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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动火!广州一工厂负责人被拘留
2022年10月14日,荔湾区发现1起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行为,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将该名作业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0月13日,荔湾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海中联社工作人员到荔湾区浩的复合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厂存在违规住人、存放易燃易爆品的情况,并在当下对现场电箱及大门进行了查封。
14日晚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厂仍存在明火作业的情况,由于该厂管理人存在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并劝阻拒不改正的事实,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荔湾区公安分局给予涉事人员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可见
无论是企业管理人员还是施工人员
都要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否则可能会涉嫌违法
切莫以身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在进行动火作业时
需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戳下图一起了解动火作业“十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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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湖北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