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现制定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指导和审核招生计划分配、复试录取办法、监管复试过程和审定拟录取名单等工作。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校复试录取相关的组织工作。学校成立督察巡视专班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开展全过程监督。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
二
复试安排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完善人才选拔机制,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是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加强研究生招生管理,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复试分数线
1.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划定原则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各招生单位要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要求,依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统筹考虑本单位上线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和本年度招生计划等,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20%的比例,测算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
对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应统一。
2.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执行国家分数线,并根据上线生源情况安排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通过的考生,原则上根据初试成绩标准分排序后兼顾分省计划执行录取。
单独考试按照总分不低于310,并且单科不低于40分(其中满分值为150分的不低于60分)作为复试基本参考线。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执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国家分数线。
(三)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
(四)疫情防控须知
考生考前请自行做好体温监测,体温正常(须低于37.3°)且持有“湖北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复试。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湖北健康码”绿码且体温监测正常后从专用通道进入校园。所有的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根据各学院安排在教学楼入口处分散侯考,根据复试安排依次进入考场。复试结束后即离开校园,不得在校园内逗留。
(五)复试组织
1.资格审核
各招生单位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审核考生复试资格。请考生根据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核验民族身份,以身份证信息为准。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审核考生《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复试时间
请考生持续关注各招生单位网站通知。
3.体检安排
复试期间不进行体检,待考生拟录取后,参加入学体检,对于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复试费用
考生复试时向招生单位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缴费平台缴纳。
5.已参加我校夏令营活动并符合相关政策的考生(优秀以及合格夏令营营员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专业线),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已在夏令营活动期间参加了正式复试的不需要再次参加复试。被遴选为创新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专业符合申请专业,初试成绩达到各单位专业复试线,经招生单位复试考核合格后,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由学校统一录取。
(六)复试考核内容
1.复试考核采取面试+笔试的综合考核形式。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包括听力和口语)、培养潜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要通过考生递交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综合考查。
2.复试考核具体内容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予以科学规范地确定。请考生关注各单位网站通知。
3.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管理类联考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并记入复试成绩。
4.复试考核满分为100分。
(七)复试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5.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能达到各招生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将个人加分申请及具相关证明材料寄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学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在教育部下达名单之内的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三
调剂复试
(一)调剂复试时间
请关注各招生单位调剂复试工作方案。
(二)调剂形式
涉及跨学校、跨招生单位、跨专业、跨学习方式的调剂考生(既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单位调剂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三)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对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校调入专业规定的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7.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第一志愿报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的考生达到我校的复试分数线,经复试合格并被确定拟录取,原则上不能再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9.因各学科专业特点不同,具体调剂条件以各招生单位规定的为准。
四
录取
1.总成绩应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之和,计算公式为:考生初试成绩总分÷所有初试科目满分之和×100×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总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
2.各招生单位应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排名相同的,以初试的总成绩排序;初试的总成绩相同的,以统考单科成绩排序。
3.学校不执行破格复试录取政策。
4.拟录取手续
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办理完成拟录取手续(转人事档案或者提交定向合同)。若因逾期未办理拟录取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5.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②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③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④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⑤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⑥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⑦提供虚假信息。
五
信息公开公示
学校在“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布我校复试方案、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公告、拟录取名单等,拟录取名单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六
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校举报投诉电话:
研究生院027-67885153,yzb@cug.edu.cn;
监察处 027-67884345,jwbgs@cug.edu.cn。
七
其它事项
1.录取类别
非定向: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学校。毕业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定向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无定向单位(定向到地区)的定向考生,可转人事档案。
2.学习方式
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将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证上注明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3.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请查阅《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相关标准。新生的学业奖学金评定在复试中进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相关规定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享受相关奖助政策。
来源 | 研究生院微信编辑 | 王紫璇
审核 | 魏海勇 王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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