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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敢偷?男子被判8个月
近日,一广西柳州男子王某某因偷盗价值15190元的消火栓并销赃,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案情回顾
嫌疑人偷盗消火栓监控画面显示:2021年12月29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驾驶一辆白色SUV来到一处消火栓旁进行拆卸,随后将整个室外消火栓“连根拔起”后放进车内离开,并运送到一家废品回收站按斤贱卖销赃,1个消火栓总成以87元的价格卖出。
被盗走的消火栓
今年1月4日
警方成功将嫌疑人抓获
指认现场
判决结果
8月17日,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检察院向鱼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王某某在柳州市柳南区西外环路路段、鱼峰区阳和大道附近,分3次将价值15190元的消火栓盗走并销赃。
9月9日,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犯盗窃罪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阿消提醒
爱护消火栓、人人有责!
千万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来开玩笑
若发现有偷盗消防设施的行为
请立即拨打110举报
(资料图)
室外消火栓是设置在建筑物外的
消防给水管网上的供水设施
主要供给消防车取水实施灭火
是消防员的好“战友”
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道有力防线
损坏、偷盗消火栓
将会延误灭火救援
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图源:网络)
▌来源:中国消防、广西消防等
▌编辑:廖梓雨
▌审核:邢慧敏
▌投稿邮箱:24467795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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