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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大妈被行政拘留十日!

张敏 宁波晚报
2024-08-11

私自种植罂粟,一株也违法,更别说大量种植了。近日,余姚临山镇一名60岁大妈因非法种植了78株罂粟,被公安机关处于行政拘留十日。

罂粟被拔除。照片由余姚市公安局提供

发现罂粟线索的是余姚市公安局临山派出所民警王志远。当时,王警官正带领辅警在临山镇一村庄巡逻,远远看到该村一片菜地里,冒出来了大批量色彩鲜艳的花朵。或许这些娇艳的花朵在别人眼中是美丽的植物,但是有着丰富“鉴毒”经验的王警官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些花是罂粟花!

有人私种罂粟!一发现情况,王警官心里就响起了警报,立即与村干部一起前往菜地查看。到了菜地,王警官看到了大片的罂粟,有些开花了,有些还是花骨朵。就在王警官盘点罂粟数量时,一名自称是菜地主人的大妈走了过来。

王警官当即询问这片罂粟是否是其种植。刚开始,大妈含糊其辞,但手下动作却一点也不含糊,快速地拔起了罂粟。没多久的功夫,所有罂粟均被大妈拔除。看到大妈的举动,王警官心里更加有底了,进一步询问后,大妈终于承认这些罂粟是她种植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给家里养的鸡治病。

王警官现场对大妈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就算种植一株也违法。经统计,大妈种植的罂粟多达78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给予其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民警告诫,私种罂粟违法,拒绝铲除或者数量大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若发现有人私种罂粟,请立即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来源 姚界客户端 余姚日报

编辑 忻晓颖 审核 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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