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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程序员到互联网律师,一个天同人的跨界之路 | 天同网事

邹晓晨 天同诉讼圈 2022-03-20


作者按:与天同之缘始于2011岁末。彼时,“天同三大法宝”如火如荼。“天安门旁四合院”更是律师心中朝圣之地。借一挚友之言:“天同,是梦想中的律所”。但是时吾心中仍有疑惑:以天同一所之力,对互联网理解如此之深,将可视化工具运用如此之透。莫非蒋主任跟我一样,也是程序员出身?也做跨界之事?有朝一日若见到蒋主任本尊,定将一问究竟。

 

然时光荏苒,造化弄人。转眼已近十载。我已从当年的青年律师成为合伙人,团队亦初具规模。期间目睹北京天同成为高端争议解决之翘楚,各分所也在巡回法院驻地开枝散叶,唯独上海仍是天同处女地。营营之余每每暗想:一日若与天同携手,互联网法律服务当是春天。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庚子金秋,天同登陆上海,兴国7号老洋楼迅速成为上海法律圈“网红打卡地”。北京四合院与上海老洋楼,一南一北、一中一西,珠联璧合、遥相辉应,堪称完美。我也如愿得见蒋主任,一解心中疑惑。几次促膝长谈后,深得天同创新、开放之精神。愈发感觉理念一致、契合投机。遂决意加入天同上海,成为互联网法律业务板块负责人。自此,与天同诸君同舟共渡,为百年大业戮力进取。

 

回首十五载执业之路,颇为不易。初入“法”门,便知此生无缘大富大贵,亦不图之。但平生不为稻粱谋!只为不负时代,不负天同!

 


01


之所以常被人称为“跨界律师”,是因为我同时具有法律和计算机交叉学科的学业背景,在成为专职律师前,曾是一名正儿八经的程序员,程序开发与信息安全工作是我的本职工作。后来,基于独特的工作经历和理工学科背景,我的执业方向也就进入了互联网法律领域,目前是天同互联网法律业务板块的负责人。

 

很多人会好奇,程序员和律师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公共认知下的程序员,是技术宅男,内向寡言、朴讷诚笃;而律师,则需人情练达,能言善辩。这两个职业在行业性格上似乎没有任何相通的地方,那这“界”是如何跨的?

 

对这个问题,我个人最大的体会是,虽然行业不同,但需要的职业要求和素养是一样的——执着、勤勉、专注、高逻辑性这都是行行状元需要的职业化要求。而对于我,更重要的,就是不断地学习和更新自己。无论是曾经当程序员还是后来从事律师工作,我始终都没有离开过互联网。我亲眼目睹并亲身经历了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及更新迭代,给律师行业及整个社会带来的巨大冲击与变化。

 

02


以办理网络游戏案件为例:2000年左右的网络游戏,大多是以C++为开发工具制作的端游,而到了2012年前后,网络游戏逐渐从端游移植到页游再移植到手游,这个过程中,开发工具和运行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十几年间,所有信息产业的工作者都在不断地更新知识和理念并加快学习新的工具。同样,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也必须跟上技术迭代的步伐,否则被瞬间“秒杀”,寸步难行。

 

需要改变和学习的不只是互联网行业相关律师。就以办理民商事案件为例,十年前,一个律师不需要了解太多计算机知识,法律文书可以用手写,立案开庭迈开两条腿,诉讼律师是否会使用计算机都不会影响案件进程。但十年后的今天,“天同码”“大数据”“可视化”等办案理念及技术已深入人心。如果一个律师不会熟练运用例如云协同软件、思维导图、PPT、客户信息管理软件等工具,办案效果和办案效率就会大打折扣。

 

因此,不断地学习让知识迅速更新与迭代,用好各类互联网思维与互联网工具。是我这十几年律师执业转变并持续发展最重要的心得体会及成功路上的经验总结。

 

