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资讯 |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简章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浙江杭州。学校创始于1953年6月,时名浙江省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6月成立浙江中医学院;1998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更名为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校占地千亩,总建筑面积逾47万平方米,设有滨文校区和富春校区。
学校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中医药研究生、获得港澳台地区招生权、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的高等中医药院校,是浙江省属高校中首批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国家重点学科的高校。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技术、基础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开设本科专业32个,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五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2000余人(含独立学院),其中学历留学生800余人。拥有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附属杭州市中医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决定2023年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招收香港学生,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 报名资格
(一)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参加2023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条款中明确“学校可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录取)。
二 报名时间、方式及填报志愿
(一)报名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考生在2023年3月1日至31日期间登录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考生资料、监护人、就读学校、报考志愿等),上传电子照片、相关身份证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及学习证明材料等内容。报名后,考生须在4月1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在4月16日前按照系统提示更正相关信息,再次提交审核,并在4月23日前查询审核结果。所有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在4月30日前向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缴付报名费用港币460元,并上传缴费凭证至报名系统(缴费方式见报名系统公告)。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将于5月15日前通过系统公布缴费及报名确认结果。考生应于6月15日前上传学生学习概览至报名系统。校长推荐计划表格及相关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学在6月15日前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日程所列的日期可能会做修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联招办)及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的公告为准。详情请浏览联招办网站(eea.gd.gov.cn)或香港教育局网站(ww.edb.gov.hk)。
(二)填报志愿
根据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办法,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按自己的报读意愿顺序可填报4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考生可以在系统中选择”浙江中医药大学”,根据个人兴趣选择我校招生专业。考生可在4月30日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三 招生计划与专业
我校2023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的招生计划为30名,将根据考生专业报名情况确定相关专业招生名额。招生专业与计划如下:
备注:
1. 除药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在富春校区就读外,其余专业第一学年在富春校区就读,第二学年起在滨文校区就读。
2. 最新有关2023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的计划与专业数据以联招办网上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四 面试
我校不安排面试环节。
五 录取标准与时间
(一)录取标准
我校根据考生学校志愿顺序、香港中学文凭核心科目成绩、专业志愿,并参照专业相关选修科目成绩、“中学校长推荐计划”等,按照章程规定进行录取。最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可为:四门核心课程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我校将根据联招办投档的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情况进行录取。如单个专业超过最多录取人数,按照考生志愿顺序、4科等级总分、单科等级(4科排序为中国语文科、数学、英国语文科、通识教育),结合综合素质择优录取。请报考考生结合个人兴趣做好学校志愿顺序、专业志愿顺序排列。
(二)录取时间
2023年7月中旬香港考试评核局向联招办提供考生成绩,7月下旬由联招办将达到最低录取标准的考生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投至我校,我校按照联招办提供的达到最低录取标准的考生档案通过网上录取系统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至联招办,由联招办核准备案。如生源不足,视具体情况进行征集志愿补录,但补录考生成绩不低于教育部确定的最低录取标准。我校于8月份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 入学及在校管理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三)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四)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相应的浙江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
七 学费与住宿
(一)学费和杂费:与内地同专业学生同等标准,按学年预收。
(二)住宿:学生公寓住宿为每人每年1600元人民币(4人间),我校将根据实际住宿房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八 奖学金
香港学生可申请教育部设立的台港澳侨学生的专项奖学金。
九 联系方式
(一)院校地址:
滨文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邮政编码310053
富春校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百川街260号,邮政编码311402
(二)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咨询联系方式: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滨文校区)
联系人:储老师
电 话:86-571-86613520
传 真:86-571-86613520
电 邮:zsb@zcmu.edu.cn
网 址:https://zsb.zcmu.edu.cn
十 监察机制
浙江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监督电话:86-571-8661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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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田凯羽
审核 / 顾培新 储著胜 石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