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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携手“巾帼红” 共护困难妇女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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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全国妇联关于“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精神,做好检察机关协同妇联组织开展困难妇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促进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4月15日,米脂检察院与县妇联就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召开联席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妇联主席吕晓宁出席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报社主持。

会上,第三检察部主任赵槿介绍了米脂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有关情况,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的重点内容。

妇联主席吕晓宁介绍了今年米脂县妇联对困难妇女救助工作的主要方向和工作要点。并表示县妇联将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职能优势,联合检察机关,进一步推动困难妇女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实现对困难妇女教育的常态化和机制化。

会上,米脂检察院与县妇联就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实施方案》展开进一步讨论,双方就此方案的严格落实达成了共识。

会议指出,《实施方案》是新形势下做好国家司法救助的创新举措和制度保障。米脂县检察将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推动检察干警能动履职,进一步加强与县妇联的沟通、配合,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把检察机关的“独角戏”变成多方参与的“大合唱”,让困难妇女群体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情,显著增强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共同为困难妇女群体权益保护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采访】

吕晓宁  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采访】

李艳萍  县人大代表、石沟中学教师

【采访】

郭娟  县人大代表、桥河岔幼儿园教师

【采访】

艾侠  县政协委员、县妇联副主席

【采访】

马小玉  县政协委员、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

来源:第三检察部   文字:刘咪  

视频:万瑞娟  编辑:杜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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