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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耀检徽】苏楚平:“如我在诉”,不负韶华
今年是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匠心耀检徽”专题,推出9名广东检察先进典型。他们当中,有的在执法办案一线恪尽职守、有的在普法宣传业务开拓创新、有的在综合行政岗位任劳任怨。他们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始终保持在思想上行动上对党绝对忠诚、理想信念坚定;他们兢兢业业、担当作为,把追求极致融入每一个检察工作日常;他们开拓创新、矢志奋斗,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让我们一同领略榜样精神,学习他们克难攻坚的忠诚履职和专业担当,以此明方向、励斗志、见行动。
每一个案件当事人的心里都满怀着求理解、被同情的焦急和渴望,因此,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必须秉承着“如我在诉”的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尽量多维度去思考,更审慎地执法,倾全力去化解矛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苏楚平
苏楚平,现任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先后获评“广东省检察机关侦监业务专门型人才”“全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所带领的部门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
该同志理论功底扎实,办案经验丰富,主动担当作为。从检以来,先后办理了中央环保督导组督办的腾发纸业环境污染案、涉案金额达440亿的郑某利等网络赌博案等一批大要案。2021年11月,该同志牵头引导侦查,成功起诉了汕头市重罪检察部门办理的第一宗“自洗钱”犯罪案件,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该同志善于总结思考,不断创新检察监督工作方法。针对检察监督的瓶颈难题,结合检察重点工作和社会热点问题创新开展不同主题的专项检察监督,先后对金平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涉民营经济案件专项检查和公安机关决定不予刑事立案案件、立案侦查终结后未移送起诉案件、采取(改变)强制措施期限届满未移送起诉案件的专项检查,这一创新举措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受到人民群众的赞誉,已成为金平区院检察监督的一张名片。
该同志勇于攻坚克难,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新思路新举措,率先在金平区公安分局下辖派出所设立侦查监督工作室,对公安派出所进行靠前监督,保护涉案人员合法权益,成为汕头市检察机关第一个开展此项工作的基层院。
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
责任编辑:邢曼、纪瀚
编辑:刘雅、胡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