03


诚然,一路走来并非一帆风顺。与做程序员相比,成为一名“会写代码的互联网律师”最大的困难在于:程序员一般专攻一科,而互联网律师需要解决来自任何方向的问题。例如,一个资深程序员只需要在Java、Python、PHP等开发环境中选择并精通一到两门即可。而作为互联网律师,我们要同时处理互联网当中发生的几乎所有类型的案件。而在这些案件当中,并不是所有的委托人都有足够的能力给与办案律师强大的技术支持。这就要求我必须在短时间之内快速上手某一技术领域。其中压力之大远非程序员可比。我的个人电脑当中常年装有“VMware”虚拟机软件,目的就是为了可以随时搭建和模拟各种案件所需的测试环境。这些软件伴随我度过一个个的不眠之夜。我也经历过青年律师生存的压力、感受过拿到败诉判决的沮丧,以及在团队搭建过程中的人情冷暖与作为一名领导者的坚持与放弃。但,一切过往皆为序章,我从每一次困难和失败中,懂得了只要坚守初心,勤于钻研,不断夯实自身的专业技能与学识,在打造高凝聚团队的路上秉持先公后私,认可组织健康的价值。迎来曙光与成功自是必然!

 

04


怀揣着成为一名专业律师的憧憬,坚守着对程序开发和信息安全的热爱,我在“跨界”律师的“不易”之路上奔波前行,也是由于程序员特有的执着与对细节一丝不苟的意识,我始终以孜孜不倦的态度面对每一个客户,用匠人之心打造一个又一个互联网精品案例。自执业以来,我的个人业务能力和团队规模及专业度都以极快的速度成长。来到天同之后,个人业务数量及办案质量更是借助天同独有的品牌文化与对案件的极致要求,再次得到了提升与跨越。


例如,某搜索引擎公司因提供推广链接被认定为提供收费广告及构成帮助侵权的案件,该案突破了搜索引擎网站标榜自己“仅为网络服务提供商”以‘’通知删除”规则来规避法律制裁的司法困境。在该案中,搜索网站提供推广链接的行为更被认定为收费广告,进而确认了在同类案件中搜索引擎公司所应承担的连带责任。同时,轰动一时的“鬼吹灯”网剧侵权一案,最终法院认定某知名视频网站将网剧冠以“鬼吹灯”之名等行为构成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及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该判决对目前理论及实务界针对“特有名称权权益之认定”,“涉案鬼吹灯标识能否构成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等一系列法律问题所存在的争议进行了明确。目前已判及在办的众多其他案件,也在行业及业界颇具影响。这些案件之于我,之于中国知识产权行业,甚至整个互联网产业都有极其深远意义。

 

赫拉克利特曾说:“这个世界唯一不变的是变化本身。”无论是什么职业,也无论是程序员还是律师,我们都不能活在自己停滞的过去与满足于现在的所得,应该积极拥抱不断变化的明天和未来。

 

仲永五岁能作诗,但最后却碌碌无为未留名作于后人;司马光七岁砸缸,但最后当了宰相写出《资治通鉴》,两位都是天资聪颖的“少年奇才”,差别就在于是否能保持谦逊,继续学习与增进知识。

 

律师是精英教育,高专业化职业,能通过全国第一大考司法考试的所有律师职业人员都非等闲之辈。但如果停止学习,不快速更新自己的知识、见识与学识,很快就会成为仲永。成功的标签只能代表过去,只有不断地突破和更新自己,才能不断地前行。这,也是时代赋予我们律师的使命。


“天同网事”栏目由邹晓晨律师主笔/主持,本栏目深入研究互联网产业中竞争领域、知识产权领域、信息安全领域的相关技术问题与法律问题,并致力于将其打造成一门全新的“边缘学科”。我们希望借此栏目与法律同行和互联网产业同行一起分享资讯,碰撞观点,传播知识经验。如您有任何想法、意见、建议,欢迎点击文末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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