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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五周年·政协委员看检察之一】米脂检察:在保护红色资源庚续红色血脉中的力量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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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米脂县政协副主席姜良泽一行视察米脂县人民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并和县检察院一起对有关单位和乡镇落实杨家沟革命旧址、井家坪毛泽东旧居、“无定河六烈士”等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建议情况进行了“回头看”。

杨家沟革命旧址

2021年5月,米脂检察院在寻访杨家沟革命旧址过程中,发现旧址存在边坡塌陷、墙体破损和乱涂乱刻乱画;违规经营、随意安放广告牌、喇叭高音叫卖;堆放杂物、杂草丛生、养殖家禽、标示牌不易辨识等情况。2021年6月,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督促尽快整改。相关行政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加强请示报告,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措施,经过大量细致整改修复工作,杨家沟革命旧址存在的问题一一整改,红色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整改前边坡塌陷 

整改后边坡得到修复

井家坪毛泽东旧居

2020年10月,米脂县检察院在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发现,井家坪毛泽东旧居,因年代久远,未进行有效的保护,存在无人看管、窑洞坍塌、门前杂草丛生、私人侵占、破败荒凉等情形。不仅损害了其作为红色遗迹的文物价值和历史价值,更损害了社会利益,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

整改前的城郊镇井家坪毛泽东旧居

整改后的城郊镇井家坪毛泽东旧居

经过全面调查取证后,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和乡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积极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修缮故居以及周边环境。相关部门和乡镇收到检察建议后非常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开展了现场调研,制定修缮保护方案,筹备资金,着手修缮工作。但是由于旧居背靠数丈高的黄土坡洼,黄土结构疏松,易受山洪等自然灾害影响,加之当时正值冬季,因此无法继续施工,致使修缮进度缓慢。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心里始终挂念着红色资源的保护工作,得知情况后,多次奔走于故居和相关部门之间,督促故居的修缮进度。2021年3月,米脂县人民政府将井家坪毛泽东旧居公布为米脂县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经过一年多的建筑施工,已完成了修缮工程。

“无定河畔六烈士”遗址

2020年10月,因“无定河畔六烈士”遗址未进行有效保护,存在周围环境破败、杂草丛生等现象,使得其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遭到破坏,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行政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整改,对革命文物进行了修缮与养护,设置了护栏,并安排专人进行了日常维护。

整改前的无定河六烈士遗址

整改后的无定河六烈士遗址

米脂红色资源丰富,拥有杨家沟革命旧址、沙家店战役遗址、3处毛泽东革命旧居、无定河畔六烈士遗址等,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在红色资源保护工作开展过程中,经过实地调查取证,全面排查,制发检察建议书14份;2021年,推动建立了“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保护基地”和“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并辐射周边,将其他21处革命旧址纳入保护范围,形成了“一地多点”的红色革命资源检察公益诉讼保护体系;2022年,与县文旅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了《关于建立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为筑牢红色资源保护法治屏障、形成保护合力提供了机制保障;同时,《关于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的工作办法》已完成起草,将为全方位保护米脂县域内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提供有效指引。

在一天的公益诉讼“回头看”中,政协委员对公益诉讼工作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对米脂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作出了肯定。公益诉讼“回头看”是一项促进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进行切实整改落实的常态化“兜底工程”,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公益诉讼监督力度,保护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


采访

姜良泽  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杨占飞  县政协常委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END

来源:第二检察部

文字:赵亮

编辑:杜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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