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多位明星给缅北四大家族白所成之子白应苍庆生”,包括多名演艺圈名人。
继演员杜旭东为“给缅北电诈犯之子录视频祝寿”道歉之后(点此查看相关报道),11月18日,又一演员就此事致歉的视频登上热搜。
11月16日,香港演员曹查理在个人账号发布视频,就为缅北电诈头目庆生致歉。曹查理称,其去年8月份从加拿大回来,回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经理人发这个东西过来的时候,我说为什么这个有点像江湖上面的对白,我就跟他说我不想拍了。他说没事啊,很多明星都有拍,于是我就拍了。”曹查理称,经理人把这个视频放在哪里他并不知道,很多明星都是为了钱,自己也是为了钱才会去拍这个视频,“因为我要生活,要吃饭,所以没有办法。”“我从来没有跟缅甸的人来往,我不认识他们,我只是为了生活,希望大家原谅我的行为。”
据公开资料,曹查理1950年出生,系中国香港演员,曾参演《82家房客》、《警察故事》。
原视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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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互联网叭哥:这本质上也是广告的一种吧,给谁谁谁庆贺也就是给谁谁谁背书。不能拿钱的时候那么随意,要担责了就找借口。
婕健:哦,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为了生活什么都可以去做,这是不是太没有底线了?!
胡子说海:估计有的是为了钱,有的受人之托真不知情,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这肯定有报酬。
爱1山的213:一个个害怕了吧,估计还有好多位正在准备道歉呢。
荷包蛋好吃nannan:这些明星在接商业活动的时候都不问问是做什么的吗?
WWW的JC:花钱让明星录视频庆祝是很流行的一种方式啊(国内没摆上台面),一个几秒的视频就能赚几千,很多过气明星都有明码标价。
夜舞雪:最起码这个人还视频公开道歉了,其他更有名的几个都没道歉呢。
不少明星网红为白应苍录制祝寿视频
经纪人称一般不会核实祝福者身份
网传祝寿视频疑似播放于一场生日宴会,舞台中央的大屏幕上播放着一段视频,这视频中有不少明星网红的身影,他们出现在视频中疑似为苍胜科技园创始人白应苍生日快乐,并说着祝福的话。11月14日,有媒体联系上在该祝寿视频中出现的其中两位明星的经纪人,其中一人向记者表示自己不知道该明星是否曾录制过此视频。另一位明星的经纪人则表示,这一视频录制于多年前,该明星并不知道其当时录制视频祝福的对象是谁,并不认识白应苍,也不记得当时让其录制视频的人是谁。该名经纪人称,现在有很多人找艺人去录制视频,包括朋友、亲戚,甚至市场上有卖这种小视频的人。有时候艺人碍于情面就进行了录制,一般录制这种生日祝福也不会去核实祝福者的具体身份,也把握不好到底祝福者是谁。关于明星为电诈家族站台庆生是否违法,媒体发起的相关投票结果显示,有半数参与投票的网友认为视频中的明星“违法”,近4成参与投票的网友认为“不清楚,但应该算劣迹艺人”。认为“不违法”和“与电诈行为无关”的投票人数均不到1成。
明星网红们如此高调地为电诈家族成员庆生祝福,违法吗?“庆生属于对他人的祝愿行为,其性质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由于其并未产生实际的法益侵害,因此也未触犯刑法及相关细则”,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告诉媒体,即便是明星收费录制此类视频,也只是正常民事交易。但是,如果视频中的明星对“苍胜科技”从事的电诈等违法业务知情,则可能涉嫌违法。常莎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要主张这些明星网红违法,须承担相应举证责任。比如,需要证据证明其所祝愿对象为犯罪集团头目本人,而非与其重名的其他人。视频中有明星提到祝福“苍胜科技总经理”,这种情形,庆生视频便可成为证据。如果有证据补充证明该明星对“苍胜科技”为电诈集团的性质“明知”,则可能涉嫌违法。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明也表示,如果明星明知相关企业的违法性质还为其公开祝福,则涉嫌构成共同犯罪。“明星祝福视频”已形成产业链
不开发票最高报价20万元
