认罚;快速审判


12.值班律师制度研究:实然分析与应然发展


作者:王迎龙(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值班律师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在值班律师制度定位的认识上,囿于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背景,忽略了值班律师制度整体的功能性特征,存在“以偏概全”的认识局限。而在具体的适用中,又因值班律师制度初步性法律帮助职能导致认罪认罚程序中值班律师功能异化问题。在未来的发展方向上,一方面应在法律援助语境下构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与“法律援助辩护律师”两分的法律援助格局,使两者各司其职,相互补充;另一方面,应在认罪认罚从宽语境下改良值班律师制度,赋予值班律师阅卷权等诉讼权利,完善职务保障、考评等机制,充分发挥其保障认罪认罚自愿性与真实性的功用。


关键词:值班律师;法律援助;辩护人;法教义学


【青年法苑】


13.物权证券的法律结构与立法选择


作者:刘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提单、仓单等物权凭证在我国现行法上的法律地位未臻明确,导致了权利变动与设定担保过程中的诸多争议。此类权利凭证的法律属性受制于法律规范和交易习惯的双重张力,妥当的规范立场应当建立在业已形成的商事交易习惯之基础上。循我国物权法的规范框架,提单、仓单等物权凭证并非所有权证券,而是表征动产间接占有的物权凭证,物权变动除了需要权利凭证的交付之外,尚需要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变动合意。基于物权证券化的过程,间接占有动产的权利状态可得以体现于证券之上并产生推定效力,交付物权证券实则产生交付物权证券项下动产的法律效果。然而,物权证券的交付所能产生的效力,实则仰赖于作为特别法的商事规则,并不能直接从物权法规则中得出。基于民商合一的立法技术,我国民法典物权编部分应当纳入物权证券的效力规则。


关键词:物权证券;提单;物权效力;证券效力


14.恐怖主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威胁及其全球法律治理刍议


作者:刘笑晨(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恐怖主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威胁既包括阻止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行为,也包括袭击非物质文化的表现场所,在我国还包括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支撑的“一带一路”和自由港建设。其全球法律治理在国内外立法体系、执法合作、司法管辖权三个方面均有不足。在强化全球法律治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首先我国需要加强基本法之间的联系,整合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国际法领域应当重启《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的全面公约》的制定程序,并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其次,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执法合作模式,加强全球法律治理执法合作主体间的沟通。此外,国际刑事法院对恐怖主义威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辖权应依据普遍管辖权予以扩大。


关键词:恐怖主义;非物质文化遗产;全球法律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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