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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宗教之7::都是罪人

罗马书5:12随手传福音

这就如罪是由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

作者:ROMANS 4(美国安娜堡)

随手传福音读者原创


两次我们从国学超女谈到C.S.Lewis, 不知道是不是把“罪”和“罪人”的概念搞清楚了。想想这事儿挺讽刺的,出于对国学的景仰,于丹的东西我曾数次咬牙决定听上一点,但每次都坚持不到五分钟 - 她自以为深具真理洞见的娓娓道来的实在过于挑战我并不坚强的神经。不过,还是很感谢她,因为她最终还是以身作则,在我身上完成了她作为教育工作者应当完成的使命:在我差一点就开始要假装成又一个“得道高人”,先自己乔装打扮粉饰一番,再向你“娓娓道来”的时候,她提醒我记起了自己作为基督徒的真实身份 - 一个“蒙恩”的“罪人”。

在前面谈及“罪”的概念时,我曾经提到,圣经里面讲论的“罪”和“罪人”实在是我们儒家文化中根本没有的东西。但在西方文化的两大支柱之一:“希伯莱”文化中“罪人”的概念却是根深蒂固的。这种强烈的差异我自己是在读圣经时发现的。最为明显的例子是圣经中对他们自己的“古圣先贤“的记录。

如果不以考古的态度讲究时间的精准,仅仅按照中国人理解的五百年出一个圣人的说法,我们可以在犹太人历史上找到三个圣人:公元前2000年前后的亚伯拉罕;公元前1500年左右的摩西;和约公元前1000年时的大卫王。他们可以分别对应于我们自己历史上同时代的夏禹、商汤和文武周公。

我自己虽然是学理工的,但从小就喜欢胡乱读书,文史哲的东西也看看。所以,在我还没读圣经以前,我就对这三位犹太古圣略有所闻。知道亚伯拉罕是三大宗教都尊崇的老祖宗,除了犹太教和基督教,连伊斯兰教也把他当做六大先知之一,中文翻为“易卜拉辛”;摩西就更牛了,带领犹太人出埃及,一根棍子把红海都分开了。他从上帝那里领受律法“摩西十诫”,所以被当作犹太教的创始人;大卫的名气很大,这应该归功给米开朗基罗, 他雕塑的那位健美先生连中学生都认得出来。而且也多半知道他如何用一块小石头干掉敌方第一高手,挽救以色列军队的辉煌战绩。

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当我开始读圣经时,满心以为我会读到更多关于三位圣人的光荣历史。结果呢?

亚伯拉罕的事迹是从圣经第一卷书“创世纪” 第12章开始记录的,这一章还没有写完就讲到一个故事:亚伯拉罕带着貌美如花的太太去外地逃荒,因为怕当地的“地头蛇“见色起意,杀夫霸妻,他就告诉妻子说:“你别跟别人说你是我太太,就说你是我妹妹得了”。接下来的事情你大致可以想象,最后如果不是上帝插手,这位老祖宗铁定得把帽子换成那种比较环保的颜色了。

再说摩西,上帝给摩西的最大使命是把以色列人领出埃及,带到巴勒斯坦上帝的“应许之地“。结果怎么样呢?他领导的乌合之众很不听话,三天两头找茬,结果花了四十年时间才走完原本只需要十来天就可以结束的旅程,整整一代人全死在旷野里。更糟糕的是,摩西自己和他常常教训的,很不听话的以色列人一样很不听话,还在上帝面前发脾气乱摔东西。所以,最后上帝给予摩西同样的处罚 – 没让他进到“应许之地“。我还注意到一点,“摩西十诫”里面有一条现在全世界任何地方都还有效的律法:“不可杀人”。但你知道吗?圣经里面告诉我们,摩西自己就是个“在逃谋杀犯”。

最让人没法忍受的是大卫,如果不读圣经,我无论如何都不会相信这个浓眉大眼的家伙居然糟糕到这个程度:大卫原本是战将出身,后来当上了以色列的国王。当时巴勒斯坦地区还不太安生,一天到晚打仗。已经当上国王的大卫后来可以不用御驾亲征了,他的元帅约押忠心耿耿,手下战将如云,其中有一员大将名叫乌利亚。有一次当大卫的军队在前线浴血奋战的时候,他在王宫里睡懒觉到“太阳平西”, 起床后无所事事就爬到屋顶平台上去瞭望民情。一不小心就看见一位美貌妇人在自家屋里沐浴,这位美貌妇人名叫拔士巴,是乌利亚的妻子 …… 接下来的情节留给好莱坞发挥…… 再接下来的的事情圣经这样记载:

“……于是她怀了孕,打发人去告诉大卫说,我怀了孕。大卫差人到约押那里,说,你打发赫人乌利亚到我这里来。约押就打发乌利亚去见大卫。乌利亚来了,大卫问约押好,也问兵好,又问争战的事怎样。大卫对乌利亚说,你回家去,洗洗脚吧。乌利亚出了王宫,随后王送他一分食物。乌利亚却和他主人的仆人一同睡在宫门外,没有回家去。有人告诉大卫说,乌利亚没有回家去。大卫就问乌利亚说,你从远路上来,为什么不回家去呢。乌利亚对大卫说,约柜和以色列与犹大兵都住在棚里,我主约押和我主(或作王)的仆人都在田野安营,我岂可回家吃喝,与妻子同寝呢。我敢在王面前起誓(原文作我指着王和王的性命起誓)。大卫吩咐乌利亚说,你今日仍住在这里,明日我打发你去。于是乌利亚那日和次日住在耶路撒冷。大卫召了乌利亚来,叫他在自己面前吃喝,使他喝醉。到了晚上,乌利亚出去与他主的仆人一同住宿,还没有回到家里去。次日早晨,大卫写信与约押,交乌利亚随手带去。信内写着说,要派乌利亚前进,到阵势极险之处,你们便退后,使他被杀。约押围城的时候,知道敌人那里有勇士,便将乌利亚派在那里。城里的人出来和约押打仗。大卫的仆人中有几个被杀的,赫人乌利亚也死了。”( 旧约。撒母耳记下11:5-16)

