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卧底“打假群”1个月,我发现了他们不可告人的秘密
图片来源:pixabay
把“打假”做成生意,就与正义无关了,甚至维权和勒索之间的界限就无可挽回地模糊了。于是,他们就成了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一群人。
作者丨廖紫琳
编辑丨马志学
“新人免费带一单,下车五五分。” 一进群,林正就收到了这样的全体消息。在职业打假人圈子里,他们形成了一套“黑话”,甚至还有打假群主把行业黑话整理成一个群文件,以供新入群的小白们学习,文件的名字被称作“名词解释”。 比如,“上车”的意思是别人带着你一起打假;“车票”是指跟着别人上车,要给别人钱作为好处;“先车后票”是说得到了赔偿再给好处;“吃货”的意思是仅在平台上要求“仅退款”,即只退钱,不退货,也不需赔偿。 从群里刷屏的消息来看,这群职业打假人们主要抓住的是产品标签、宣传用语等方面的“小辫子”,以举报、起诉到工商局、法院要挟商家,要求给予3倍或10倍赔偿作为“封口费”,还有部分打假人们是直接发起诉讼索赔。 例如,在购买海淘进口奶粉大笔订单后,以“没有中文标签”为由索赔;或是商品详情页里包含“最”、“100%”等极限词;再比如拿出某保健食品检测证书,“某成分含量超过国家推荐用量”,职业打假人要求商品总价格的10倍“封口费”...... 在打假群内,时不时就有“打假老人”发布类似这样的信息: “来两个赔偿,可下车600/800,车费50,自备本金9.5,百分百下车,不下车退你车费和本金,最后下车后分我两百。” 随后,群成员们就纷纷扣“1”,意思是共同参与这场打假。 “师傅带徒弟”、“老乡带老乡”,是打假圈里最常见的搭配。 在圈子里,有拿得出手的打假案例才有资格当师傅,群里有一条大家都心知肚明的“鄙视链”,拿赔偿的看不起吃货的,赔偿大于1000元的才算是大额赔偿。 “一般来说,师傅收徒是要收费的,我见过的是1888元一位。” 拜师最大的好处是能够得到“消息源”(有问题的商品链接)。师傅发现“目标链接”就会告诉他的徒弟们,偶尔也会在同行QQ群里共享“情报”。 “当时,我们只要看到,某一个产品的全国销量都涨了,那就糟了,肯定是被他们(打假人)买了。”一位不愿具名的商家,如是说。 有一次,有商家在经历了被某地级市打假人,几乎同时敲诈两笔赔偿后,连那个省的订单都不敢发了,商家态度是:“宁愿不挣这笔钱,也不能冒风险。” 卖保健品的刘方了解到,虽然有同一商品同时遭遇多人打假,但不会出现同一人在同一店铺打假多次的情况,“这应该是他们的行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事诉讼法》、《产品质量法》是他们入门级教科书,打假群里提供的还有打假成功案例剖析、工商投诉举报范本、赔偿标准等等。流传的说法是“吃透这几部法律,基本上月入上万不成问题。” 林正从打假群群主那学到的打假标准流程是:先跟卖家聊天、谈心,不要直接入主题,慢慢地将法律知识告诉商家,同时给予卖家自行百度查询法律条款的时间,在聊天气氛紧张到极点时,直截了当地说需要按照法律要求赔偿。 “商家说要举报我,怎么办?”群成员的一句话打破了打假群午后的安静,还连说了几句脏话。 据林正描述,群主当时是这样说的,“卖假货报警是不可能立案的,法院也不会受理。他(商家)说他报警了,你叫他拍报警回执。”语气十分笃定。 后来这场打假结局如何,林正也无从得知,给他留下的印象却很明确,“打假其实是与商家间的心理博弈战”。
“以前一年被打假几百次,现在好多了,只有个位数了。”刘方回忆说:“2016年以前,只要他(打假人)去工商举报,大部分一举报他们就赢,最后我们赔钱,闹到法院去,法院也是支持职业打假人的。” 以浙江省为例,浙江省高院2015年发布的浙江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白皮书》,2010年浙江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案才386件,2014年已达2735件。 可以作对比的是,2010年起诉淘宝、天猫等平台卖家的案件还只是零星出现,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均在100件以下,2014年达到190件。 刘方总结认为,职业打假人找的不是产品的麻烦,而是手机上(如商品描述)的麻烦、条规手续的麻烦。换句话说,“他们打的不是食品安全的问题,而是手续的问题,这应该由行政部门来监管的。” 上述白皮书也提到,大多数职业打假人们买到假货,不是第一时间向工商、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单位反映或诉诸法律,而是向商家勒索,要其花钱买平安;有的多次买同一问题商品并分次起诉,试图获得多份惩罚性赔偿。 这一情况,在2016年前后开始扭转。 2016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明确将职业打假人排除在“消费者”之外,法院不再支持职业打假人的判例也开始出现了。 与此同时,电商平台一经发现恶意敲诈勒索的职业打假人账号后,也会对其做出限制登录、封禁异常账号等处罚措施。打假人们的经验是,“一个账号最多(打假)四次,就要被(平台)风控系统限制登录,如果是白号(新号),顶多2次。” 慢慢地,“打假风气就变了”,刘方说。
如今,为了应对依然少量存在的职业打假、敲诈勒索,商家们也根据经验总结出了一套应对办法: 一方面是预防打假,比如要求运营人员熟知新广告法,避免使用敏感、违规的描述词,或者商品到库后着重核对商品信息等。 “如果遇到高级打假人,他注意到了你、甚至厂家都不知道的方面,比如含量、成分问题,那就只能‘认命’,毕竟不可能要求所有人熟知一本几千页的药典。”刘方告诉亿邦。 另一方面是,疑似打假订单不发货,或发货后拦截。 如果一个订单的收货手机号为空号或无实名认证的新号、要求开发票、收货地址不详细,多为放快递柜或某某超市、购买数量或金额偏多,仓库和运营人员就会慎重起来,起码会去网站上查一下是不是打假人下的单。 据了解,在电商卖家们自发组建的“反恶联盟”网站上,收录了166万“恶人”信息,包括打假师、差评师、敲诈师、刷单师等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26年来,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需要清醒认识到,如果商品的确存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假冒伪劣的问题,那打假人的存在无可厚非。 哲学家汉娜·阿伦特在《平庸之恶》一书中写道:恶是平庸的,你我常人都有可能坠入其中。把人完全同化于制度之中,服从制度的安排,默认制度本身隐含的不道德,甚至反道德的行为,甚至成为这类行动的实践者,虽然良心不安,但依然可以凭借体制来给自己他者化、冷漠的行为,提供辩护。 当“打假”成为“假打”,职业打假人们抓住瑕疵性问题,向商家敲诈勒索,以此牟利为生,这既偏离了立法本意和保护消费者的初衷,也成为了社会体制下的“平庸之恶”。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林正、李慧、余婷、张海、刘方等均为化名。
推荐阅读
双11第一波爆发期淘宝天猫品牌销售榜来袭!25个类目准冠军已诞生
一周电商大事|阿里涉嫌垄断被立案调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社区团购新规
新氧信息化狂飙:发力POI基建 覆盖1万多家机构2万余名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