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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人被判刑!这件事千万不能做

广州消防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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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

进入林区不能携带火种

一旦酿成森林火灾

不仅危害公共安全

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11月2日,被告人潘某某因犯失火罪,被广西贺州钟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2022年4月6日,潘某某与家人一起到贺州市钟山县某村集体山场扫墓,在扫墓过程中,潘某某点燃线香蜡烛和衣纸并燃放鞭炮,由于疏忽大意,潘某某在未尽到防火义务的情况下离开下山,最终引发山火,造成总过火面积达14.9731公顷(224.5965亩)的森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



相关案例



在近日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黄某雇请小型挖掘机在自家的荒地上平整荒地时,在未办理野外用火申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用打火机将挖掘机归堆好的杂草点燃,不慎失火引发森林火灾,黄某的行为构成失火罪。法院对其处以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的刑罚。



2021年4月,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发生一起松树林火灾,经侦查火灾原因为群众上坟烧纸引燃周围松树林。经核实,过火面积超过十亩,当事人被行政拘留七日。


阿消提示


秋末冬初,干旱少雨

森林防火形势严峻

一旦发生火灾
烧毁的不仅仅是大好山林更是自己和家人的美好未来还会给他人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阿消再次提醒各位小伙伴
进入林区千万不要携带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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