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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拉姆”》刷屏 | 隐秘的角落,本就该照进阳光!

来源 |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中国长安网

观察者网、半月谈


2月6日 ,一篇《另一个“拉姆”》为题的文章在网上引发关注,作者马金瑜自述情感经历,称长期遭丈夫家暴。


马金瑜是一位曾在一线城市工作的媒体人,为了爱情,她远嫁到西部一个闭塞地区,生儿育女。养蜂养花,世外桃源般的生活,曾在媒体行业内传为美谈。现实是,她在这个过程中遭遇了长期的家暴凌虐,甚至,为了孩子她只能选择隐忍。



2月7日,马金瑜丈夫谢德成回应称,他并未家暴马金瑜也并未出轨,今天上午警方已联系他了解情况。“如果我是一个家暴的男人,我们不可能一起生活七八年。”


谢德成表示,马金瑜带着孩子已经离开将近3年,两人之后一直没有联系,直到昨晚相关文章发出后才知道马的近况,“让我太吃惊了。”谢德成称,自己目前正在医院住院,曾与马金瑜共同经营的电商产品暂处于搁置状态,“前天晚上检查蜜蜂不小心摔倒,断了两条肋骨。


针对前媒体人马金瑜自述被丈夫家暴一事,青海省妇联权益部部长2月7日回应称,他们密切关注该事件,属地妇联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负责该事件,正跟相关部门协调。



中央政法委评金瑜被家暴

不是“家务事” 社会应“零容忍”
一线城市的女记者金瑜嫁给青海蜂农,做助农电商,近期却撰文自述长期被暴打,带子出逃。如何看待为爱远嫁藏区却遭家暴?安哥安姐有三句话要说:

①法律,永远是受害者的靠山。

婚恋自由,情如饮水冷暖自知,对个人选择,我们不应多加苛责。但发生在家门里的违法行为,同样是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从2016年3月开始实施。婚姻不是乌托邦,当遇到家暴,也要拥有止损的勇气和退出的自由。

②法治中国,一个也不能少。

家暴作为一种违法行为,在全世界范围内存在,需要社会各界共同谴责、抵制、发现、惩处、救助。经济发展水平、乡风民俗也不是家暴的“挡箭牌”。被声讨追责的是“家暴”,而不是哪一个地区、哪一个民族。

③错的永远是施暴者,不是受害者。

被家暴不敢说的原因很复杂,如何避免、走出家暴受害者在亲密关系之中的“习得性无助”,需要全社会的援手和共识。我们的确不能盲目出发,但也不该由此否定一切“诗和远方”的美好愿望。与其嘲笑,不如敏锐关注,不如热心帮助!

最后想对每一位勇敢生活的女性说,请不要放弃爱自己的权利,你值得一切美好!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发文

《女记者为爱远嫁屡遭家暴:隐忍退让只会自断生路!》

 ◎隐忍的羔羊,只会助长野蛮和嚣张

马金瑜遭受了多年的家暴,却选择一次次隐忍。也许她在依赖习惯与深陷恐惧之间不断徘徊、矛盾、犹豫,却又无从选择;也许她的认知观早已在多年家暴婚姻中扭曲,一直在自我检讨、迎合对方,已完全失去了自我。

施暴是一种瘾,一旦开始,覆水难收。殊不知,隐忍也会上瘾,一次将就,次次迁就。


所庆幸的是,忍了多年后,马金瑜终于敢揭开这个脓疮。紧闭房门里那几平米的空间,从来就不是法外之地——家暴,绝不是家务事;受虐,本不该再隐忍。隐忍退让只会自断生路!


隐秘的角落,本就该照进阳光!


 ◎“零容忍”是共识,更是政法机关的态度

两口子闹别扭,本就是两个人的事;但若触及法律的底线,必然会被追究到底。当一个人把家暴当成家常便饭,政府和法律必当挺身而出,对施暴者依法严惩,对社会恶习坚决革除!

法律是保护被家暴者最可靠的盾牌。

在去年,美妆博主宇芽哭诉被家暴的当天,当地公安机关就已经介入调查,当晚就通过媒体发声,回应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这不是一个个案,近年来,法律对惩治和防范家暴的大网越织越密实。

2015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从政法机关到民政、村(居)委会,从妇联到共青团、工会,社会力量被充分调动起来,预防、发现、惩治、救助职责清晰、贯穿全程。

维护“家门里”的安全,已经成为各部门共同的职责。

 ◎舆论的善意,是良知的回归、社会的进步

家暴是违法的,并且在全世界范围内隐秘的存在着。家暴不应被贴上地域和民族的标签,经济发展水平、乡风民俗也不应是家暴的“挡箭牌”。

面对马金瑜遭受家暴,不应去考虑“为什么挨打”,而应将“决不能打”做为共识——舆论的关注点,更应聚焦于如何在法治的框架内严惩施暴者,如何更好的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

家暴不仅是家事,更是社会的事。社会成员对任何形式的暴力给以最明确的反对,对任何施暴者给予最一致的谴责,对法律提供的解决方案给予最大程度的期待,是一个社会文明与法治的里程碑;从原先的沉默不语,到现在一个个敢于站出来的受害者,也正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厚植现代文明的根基,经济社会才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发展成果才能反哺文明的进步。

半月谈

《反对家庭暴力,不该让受害的“拉姆”们一个人挣扎》

应看到,虽然法律法规是保护家暴受害者最强有力的武器,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事后的保障很难在第一时间帮受害者逃离家暴。妇联、反家庭暴力协会等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应加大对家暴事件的干预力度,第一时间为受害者提供保护和援助,让家暴受害者在暴力面前不再孤苦无依。

同时,各组织、社区也应加强宣传和引导,让家庭成员知晓,家暴是严重违法行为,若遭受家庭暴力,应立即向相关部门反映,及时止损。面对家暴,每一个人都应该勇敢面对,诉诸公开渠道进行维权,而不是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陈旧观念,不断容忍、妥协和退让。

反对家庭暴力不是受害者一个人的事,从知情人到有关社会组织机构再到司法部门,全社会应共同努力,织密反家暴之网,将伤害降到最低,减少悲剧的再次发生。(半月谈评论员 秦黛新)

-END-

责任编辑 | 吴珊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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