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妇联+N”合力共护困难妇女群体
“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没有妇女,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球妇女峰会上的讲话。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力度,更好维护妇女权益,米脂检察院以实际行动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危难之中能够感受到司法温情。
米脂检察院和米脂妇联共同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司法救助与心理疏导、养老、医疗等多方面相结合,与其他社会职能相衔接,保障困难妇女得到多方支持,共同构建“检察+妇联+N”合力共护妇女权益的新模式,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救助帮扶困难妇女的有效机制。
联席会议,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为了确保专项活动有重点、有力度、有效果,米脂检察院与米脂妇联召开工作联席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会。此次会议既是一次联席研讨会,又是一次动员会,大家各抒己见、建言献策,详细研讨了此次专项活动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把检察机关的“独角戏”变成多方参与的“大合唱”,共同为困难妇女群体权益保护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联合摸排,挖掘线索,应救尽救
联席会后,米脂检察院与米脂妇联立刻启动专项活动,共同联合深入乡村、深入农户走访摸排,主动挖掘救助线索,同时向乡村干部、村妇女主任、村民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重点对困难妇女权益保护及救助的理念、条件等方面的各项规定进行详细讲解并释疑解惑。
主动入户,跟踪回访,长期关怀
米脂检察院践行“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司法救助理念,延伸司法人文关怀,充分体现对困难妇女和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切实增强困难妇女和未成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该院干警坚持对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的救助对象进行专程回访,深入了解司法救助工作实效,传递检察温情,提升司法温度。
今后,米脂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司法职能,加大司法救助工作的力度,切实提高司法救助工作实效。同时,结合办案持续开展和深化为民办实事活动,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进一步彰显检察关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筑牢民生底线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第三检察部
文字:赵瑾
编辑:杜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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