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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12.17-12.23)| 法宝盘点

【编者按】北大法律信息网每周准时为您奉上过去一周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及热点案例梳理。带您一起快速回顾近期重大法治事件。点击阅读原文查阅新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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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重大政策立法

一、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二、证监会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

四、退役军人事务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新修订《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

五、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 一法两条例今起公开征求意见

六、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七、三部门下发通知继续免征 内地人买卖香港基金个税

八、官方:对殴打驾驶员干扰驾驶行为明确适用刑法规定

九、中办:党纪处分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

十、我国拟修法促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地方重大政策立法

一、北京:医生收入不得与药品、耗材等医疗收入挂钩

二、江西省12月25日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三、山东菏泽: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

四、深圳发布新规降低保障房地价水平

五、湖南司法厅24项措施助力民企发展壮大


典型案例、大案、要案

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19批指导性案例

二、最高检发布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明确正当防卫界限标准

三、章莹颖案审前听证:被告前妻当庭反驳FBI干员证词

四、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回应“艺考联考作弊菏泽考区泄题”:已锁定相关当事人


中央重大政策立法

一、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为保障新个人所得税法顺利实施,国务院对1994年制定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了修改。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大对符合居民个人标准的境外人士税收优惠力度,以更好吸引境外人才;为支持鼓励自主创业,对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在计算经营所得时给予家庭生计必要支出减除;明确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可以依法扣除;优化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相关的纳税服务,明确工资、薪金所得可以由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综合所得在汇算清缴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二、证监会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


证监会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引导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在依法合规、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持续强化现代信息技术对证券基金业务活动的支撑作用。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介绍,管理办法全面覆盖各类主体,明确治理、安全、合规三条主线,强化信息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支持经营机构应用信息技术提升服务效能,并明确了各类市场主体未履行自身信息技术管理职责的相应处罚措施等。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治理能力。要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主体、程序、职责和责任,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


四、退役军人事务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新修订《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


退役军人事务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日前联合印发新修订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并决定自2018年12月14日起施行,适用于2018年秋季及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办法》在原来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适用范围、评分项目和标准、档案材料登记管理、审档评分、责任追究等内容,更加强调退役士兵安置待遇与服役表现相匹配,更加聚焦士兵备战打仗和贡献奉献,对于深入推进公正公平公开“阳光安置”,引导现役士兵安心服役和建功军营,服务改革强军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五、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 一法两条例今起公开征求意见


12月20日起,《公路法修正案(草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农村公路条例(征求意见稿)》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开始向社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公路法修正案(草案)》充分考虑不同公路用户的需求,确立了“两个公路体系”的发展思路,即未来公路发展坚持以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明确村道为公路的组成部分,将县道、乡道、村道统称为农村公路,并明确了村道规划的编制主体、责任主体以及规划和命名编号等要求,为村道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此外,进一步规范了收费公路融资渠道。


六、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律师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有关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决定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3号)进行了修改。


七、三部门下发通知继续免征 内地人买卖香港基金个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发布《关于继续执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表示,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官方:对殴打驾驶员干扰驾驶行为明确适用刑法规定


中国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中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刻吸取重庆万州“10·28”公交车坠江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


九、中办:党纪处分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组对其管理的党员干部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党纪处分决定以党组名义作出并自党组讨论决定之日起生效。


十、我国拟修法促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2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以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依法进行。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在总结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主要在三个方面作了修改和完善。一是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二是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条件及管理措施。三是健全宅基地权益保障方式,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


地方重大政策立法

一、北京:医生收入不得与药品、耗材等医疗收入挂钩


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基础上,北京将持续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和内部分配机制,医生收入不得与药品、耗材等医疗收入挂钩。为全面提高医学人才供给能力和培养质量,《北京市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19日正式发布,北京将从加强医学人才培养、健全医学教育体系、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五个方面开展十项重点工作。


二、江西省12月25日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江西省人民政府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就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向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备案,经审核,予以备案。


三、山东菏泽: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


据山东省菏泽市住建局官网18日消息,菏泽住建局发布《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取消此前对主城区和住房成交量高、房价稳控压力大的县区实行的“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的规定。此外,降低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


四、深圳发布新规降低保障房地价水平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近日发布的《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征求意见稿)显示,今后,深圳将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及人才住房的地价标准,并专门设置了“不得转让的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产权调节系数,进一步降低保障性住房的地价水平。


五、湖南司法厅24项措施助力民企发展壮大


湖南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拟定24条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主动聚焦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堵点,担当作为,靠前服务,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助力湖南民营企业在优质的法治氛围、优良的营商环境中发展壮大。据悉,这是湖南司法行政部门助推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又一举措。


典型案例、大案、要案


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19批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19批共5件指导性案例,包括1件刑事案例、3件民事案例和1件行政案例,供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指导案例97号《王力军非法经营再审改判无罪案》、指导案例98号《张庆福、张殿凯诉朱振彪生命权纠纷案》、指导案例99号《葛长生诉洪振快名誉权、荣誉权纠纷案》、指导案例100号《山东登海先锋种业有限公司诉陕西农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大丰种业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二、最高检发布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明确正当防卫界限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19日印发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涉及的四个案例均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案件,社会普遍关注的于海明正当防卫案入选其中。据了解,最高检下发的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分别是陈某正当防卫案、朱凤山故意伤害(防卫过当)案、于海明正当防卫案、侯雨秋正当防卫案。


三、章莹颖案审前听证:被告前妻当庭反驳FBI干员证词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当地时间12月18日,涉绑架及杀害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案进行审前听证。被告克里斯滕森(Brendt Christensen)的前妻米歇尔·左特曼(Michelle Zortman)出庭作证。她反驳了此前干员作证“获得她同意搜查公寓”的说法。


四、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回应“艺考联考作弊菏泽考区泄题”:已锁定相关当事人


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消息,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16日公布了关于网友在微博质疑的“山东编导艺考联考作弊菏泽考区泄题”事件的调查进展情况:经调查,已初步确定有考生作弊,目前已锁定相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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