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荆学民、于淑婧:互联网时代治理体系优化的政治传播理路
图 互联网时代的政治传播简易模型
[2]当然,这里并不是一种技术决定论,只是强调技术的政治属性。参见[英]安德鲁·查德威克:《互联网政治学:国家、公民与新传播技术》,任孟山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0年,第25页。[3][美]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夏铸九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中文版作者序。[4]李强、刘强等:《互联网对社会的影响及其建设思路》,《北京社会科学》,2013年第1期。[5]赵联飞:《“互联网+”时代下社会治理的若干问题》,《社会治理》,2015 年第3 期。[6][美]詹姆斯·罗西瑙:《没有政府统治的治理》,剑桥大学出版社,1995 年,第5 页;《21 世纪的治理》,《全球治理》,1995 年创刊号。引自俞可平编:《治理与善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年,第2 页。[7][美]库伊曼、[美]范·弗利埃特:《治理与公共管理》,参见库伊曼等编:《管理公共组织》,萨吉出版公司,1993年。引自俞可平编:《治理与善治》,第3页。[8]全球治理委员会:《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牛津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23页。引自俞可平编:《治理与善治》,第5页。[9]薛澜、张帆、武沐瑶:《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研究:回顾与前瞻》,《公共管理学报》,第12卷第3期,2015年7月。[10]许耀桐、刘祺:《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分析》,《理沦探索》,2014年第1期。[11]俞可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前线》,2014年第1期。[12][美]戴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王浦劬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8年,第205~206页。[13]这里的意识形态不是具有鲜明政治色彩的概念,而是一个价值中立的学术概念。本文采用的意识形态的界定是:“一套有关什么样的秩序才是社会的正确秩序以及如何才能达到这一秩序的信念体系。”参见马得勇、王丽娜:《中国网民的意识形态立场及其形成一个实证的分析》,《社会》,2015年第5期。[14][法]克罗齐耶: 《法令不能改变社会》,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第22页。[15][美]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万俊人译,北京:译林出版社,2011年。[16]苏颖:《多元共识社会中中国政治传播的转型思路》,引自荆学民编:《当代中国政治传播研究巡检》,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第72~79页。[17][20][英]约翰·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56、125页。[18][19][21]参见王浦劬:《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含义及相互关系》,《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第3期。[22]张康之:《论主体多元化条件下的社会治理》,《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4 年第2 期。[23]张燚:《政治传播与边疆多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24]这里的政治传播主要从政治信息沟通的意义上来理解。具体请参见荆学民:《政治传播活动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第271~278页。[25][27]李元书: 《政治体系中的信息沟通——政治传播学的分析视角》,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66~67、64~65页。[26]严俊杰:《对等传播的时代》,载《新经济时代的网络传播与媒介产业》,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