有媒体曾对这个行业进行调查,发现已经形成一条龙的产业链。实际上,近年来不少中小企业、微商的宣传视频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明星的祝福视频,如企业年会、开业典礼、发布会、招商会等。一些个人结婚、生日宴会也会出现明星艺人的祝福视频。有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以关键词“明星祝福视频”进行搜索,发现有不少商家提供此类服务。记者随机进入一家名为“XX录音”的店铺,其经营内容为“明星艺人录制开业贺词、祝贺产品上市、宣传推广”。该店铺的客服人员介绍,不同明星录制的价格不同。在客服人员提供的“视频祝福清单”中,价格最低为2万元,最高为20万元。该文件还显示有5万元和10万元的超值套餐,套餐内包含多位艺人。据记者粗略统计,该文件显示的明星数量达127位。该客服人员强调,该费用不含税、不开发票,且需要客户自己提供录制文案,时间长度不超过15秒至20秒。客服人员表示,确定由哪位艺人录制后需先付款,然后再进行视频录制。当记者询问真实性时,客服人员声称,他们与文件清单中的明星均有合作关系,且需要和顾客签订相关合同。记者在客服人员提供的样片中看到,祝福内容包括某明星祝福某某公司成立,也有明星直接说“很开心成为某某品牌的代言人”。此外,还有不少售卖此类祝福视频的网站。根据某网站显示的价格,国内明星一般为1万元至10万元;外国人祝福视频的价格则为300元左右。关于视频定价,有业内人士透露,艺人有自己的预期,定价在市场上经过多次谈判,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报价。“拍视频几乎是零成本。”记者调查发现,平台客服人员介绍,用户需提供一份30字以内的拍摄需求和文案,平台会拿着需求去和明星或者工作室沟通细节。一位艺人的经纪人曾向媒体透露,现在网上存在演艺名人通过录制视频进行收费的产业链的原因其实很简单:部分艺人有时也需要赚点儿外快,尤其对于一些新人或者过气老艺人以及一些二三线艺人来说,这更是一种生存渠道,圈内不少人对此表示理解。而一位购买过该服务的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说,有很多人苦于自己的品牌知名度不高、销路窄,就会通过这种方式,找到一些名气比较大的明星为其品牌做宣传。2020年某理财网站平台出现未兑付情况,艺人杨迪曾于2017年给该平台录制过祝福视频,引起争议。2020年7月,杨迪在其微博发表声明,称自己是在电影宣传期间帮宣传方录制的视频,并非对方的代言人,录制视频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2022年年底,艺人那威和周浩东也因为某理财网站拍祝福视频,陷入舆论漩涡,今年1月两人先后拍摄视频进行了澄清。业内人士认为,明星为个人拍视频提供祝福,可以视为粉丝经济行为,但当其与企业合作时,因其具备名人效应,实质上就是一种广告代言行为,就是实现流量变现的商业模式。既然构成了消费关系,就要合法、诚信经营。如果明星在祝福中提及企业品牌,形成宣传效果,就成了变相的广告,应该纳入广告法的管理范畴。据常莎介绍,《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九条规定,电影行业组织依法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业务交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维护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德艺双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规定,相关从业人员应“树立良好职业形象,不涉“黄赌毒”和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因此,常莎指出,为电诈家族庆生违反了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德,相关艺人或需承担法律责任。庆生视频在网络流传,具有明显的不良社会影响,甚至产生对青少年的不良引导。根据《网络生态治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明星网红作为社会公众人物,应当起到带头表率作用。即便其在本次事件中未承担法律责任,也应当对其进行约束,以维护网络生态、引导公众舆论。目前明星祝福的视频服务已形成庞大的市场,完善的行业规范和严格的监管必须跟上。一些电商客服表示“不提供发票”,这是否给偷税漏税提供可乘之机?一些明星“给钱就祝福”,一旦导致粉丝因为信任而产生损失,是否承担责任?某些商家移花接木做假视频侵犯消费者和明星的权益,该如何处罚?对这些,监管部门应迅速介入、及时规范。
来源 橙柿互动、北京日报、红星新闻上游新闻、法治日报、北京晚报现代快报、澎湃新闻、广州日报编辑 忻晓颖 审核 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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