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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检察:检察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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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进一步促进看守所规范履职,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检察监督质效。近日,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会同米脂县看守所召开座谈会。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报社、驻所干警及看守所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双方围绕保障律师会见、反映意见的权利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等方面进行讨论,并就如何保证律师会见制度落实落细达成共识。

副检察长高报社强调,律师合法权益的保障程度,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关系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实现。一是要转变工作思路,提升民辅警思想认识,积极引导转变与律师“互不信任、相互设防”的心态,树立法律共同体意识。二是要畅通律师反映渠道,驻所检察人员要严格遵循值班制度,落实检察人员联系方式“上墙”制度;三是与看守所建立长期的沟通协调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共同探讨解决监所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下一步,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站位,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依法能动履职,加强与看守所沟通协作,不断畅通律师会见通道,切实将《意见》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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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三检察部

文字:安宏基

编辑:杜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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