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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学》2018年第3期要目 | 法宝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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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财经法学》杂志于2015年1月5日正式创刊。“财经法学”一名,既表明该刊物与法学和经济学两大学科紧密相连,亦有突出交叉学科特色之意。所谓“财”,即财产;所谓“经”,即经济。故而“财·经·法”即以财产为客体的私法、以经济为调整对象的公法以及经济、管理与法学交叉领域之合称,简言之,《财经法学》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调整抱有特别的关注。作为国内第一本财经法学领域学术期刊,我们特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编委会,集思广益,把脉杂志的发展;我们更竭诚欢迎和期盼国内外专家学者惠赐稿件,参与匿名审稿,共同致力于将刊物打造成国内财经法学界的前沿性、权威性学术期刊。


财经法学2018年第3期要目

【财经法治热点:民法典分则编纂】


1.物业服务合同立法若干问题探讨


作者: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内容提要:随着我国住宅商品化改革的推进,物业服务合同因而成为最为重要的物业管理方式。我国正在制定的民法典合同编应当将物业服务合同作为独立的有名合同加以规定,明确界定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妥当协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物业服务合同两个制度之间的关系,有效规范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强化对业主权利的保护。此外,民法典合同编还应当明确界定业主任意解除权的行使范围,以更好地平衡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利益。


关键词:民法典;合同编;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论物权法上空间权的类型与立法模式


作者:陈本寒;谢媛(武汉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土地资源的日趋稀缺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土地法必将演进为空间法,空间权将成为物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行物权法对空间权的规定存在很多问题,亟需完善。空间权是一定空间上所设定的各种权利的总称,其客体是除地表当然附属空间之外有独立价值的一定空间,应根据我国物权法现有的权利体系构建空间权体系。关于物权法上空间权的立法模式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两大争议,形式上我国应采取民法典物权编与空间权单行法双线并行的模式规定空间权制度,实质上不宜将空间权认定为一项单独的用益物权,而应将土地法全面空间法化后根据各空间权的性质分别纳入不同的制度中予以规制。


关键词:空间权;物权体系;立法模式


3.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溯源及其在我国的理论与实践分析


作者:章正璋(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暨东吴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


内容提要: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由德国法学家米塔斯和阿依舍雷率先提出,其理论源头可以追溯至古典罗马法时期的争点决定制度以及德国十九世纪普通法时期的连带责任二分法,其理论基础为连带债务的原因同一说,该理论一度为德国学界和德意志帝国法院所接受,并且为1949年前的中国学说和司法所继受。但是,德国目前的通说抛弃了该学说,以债务的同一阶层性说解释连带债务的本质,否认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德国联邦法院对于该理论亦持保留态度。“中华民国民法”以及《民法通则》对于连带债务采法定连带除外的主观目的共同说,实践中有可能产生不真正连带债务,但是1949年以后我国台湾地区学说及司法实践中将一些普通债务、协同债务以及嗣后不能的债务视为不真正连带债务,不甚妥当,大陆学界应该引以为戒。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当中应该增加赔偿请求权让与的规定,目前多数的所谓不真正连带债务的类型,可以藉此解决。另外,在请求权法定转移或者约定转移的情形下以及具有主从关系的债务不属于不真正连带债务。


关键词: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溯源;中国的理论与实践


【专论】


4.法治视野下的生态治理能力

——从雾霾治理切入


作者:张学博(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


内容提要:雾霾是中国现代化过程中高能耗高污染的粗放式发展的产物。解决雾霾的过程,并非一个雾霾原因调查然后关闭工厂这么简单的问题,其实质是生态治理能力现代化不足的问题。以雾霾治理问题来看,至少涉及多个制度,比如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央地关系问题、就业问题和环境治理问题、中产阶级与工人农民的利益冲突等。从历史经验来看,通过行政的方式(朝令夕改的政策)无法解决雾霾问题,必须通过立法(广义的立法,包括法律法规、高层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统筹考虑各个地区、各个阶层的利益,才能找到长治久安之道。


关键词:生态治理能力;雾霾;政府间关系;政府与民众关系;环境税


5.论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法的制定


作者:翁武耀(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财税金融法研究所)


内容提要:制定纳税人权利保护法,对于坚持依法治国,完善法制体系建设,保护和调动纳税人积极性,具有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纳税人权利保护方面虽然已经取得了不少的成果,但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不仅体现在税法形式内容上,也体现在税法实质内容上,并导致法律确定性和课税公平性的不足以及形成主要建立在管理理念基础上的征纳关系等。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长期过于追求国库主义、政府及其征税部门课税权缺乏有效制约。因此,为解决纳税人权利保护的问题以及应对新一轮税制改革下纳税人权利保护将面临的挑战,并借鉴部分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纳税人权利宪章(或纳税人权利保护法)超出权利宣示功能、对税收立法等课税权实施活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经验,我国应当将纳税人权利保护法提上立法议程。纳税人权利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税收法定原则、量能课税原则及其具体化规则,同时包括法律规则清晰与明确、溯及既往禁止、诚信与信赖利益保护、权利滥用禁止等一般法律原则,实现这些原则在税收领域的成文法化。


