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洗澡触电身亡!出租屋主被判赔偿97万元…
每年的秋冬季
都是煤气中毒、触电等
“洗澡事故”的高发期
往往一不小心
单纯洗个澡
就可能变成“夺命澡”
此前
租住在东莞厚街一出租屋的赵女士
在洗澡时不幸遭遇事故
家属在悲痛之余
将出租屋业主、电热水器生产厂家
告上了法庭......
最终
东莞法院经一审、
二审后作出判决
2017年12月21日晚上,赵女士在出租屋使用电热水器洗澡时,不幸触电倒地。后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赵女士属触电死亡。
事后,赵女士家属多次与出租屋业主、电热水器生产厂家协商赔偿事宜。但多次协商未果,死者家属随即将出租屋业主、热水器生产厂家告上了法庭,并索赔150多万元。
接到该案件后,法院委托两家鉴定机构,分别对出租屋的建筑电气安装工程以及电热水器质量进行鉴定。
庭审中,鉴定出租屋电气安装工程的鉴定人员表示,尽管出租屋用电环境存在多个安全隐患,但在做现场鉴定时,并未发现漏电情况,与事故相关联的,只有漏电开关失效这一个问题。
而电热水器鉴定机构工作人员表示,电热水器除接地措施和漏电保护器不符合要求外,其他均不存在质量问题。漏电保护开关存在瑕疵才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但事实是热水器并不漏电,无法判断事故是否因漏电保护开关存在问题而导致。
根据两位鉴定机构人员的说法,作为被告的出租屋业主代理律师认为,案涉房屋的电线铺设虽然有不规范之处,但并不是导致赵女士触电身亡的直接原因,案涉房屋也不存在漏电情况,而案涉电热水器的漏电保护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生产厂家理应负责。
而作为被告的电热水器生产厂家代理律师则辩称,根据鉴定机构意见,案件涉及的热水器属合格产品,不存在漏电情况,尽管漏电保护装置存在瑕疵,但并不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认定电热水器生产厂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出租屋业主应对赵女士的死亡承担70%责任,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5000元。
结合责任划分比例,法院判令出租屋业主应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97万多元。
“夺命澡”事故
并非第一次发生……
↓↓
河南 濮阳
河南濮阳的聂先生反映,12岁的孙子,在中秋节当天洗澡时,不幸遭遇电击身亡。
家属称,热水器的水流带电,孩子后背被烧伤。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广东 深圳
7月27日晚,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上輋新村,一租户家中14岁女孩在冲凉时发生触电意外,当场身亡。
母亲施救时一同触电昏迷,被送进ICU抢救。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洗澡触电事故时有发生
这些“夺命澡”事故
不少是电热水器漏电引起
电热水器简单分为储水式电热水器和快热式电热水器。
储水式电热水器:加热水并将水存储在容器中。里面装有控制水温装置,当水温到达设定的温度时,温控器会断开加热管电流,进入保温状态。使用前需提前加热,可关断电源开关再淋浴。
快热式电热水器:又称即热式电热水器。专家们认为,快热式热水器优点是安装方便、体积小。但必须一边烧水一边使用,漏电风险比较高。
超龄“服役”、没有定期检修、
漏电保护开关不符合要求的
电热水器会危及生命
我们使用时要注意
不要买劣质产品
市面上那些超低价的电热水器,或是二手的电热水器千万不要购买,这种低劣的产品一般没有漏电安全保护装置或是装置已失效,为了安全千万不能贪这个便宜。
每月自检漏电保护开关
漏电保护开关有一个“T”按键(大多数情况下为橘、黄或者蓝色),按键旁还会写着“每月按一次”或者“每月试验一次”,这个按键就是传说中的“保命键”——模拟漏电按钮。
这个按键要每个月按一次,模拟家庭线路中出现漏电问题,用以观察空开的漏电保护功能是否正常。当按下“保命键”时,如果电源开关跳闸了,那么说明空开的漏电保护功能是正常可用的,此时只需要将闸合上即可。如果按下“保命键”以后,电源开关没有跳闸,说明空开的漏电保护功能已经失灵,无法起到自动断电保护的作用,此时就需要立即更换空开装置。
洗澡前先断电
储水后,先把热水烧到指定温度,然后断开电源再洗澡。边洗边加热会增加触电隐患。
定期更换电热水器的镁棒
自来水中含有大量的钙镁离子的,在电热水器的持续使用中,会附着并腐蚀其内胆和加热的镁棒。一旦内胆腐蚀或加热管腐蚀穿孔,也有漏电的危险,因此一定要定期更换电热水器的镁棒。
禁止使用超年限的电热水器
电热水器的使用寿命通常为6-8年,如超过年限还在继续使用,会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及时更换。
阿消提醒您:
大家在洗澡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如发现线路、管道铺设不合理
或老化等问题
应尽快寻找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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