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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婚前性行为能否进入教堂结婚?
来源:香港宣教会灵磐堂
由于这问题内容过于广泛,若不先知道是以下的哪一种情况,很难完满回覆:
婚前性行为的人与谁结婚?是与那曾与他/她发生婚前性行为的同一人结婚?还是与另一人结婚?
这人/他们曾经与多少人发生婚前性行为?是偶然被过犯所胜错了一次?还是经常性的?
这二人是否已在过同居的生活?
有没有涉及其他违反圣经教导的内容:如离婚后再婚等。
有婚前性行为的人是想在教堂“注册”结婚?还是举行结婚“感恩会”?
圣经并没有规定基督徒要在教堂结婚才得到主的祝福,在婚姻注册署举行婚礼也可因二人的同心按圣经教导立约相守并尊主为大而蒙福。所以不同的地方教会便因应不同的文化和背景制订不同内容的租用礼堂举行婚礼的守则,不能一概而论。传统上,一般教会都要求在其教堂内举行正式婚礼仪式的新人都必须是贞洁的,以确保在人看为“分别为圣”之地举行婚礼的人确实是过“分别为圣”的生活。如果情况特殊,例如是年少无知偶然误犯等,有些教会将酌情替他们举行感恩会。但以上1-4项所带来的争论确实不少,各教牧与教会都有不同的处理方法,难以一概而论。
其实这个问题我们讨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