关键词:税收法定原则;量能课税原则;法律确定性;溯及既往禁止;诚信原则


6.致命的球赛与罗马法之继受


作者:[意]约勒·法略里(著);赵毅(译)(瑞士伯尔尼大学与意大利米兰大学;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内容提要:在古罗马典籍《学说汇纂》的一段法言中,法学家乌尔比安记载了一场由理发产生的血案:如果众人玩球,其中一人使劲地把球掷在一个理发师的手上,而后者恰巧正给一个奴隶剃须,结果该奴隶的喉咙被用着的剃刀割开,谁该为奴隶的死亡负责?我们可以在古罗马法规《阿奎流斯法》中寻找答案。阿奎流斯法责任要成立,需要满足三个逐渐发展而来之要件:损害、因果关系与不法性。罗马法学家在发展出这些构成要件之同时,也归纳了一些抗辩事由。在致命的球赛中,原告如果因自身过错引发损害,他自身也无法得到任何赔偿。《阿奎流斯法》不仅是今天欧洲大陆侵权法之源头,甚至也影响了普通法。侵权责任是形塑了西方法律文明的罗马法传统之基本组成部件之一。在今天的世界,人们仍然面临着侵权案件中谁是责任承担者的问题。在20世纪,中国开始了罗马法的继受,罗马法也成为中国的私法法典化之基础。从对《学说汇纂》法言的分析中,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为何中国学者会把罗马法当作一个向导,也才能知道,只有叩响罗马法之门,法律思维能力才可以在改进和创造一个国家的实证法时发挥作用。


关键词:球赛;运动伤害;自冒风险;罗马法;阿奎流斯法;促成过失


7.论国际税法之趋同与我国的应对


作者:叶莉娜;刘奇超(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法学院;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地方)税务局兼任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务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


内容提要:经济全球化是国际税法趋同的根本驱动力。国际税法的趋同对国际社会、各国政府、税务机关乃至跨国纳税人都有价值,因此形成了多层次、多行为体的国际社会推动过程。研究国际税法趋同化问题,需要对趋同的范围和程度、趋同对国际税法问题的解决程度以及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税法趋同中的特殊问题进行理性反思。在此基础上,中国应坚持理性对待国际税法趋同的立场,同时从加强南南合作、金砖合作提高发展中国家整体在国际税法趋同中的话语权,建立参与国际税法趋同所必须的长效参与能力培养机制等途径做出应对,以充分维护中国乃至发展中国家整体在国际税法趋同过程中的税收利益。


关键词:国际税法趋同化;国际税收治理;发展中国家


【争鸣】


8.垄断经营者的缔约说明义务研究

——基于有限理性假设的分析


作者:王婕(清华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关于缔约说明义务的履行标准和法律效果,学说和司法实践均存在分歧,需要更加细致地探讨。当消费者与垄断经营者缔约时,其在信息获知、议价能力、购买决策等方面受到较多干涉,需要给予特别保护以克服结构性失衡的问题。基于有限理性假设,应建立缔约说明义务的实质判定框架,即垄断经营者在缔约时负有主动按照“合理方式”与“显著方式”等标准进行说明的义务,而非只有在消费者提出要求场合才进行说明。同时,垄断经营者应适度披露产品属性和消费者使用习惯信息,识别并降低消费者的不确定性感知。在垄断市场中,如果没有更加严格的合同条款行政审批规则,应将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解释为包括核心给付条款。作为说明对象的格式条款只有在消费者单独同意后才能订入合同。在垄断经营者因不适当履行而需对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时,司法机关应优先适用任意性规范而非补充解释规范以识别行业惯例,并根据诚信原则对垄断经营者作不利解释。


关键词:缔约说明义务;格式条款;消费者决策;议价能力;行为经济学


【域外法治】


9.有效的合规计划与企业刑事诉讼


作者:[美]菲利普·韦勒(著);万方(译)(美国耶什华大学法学院、本杰明卡多佐法学院《卡多佐法律评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在美国联邦刑法中,合规计划被规定为影响犯罪企业刑事诉讼与刑罚裁量的法定因素,广泛应用于企业犯罪的刑事司法活动。实践中,考虑到合规计划在企业刑事量刑活动中产生的问题,许多法学评论家提出了一种替代方案,允许企业将合规计划作为刑事责任的积极抗辩事由。鉴于替代方案的固有缺陷,本文提出完全删除《联邦量刑指南》“有效合规计划”的规定,并探讨删除合规计划的术语后如何增强企业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威慑力。


关键词:合规计划;刑罚裁量;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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