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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法律研究》第3卷征稿启事 | 征文通知

征稿

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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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带一路”法律研究》由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上海全球安全治理研究院、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联合主办。它主要面向全国,收录了国内知名学者、优秀博士研究生在“一带一路”经贸、投资、金融、航运以及争端解决等法律及其他相关领域的理论与实务著述,范围涵盖“一带一路”法律研究各个方向,是“一带一路”优秀学术著述的汇辑。


  《“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为开放性“一带一路”领域的学术园地,第3卷重点关注以下主题:


  1、上海合作组织与“一带一路”;  2、“一带一路”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3、“一带一路”与公共安全治理国际合作;  4、“一带一路”经贸规则构建;  5、“一带一路”与数据安全;  6、“一带一路”与数字贸易;  7、“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

  8、“一带一路”国别研究;


  来稿一般不超过2万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作者应保证对其作品具有著作权并不侵犯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著作权,来稿需在同一语言下未事先在任何纸面和电子媒介上发表。


  来稿编辑体例请参照最新版《法学引注手册》:

http://cbimg.cnki.net/Editor/2019/1107/zgfx/090fce08-e3c7-4231-b406-8a84d177b024.pdf或《“一带一路”法律研究》简明注释体例(见附件)。


  《“一带一路”法律研究》编辑部保留对来稿进行技术性加工处理的权利,文责悉由作者自负。《“一带一路”法律研究》对所有刊载文章酌付稿酬,并依法享有版权。本书已许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在中国知网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该数据库,请在投稿时特别声明。


  来稿请将文章电子版(word版本)以E-mail形式发至编辑部邮箱:thebeltandroadedit@163.com


  编辑部联系方式:


  谢垚琪:332537818@qq.com


  电 话:021-39223619


《“一带一路”法律研究》编辑部

2020年9月30日


✎附件:

《“一带一路”法律研究》简明注释体例

一、注释规范示例

(一)引用书籍的基本格式为: 

1、张新宝:《 侵权责任法》(第 4 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6 年版,第 73-75 页。 

2、 [美]富勒:《法律的道德性》,郑戈译,商务印书馆 2005 年版,第 13-15 页。 

(二)引用已刊发文章的基本格式为: 

1、季卫东:《法律程序的意义: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另一种思考》,载《中国社会科学》1993 年第 1 期。 

2、王保树:《股份有限公司机关构造中的董事和董事会》,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 1 卷,法律出版社 1994 年版,第 110 页。 

3、[美]欧中坦:《千方百计上京城:清朝的京控》,谢鹏程译,载高道蕴等编:《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4 年版,第89 页。 

4、何海波:《判决书上网》,载《法制日报》2000 年 5 月 21 日,第 2 版。 

(三)引用网络文章的基本格式为: 

1、汪波:《哈尔滨市政法机关正对“宝马案”认真调查复查》,载人民网2004年1月10日,http://www.people.com.cn/GB/shehui/1062/2289764.html。

2、《温家宝主持国务院会议 研究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措施》,载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6-05/17/content_4562304.htm 。

3、赵耀彤:《一名基层法官眼里好律师的样子》, 载微信公众号“中国法律评论”,2018 年 12 月 1 日。 

4、参见法国行政法院网站,http://english.conseil-etat.fr/Judging, 2019 年 12 月 18 日访问。 

(四)引用学位论文的基本格式为: 

1、李松锋:《游走在上帝与凯撒之间: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的政教关系研究》,中国政法大学 2015 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10页。 

(五)引用法律文件的基本格式为: 

1、《民法总则》第 27 条第 2 款第 3 项 

2、《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 号,2007 年 7 月 11 日发布。 

(六)引用司法案例的基本格式为: 

1、包郑照诉苍南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1988)浙法民上字 7 号民事判决书。 

2、陆红霞诉南通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5年第 11 期。 

(七)引用英文报刊文章和书籍、英文网络文章的基本格式为: 

1、Charles A. Reich, The New Property, 73 Yale Law Journal 733, 737-38 (1964). 2、Louis D. Brandeis, What Publicity Can Do, Harper's Weekly, Dec. 20, 1913, p.10. 3、William Alford, To Steal a Book is an Elegant Offense: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in Chinese Civilization,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p.98.4、Stephen McDonell, When China Began Streaming Trials Online, BBC NEWS (Sept. 30, 2016), https://www.bbc.com/news/blogs-china-blog-37515399.
二、注释要求
1.本刊采用页下全文连续注,用1   2   3……48   49   50……等此中注释方法。限于篇幅,文末不再列参考文献。2.注释构成要件齐备和准确(作者;书名;版本;页码)。3.相同类型注释的形式一致
三、结构要求
(一)内容提要和关键词请在来稿首页的题目、姓名下面列出文章的内容提要和关键词。内容提要一般不应超过300字,但也不宜过短;关键词2~5条。同时,请列出英文题目、作者姓名、英文摘要以及英文关键词。(二)正文格式标题及子目序列方式第一级:“一、”“二、”“三、”……第二级:“(一)”“(二)”“(三)”……第三级:“1.”“2.”“3.”……(正文接排)第四级:“(1)”“(2)”“(3)”……(正文接排)其后可接“①”“②”“③”……第五级:第一,第二,第三【注意】如果第一级标题下面内容比较多或层次比较多,一般要用第二级标题,如果不是这样,可以直接越级使用第三级标题;但是分段分点叙述观点时,如果只是表示要点,直接下结论,没有进行展开时,第一级标题和第二级标题可以越级使用第四级标题。对于段内层次的运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首先、其次、再次、最后”,“其一、其二、其三、其四”,“一是、二是、三是、四是”,“①②③……”等自成体系的序号排列。第一最好不要放在段内作为叙述的层次,一般放在段前,作为(1)之后的补充级别(分段使用)。(三)引文1.出现在正文与注释之中的引文,加双引号“”,引文之中的引文加单引号‘’。2.引文的注释序列号加在引号之外;如果引文是完整的句子或段落,应在句子或段落的结尾加上句号或问号等,再加上引号和注释序号。举例1:肯尼斯·华尔兹说:“国家不是而且从来不是唯一的国际行为体。但是界定结构的不是活跃于其中的所有行为体,而是主要的行为体。” 

《“一带一路”法律研究》编辑部

2020年1月

-END-

责任编辑 | 李泽鹏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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