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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辅助科学立法的应用研究


2021年11月20日上午,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第三次会员大会暨2021年学术年会隆重召开。本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和负责人,同时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新时代立法”的会议主题进行研讨交流。北大法宝总经理、北京大学法律人工智能实验室副主任赵晓海当选为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并以“人工智能辅助科学立法的应用研究”为题发表了主题演讲。以下为本次演讲全文。


各位专家、老师,大家好!
我分享的主题是《人工智能辅助科学立法的应用研究》。我本人专业是科技法,多年来一直在研究法律科技。北大法宝除了研究法律法规检索系统,还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方向,研究科技在法律各个领域包括立法中的应用。
今天与各位专家、老师分享三个方面的内容,人工智能辅助立法的起源、人工智能辅助立法的路径、人工智能辅助立法的应用。
早在1979年,钱学森院士提出“法治系统工程”这一跨学科、跨领域、跨时代的科学概念,通过系统科学向法学界传递了采用系统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的信息。40余年来,关于“法治系统工程”的研究和实践一直在推进并取得了长足进步。1981年李克强同志在北京大学学习期间发表论文《关于法治系统控制过程的探讨》,研究法治系统控制过程。1983年,龚祥瑞教授和时任北京大学团委书记的李克强同志发表的《法律工作的计算机化》一文,被视为中国法律信息化的发端。一部法律法规的“血缘”追踪,从法律法规的历次版本变迁、修订计划、起草流程、征求意见、公布实施开始,到由此引起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事项、行政执法权设立依据、处罚裁量基准甚至执法权力运行流程的调整;从依职权做出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违法行为涉及“两法衔接”的法律实施运行机制,到法律实施各环节中,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治实施保障,调解、复议、仲裁、信访等纠纷化解机制,公共、社会、企业、涉外为一体的法律服务;从法律实施结果的公开公示,到社会大众感受到执法、司法裁量结果的评价、反馈、舆情、应对,形成对立法后评估、法治督察工作的态势感知。从树状结构到网状关系的变化,串联并联每一个本体、实体、要素、环节,甚至时间、空间、流程、机制,呈现法律制定、法律实施、普法守法之间的综合态势,并突出法律法规的核心节点作用,以法律法规的全生命周期变化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中的业务流转,体现在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体系下依法治理的发展演进。上述全部,共同构成法律、法治大数据在全面依法治国这一系统工程中的发展图景。

立法需要把社会舆情、理论观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法律解释、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作为一个整体系统来研究,避免单纯跟着“社会舆情”跑的民粹立法。立法遵循的逻辑如下:“实际问题”:立法要立足于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立法工作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问题出发,针对实际问题进行立法。社会舆情是反映社会实际问题的重要途径。“理论观点”:社会问题出现之后,理论界往往反映较快,专家学者会从不同角度对社会问题进行理论研究,形成或许不太相同的“理论观点”。“方针政策”:立法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党领导立法工作主要是方针政策的领导。理论观点是立法的重要参考,也是党的方针政策决策的重要参考。党的方针政策通过中央文件、主要领导人讲话领导立法工作,指导理论研究,并且可以直接作用于实际问题,促使立法社会共识的形成。“法律法规”: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把党的方针政策与人民的意志结合起来,通过立法机关制定为法律法规。用法言法语把党的方针政策转化为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具有规范性、强制性,但有的表述也具有一定的概括性、原则性、指导性。在依照法律法规对社会进行规范调整时,还会出现新的问题,还需要对法律法规进行细化,这就需要有法律解释、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这些又成为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的重要积累。在这个逻辑下,通过内容和技术的辅助为立法场景实现人工智能辅助立法路径。立法内容生成的主要类型有以下六种:创制型立法,创设新的法律法规;提升型立法,位阶低的转化为位阶高的法律法规;编纂型立法,多部法律法规组合成一部新的法律法规;实施型立法,下位法贯彻上位法;比照型立法,无中央立法,参照兄弟省市立法;修改型立法,立法修改。六种不同类型的立法需要针对性的内容辅助和技术辅助。人工智能辅助立法需要全面的立法知识资源,涵盖中国法律法规、外国法规、期刊论文、舆情感知、征集的意见、立法技术规范等法律信息资源,通过技术手段提炼分析后为经验丰富的立法工作者提供全面的知识资源,更为年轻的立法工作者提供补充立法知识、获取前人经验的途径。
通过人工智能技术手段及时梳理社会舆情,作为立法机关和立法工作者立法调研的重要资料,促进立法的针对性;融合处理多来源多形态的立法意见,为立法提供参考;分析专家的理论观点,作为立法理论支撑;建设立法知识图谱,基于语义意图理解形成智能辅助生成技术,基于法条对比分析技术形成合宪合法智能审查技术,构建立法论证、分析、决策辅助的示范平台。构建人机交互的智能起草辅助平台,需要研究立法条文生成要素体系,形成立法规则库和立法模板库,梳理语义立法意图理解。以此为基础构建法律法规要素标注体系、构建面向立法的法律法规知识库、构建法律法规文本语义表示模型、研发基于知识表示的条文对比分析技术、构建立法条文生成要素体系,通过以上研究构建人机交互的智能起草辅助平台。

人工智能辅助立法是利用立法大数据和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结合,辅助立法活动,实现立法者智慧与机器智能有机结合的立法工作方式。智慧立法要求立法者对智能技术熟练掌握和应用,利用个人的经验智慧与智能立法工具有机结合,从而提高立法效率和质量。最底部的基础是立法大数据、学者论文、裁判文书、立法技术规范、备案审查案例、业务培训视频等立法知识,构成基础的立法知识;业务流程是指立法流程管理立法过程中的立项、起草、意见征集、审议、备案审查、清理等全生命周期流程;智能应用是指舆情感知、知识推送、语义理解等为立法工作提供辅助;塔尖上的明珠则是人类智慧,利用立法经验、价值平衡、科学决策等方面做出智慧决策,机器智能不可替代。
在此基础上形成立法知识+业务流程+智能应用的智慧立法解决方案。
北大法宝智能立法辅助平台可服务人大立法的立、改、废、释、编纂等业务需要,辅助起草、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辅助立法者作出决策。
北大法宝智能立法辅助平台可应用于高校规范性文件管理,实现校内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查、公布的全业务流程管理和智能辅助应用。
北大法宝智能起草辅助平台可以同时在线编辑和在线检索,为起草立法文本、校内规章制度、企业规章制度等提供服务,可多人同时在线编辑、协同修改、精确检索、智能检索,实现多人写、查、改协同进行。
环境法典立法辅助系统为环境法典专家稿编纂提供内容辅助和技术支撑。系统汇聚海量国内外立法素材,通过类型化收藏、关键词提取、特征词分析等处理分析后推送给立法专家,为环境法典编纂提供重要辅助。
未来的备案审查智能化将从合宪性、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等方面对文本进行审查并给予提示,同时审查是否符合立法语言规范、立法技术规范等。这有赖于业界同仁一起努力,贡献智慧和力量!
北大法宝智能立法辅助平台用户量已达30余家,涵盖10家省级人大、5家市级人大,1家正部级行政机构,5家省级司法厅、7家市级司法局,3家科研机构。期待更多的立法机关、高校与我们合作,共创智能辅助立法立规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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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刘卓知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曹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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