我现在还记得第一次读到这些故事时那种 困惑,震惊,甚至还有几分张皇的心情,:

“怎么能这样写自己的老祖宗?“

“怎么可以允许这样的文字记录留在圣人的传记里面?”

“就算真有此事你也应该……”

但“应该怎么样呢?”,最初的慌乱过去后, 仔细一想,我的反应其实是非常“儒家”的。“为尊者讳耻,为贤者讳过,为亲者讳疾”—此语出自《 春秋公羊传·闵公元年》,这是孔子编纂删定《 春秋》时的原则和态度。这一态度就是儒家“礼”文化的体现。根据从我们从小所受的教育:凡是尊者、贤者、亲者的耻辱、过失、不足,都最好少说,对那些有失三者体面的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哪有圣经这种写法?只记录事实真相,一点不懂得避讳。太不文明了!但问题在于,如果“儒家”文明的思路都和我一样,在过去两千多年来,他们必然一直在做我认为“应该做“的事情。那我从小到大读到的东西还有多少是真的呢?

我们到底是没有“罪”的人,还是不知“罪”的人?

有人问我是不是忍心称我怀抱里萌得令人心碎的小宝宝为“罪人”。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做了几个孩子的父亲,我早已清楚的知道,这个萌宝宝不久就会和哥哥姐姐抢玩具,撒谎,偷糖果吃。我的几个小孩语言能力都不错,说话比较早。小儿子刚过一周岁就开始说完整的句子。我们现在还清楚的记得那一天他蹒蹒跚跚到我面前来说的第一句话:“哥哥打我”。当时大家都笑了,因为我们刚看见他去和大他几岁的哥哥争玩具,没有抢到就先动了手。

后来仔细想想这四个字构成的简单句子,发现里面包含的信息和“智慧”还真的有点吓人。以我们成人的聪明,我们知道,只有低端的谎言才会直来直去的指鹿为马,指黑为白。高明的谎言需要充分使用诸如偷换概念,陈述片面事实,等等技巧。这样就算你明明白白地欺骗,不完备的世俗法律也拿你没办法。1998年我刚到美国时正发生的萊文斯基丑闻就是一例。还记得比尔·克林顿那句著名的“I Did Not Have Sexual Relations With That Woman(我没有和那个女人有过性关系)”吧?克林顿总统最终他躲过了被弹劾的命运,虽然他后来承认说,与那位胖胖的白宫女实习生的确有过"improper physical relationship(不适当的物理性关联)"。

我吃惊的是,这种高端撒谎能力并非是律师出生的克林顿才有的,一个刚会说话的小孩已经无师自通的在用“片面事实陈述法”来误导裁判了。如果不是我亲眼目睹事情的真相,我多半会相信“无辜的”小小孩,而让老大挨上一顿了。顺便提一下,如果你愿意花点时间读圣经,你会发现这种谎言的性质和前面提到的“亚伯拉罕谎言”是一样的,因为亚伯拉罕的太太也的确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

自从欧洲的“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以来,在基督教的大本营欧美各国掀起了浩浩荡荡的世俗化运动。这些运动的共同特征就是高举理性,高抬个人,否认上帝。当这些与基督教对立的新信仰体系进入中国,其中很多理念和我们传统中同样没有上帝的世界观不谋而合。很多人本主义的观念甚至进入基督教会,不太明白的华人基督徒更容易把上帝和我们民间信仰中无比钟爱的福神,财神混为一谈。所以你当你接触到某些基督教的宣传资料或者听到一些基督教徒所谓的“个人见证”时, 你要特别当心,如果在他们传递的信息里面没有出现“罪”和“罪人”的概念时,你极有可能是遇到“山寨版”的了。

想起清朝初年的康熙皇帝,这位中国历史上开创“康乾盛世”在位长达六十余年的皇帝。他曾经让天主教耶稣会来华修士汤若望在他的朝野为官(钦天监监正)。由于孝庄太后他曾拜汤若望为义父,所以顺治和康熙都叫他“汤玛法”,满语“玛法”的意思是“先长, 祖父”。康熙皇帝在他这位“德国爷爷”的带领下认识到基督教信仰启示的上帝,曾经写下一副对联:“全能全知全美善,至公至义至仁慈”。现在看来,他对上帝的认识水平实在大大超过当今“后现代”时期的很多“教徒”。

认识上帝的开端就始于“我承认我是一个罪人”。这是我为什么要用三次时间重复这个话题。 - 其实,“我承认我是一个罪人”也是基督徒在接受浸礼时要大声宣告的一个根本事实。

一旦我们把“罪”的问题搞清楚,认识到自己是“罪人”,而又要面对这位绝对美善而又“至公至义”的上帝时,我们怎么办?

下次想和你聊的就是基督教信仰中的另一个基本概念:“恩典”。


作者(ROMANS 4)来自中国大陆,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毕业于北京某高校,后赴美留学,现任职密歇根州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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