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丰:以“结构型质量”评价,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卷首语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第一次就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推进科学履行职责提出改革任务,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这反映了党中央改革区域教育发展评价,革除地方教育管理弊病,恢复良好教育生态的决心。
“维护教育生态,走向优质均衡”是区域教育发展的目标。新时代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必须聚焦区域教育质量管理难题,以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地方政府端正教育质量观,构建以教育生态为核心的区域教育发展评价体系,引导教育的科学发展。
但长期以来,一些地方仍以高考一本率、录取北大与清华的人数、中考高分人数视作区域教育质量的标志,热衷于显性指标的横向比较。但这只能代表部分尖子学生的表现。只聚焦结果评价常会掩盖区域教育发展中的机制性问题,没有“均衡”为基础的“优质”难以持续。
我们认为,区域教育管理中存在三种“质量”。一是“结果型质量”,反映学生个体的学习进步情况;二是“过程型质量”,反映学校的课程实施与教学管理的水平;三是“结构型质量”,反映区域内教育资源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以及各类学校发展的均衡态势。科学合理的“结构型质量”与良好的“过程型质量”是体现全面发展的“结果型质量”的基础。当前基础教育的重要问题是忽略了“结构型质量”与“过程型质量”对于提高“结果型质量”的基础性作用。因此,我们应探索以“结构型质量”来评价区域教育的发展,以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浙江采用由不同群体的“结果型质量”与“过程型质量”的差异度,进行区域教育质量的“结构型质量”的量化评价。
可以以城区公办学校与城区民办学校在学生发展、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教学方式等方面的差异度来评估公民办教育的协调发展;以城区公办学校与农村公办学校的差异度来评估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以贫困家庭子女与富裕家庭子女在学业发展上的差异度来评估学生学业成就与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相关性,反映区域教育的公平度。将这些差异状况综合起来的“结构型质量”,可以反映某一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水平。
如果要对高水平均衡与低水平均衡有差别的导向,还可以将各地学业水平中等率或后进率转化为调校系数,结合到“结构型质量”的计算中,以综合反映某一区域教育的优质均衡水平。
“结构型质量”成为区域教育质量结果评价的新要点。它突破了以往教育评价仅仅聚焦“结果型质量”的局限,有利于引导区域教育政策与实践更好地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全面发展、优化教育生态,制止当前部分地区功利驱动的“逆向决策”。
评价的目的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新时代的教育评价须从“重结果”转向“重过程”“重结构”。区域层面须通过对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的观察与评价以及对区域管理过程的评估与反思,诊断学校与区域在教育教学及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现实践经验,形成指导区域完善学校管理与评价的科学决策。
作者 | 张丰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副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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