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2022年9月指导性案例、“两高”典型案例盘点
编者按:北大法律信息网每月准时为您奉上过去一月的重要案例梳理。本月重要案例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四十批、第四十一批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3批典型案例,涉及打击证券犯罪、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金融犯罪领域;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3批典型案例,涉及督促整治非法采矿公益诉讼、民事检察依职权监督等领域。更多内容请点击“阅读原文”登录“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查看。
(扫描二维码查阅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十起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1.被告人易扬锋、连志仁等三十八人诈骗、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偷越国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2.被告人罗欢、郑坦星等二十一人诈骗案
3.被告人施德善等十二人诈骗案
4.被告人吴健成等五人诈骗案
5.被告人黄浩等三人诈骗案
6.被告人赵明云等九人诈骗案
7.被告人邓强辉等六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8.被告人陈凌等五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9.被告人隆玖柒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10.被告人薛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5件依法从严打击证券犯罪典型案例
1.马某田等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操纵证券市场案——依法严惩财务造假、违规披露“一条龙”犯罪行为,压紧压实“关键少数”主体责任和“看门人”把关责任
2.郭某军等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虚假信息经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依法以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定罪处罚
3.姜某君、柳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私募基金从业人员伙同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金融机构的未公开信息实施趋同交易的,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4.王某、李某内幕交易案——被告人不供述犯罪,间接证据形成完整证明体系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判处刑罚
5.鲜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操纵证券市场案——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加大违法成本,强化震慑效应
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0起人民法院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典型案例
1.“e租宝”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借互联网金融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2.“昆明泛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3.上海“阜兴”集资诈骗案——持牌私募机构以发行私募基金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4.沈阳“老妈乐”集资诈骗案——以“养老投资”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5.江西“老庆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执行案——多措并举全力追赃挽损
6.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温德乙等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
7.张家港保税区伊世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金文献等操纵期货市场案——非法利用技术优势操纵期货市场
8.远大石化有限公司、吴向东操纵期货市场案——以囤积现货影响期货行情等手段操纵期货市场
9.袁钢志洗钱案——地下钱庄实施洗钱犯罪
10.周张成洗钱案——跨境转移贪污公款实施洗钱犯罪
-END-
关注下方公众号,获取更多法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