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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表现以抽象的图形符号来表达标志的含义,来源于自然形态,并经过提炼以理性规划的几何图形或符号为主要表现形式。在抽象表现的过程中,要抓住形态的“神”,舍弃已有的“形”,将抽象的理念、概念转化为清晰可辨的视觉形象。
在保证形态简洁的同时又要表达出丰富的视觉内涵,所以构成标志形态的方圆曲直以及造型元素间的节奏秩序,都使所得到的形象更集中,更富有启发性。
①圆形。从几何意义上讲,圆形是一个最为简洁、单纯的图形,外形圆满,可以代表太阳、地球、月亮等,更可以引申寓意为完全、统一、和谐,是非常重要的设计元素。
②椭圆形。椭圆好比压扁的圆形或经过空间透视得来的圆形,具有圆形的本质特征,同时极富弹性变化的特点为塑造不同的语言观念提供了便利性。水平放置时,比圆形更具安全感;倾斜放置时,则显得动感十足。
③方形。方形又称四角形,是四边等长、内角都为90度的正方形,形态平衡均衡,让人感到有棱有角的牢固感,视觉感受十分强烈,规则、稳定、平衡。
④三角。顶点向上的正三角形意味着阳刚、火、山等,代表迈向高度发展的理想形态,给人单纯明快的安定感、沉稳感和进取感。
⑤箭头。箭头具有直接主导入的行为及意志的强烈意义。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它已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信息符号。
以上介绍的几种是比较典型的视觉基本形态,我们会发现形态本身会有许多方面的价值意义,在不同的背景情况下转变着不同的角色。所以我们在使用中应根据设计目的,灵活合理地使用各个形态,使其能恰如其分地表达出概念。
抽象也是从众多的事物中抽取出共同的、本质性的特征,而舍弃其非本质的特征。例如:苹果、香蕉、生梨、葡萄、桃子等,它们共同的特性就是水果。各种各样的苹果得出的是圆形,得出概念的过程,就是一个抽象的过程。要抽象,就必须进行比较,没有比较就无法找到本质上的共同部分。
抽象设计具有神秘感、理性的秩序感、强烈的现代感和视觉感染力。
抽象设计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可以以点、线、面、体为主,也可以以圆形、方形、三角不规则形等来表现。
①点与点的组合构成。点的形象是相对的,最典型的点是圆形,特点是饱满、充实、流动轻快、灵活,点可以构成线、面、体。直线形的点给人以坚实、严谨、稳定、爽快的感觉;异形的点给人丰富的视觉感受;由点构成的线、面、体则具有空灵、通透的视觉效果,点在具体运用时还可以营造许多具象的意境。
②线与线的组合构成。点的移动形成线,线可分为几何线形、任意线形。线形表现多种视觉感受,如刚柔相济、抑扬顿挫、粗细长短、疏密变化。
③面与面的组合构成。面是线移动的结果,是体的截断。在二维空间里,面具有强烈的形态感觉,在标志设计中具有醒目、肯定、整体、强烈的特征。
三往期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