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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告(2024年第9号)摘编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告》(2024年第9号)公布广东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典型案事例(第二批),共5个。广东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典型案事例(第二批)案事例1: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打造“悠然南山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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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告(2024年第8号)摘编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告》(2024年第8号)公布《2024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及6个广东省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典型案例。2024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全面反映了2024年1至6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办案数据。广东省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典型案例案例1:陈某南、梁某辉等人贩卖毒品、洗钱案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甄别和审查电子数据,筛查疑似犯罪人员的电话号码、微信账号等身份信息,锁定嫌疑人身份,结合毒品交易规律,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补强证据,依法追诉漏罪漏犯。坚持“一案双查”,深挖毒资毒赃流转路径,依法追诉洗钱犯罪。注重毒品犯罪“打财断血”工作,加强涉案财物审查,依法认定并追缴涉毒资产,向法院提出涉案财物处置意见。案例2:刘某永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茂名市高州市人民检察院对于涉“依托咪酯”的新型毒品犯罪,及时依法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深挖关联犯罪线索,全链条打击新型毒品犯罪。结合案件事实、犯罪情节,按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依法提出精准化量刑建议,并向被告人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促使其自愿认罪认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涉毒问题专项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有关情况形成台账并予以跟踪回访。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毒品预防教育,真正实现办理一件、治理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案例3:蔡某展、宋某平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清远市佛冈县人民检察院针对“零口供”毒品犯罪案件,依托技术侦查、涉案电子数据,对“毒品运向”“毒资流向”“人员轨迹”三要素合并审查,辅之以讯问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促使其认罪。充分运用自行补充侦查,完善证据链条,助力案件事实情节准确认定。利用数字赋能,提取整合毒品犯罪案件中的碎片化数据,通过数据碰撞、对比,锁定涉毒犯罪线索,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案例4:唐某贩卖毒品、洗钱案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案件,落实“一案双查”办案机制,重视对自洗钱犯罪线索的排查,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及时引导侦查人员收集证据。同时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准确认定自洗钱行为。针对被告人存在认罪不彻底的情况,加强释法说理工作,促使其自愿认罪认罚,并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法院提出精准量刑建议,实现了良好的办案效果。案例5:邝某雯、倪某杉贩卖、运输毒品案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被告人从业经历、接触该类管制精神药品的原由、贩卖的动机、方式等方面的证据,证实其主观上具有贩卖毒品的故意,引导公安机关依法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对于发现毒品犯罪案件的上家,借助大数据信息,锁定嫌疑人身份,及时追捕到案,实现对毒品犯罪的全链条打击。坚持能动履职,落实“七号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向物流快递网点开展毒品预防宣传,及时堵塞寄递毒品漏洞。案例6:钟某创等六人贩卖、制造毒品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深挖犯罪全链条,细查发现漏罪线索,积极追诉漏罪漏犯。通过加强对下级院的协调、指导,增强上下联动,形成打击犯罪合力,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充分运用讯问技巧,加强政策攻心,针对性地进行政策、法律、道德、亲情等方面教育,有力指控犯罪,实现司法办案不枉不纵的效果。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公告全文来源:法律政策研究室责任编辑:邢曼、钟伟芳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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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告(2024年第7号)摘编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告》(2024年第7号)公布8个广东检察机关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广东检察机关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案例1: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淇澳岛海岸线行政公益诉讼案珠海市人民检察院针对非法占用中华白海豚国家级保护区海岛岸线、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公益受损问题,利用科技手段发现案件线索并调查取证,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人民监督员辅助办案,通过诉前磋商、检察建议、跟进监督等方式,积极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启动联合执法,凝聚各方合力,促进齐抓共管,推动系统整治海岛岸线违法占地用海乱象,实现对公益的高质效保护。案例2:汕头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南澎列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行政公益诉讼案汕头市人民检察院针对经营者在知名应用平台上违法组织海上旅游活动,破坏广东南澎列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通过网络平台发现线索,以走访、实地调查、数据比对等方式精准筛选涉案信息,获取证据,在查明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受损、旅游主管部门可能怠于履职的事实后,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多部门形成治理合力,保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宝贵的海洋资源和独特的海洋生态环境。案例3: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诉梁某某等10人在出海水道非法洗泥淘砂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在珠江出海口非法进行“水上洗砂”等新型污染环境行为,于刑事案件办理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同步开展立案调查,在法律规范对“排放其他有害物质”具体情形界定不明晰的情况下,通过深入调查研判,提出“致水体悬浮物严重超标”应属于法律规定的“排放其他有害物质”的办案意见,取得人民法院的司法共识,积极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有效推动入海水道污染问题依法治理、协同治理。案例4: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海岛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多年来大量海岛垃圾无法得到有效清理的问题,在走访摸排中发现案件线索,经调查核实,认定行政机关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在公益诉讼目的全部实现后,积极探索结案方式,有效增进与行政机关的履职共识,形成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合力。案例5: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大鹏新区坝光社区海岸线红树林行政公益诉讼案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工程施工对红树林植被及湿地生态可能造成的影响,按照涉海洋案件集中管辖工作机制,结合公益组织提供的案件线索,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末梢神经”和“最强大脑”作用,运用科技手段强化调查取证,针对红树林物种、环境影响鉴定不完善等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有力推动司法行政机关建立涉红树林湿地生态保护环境鉴定机制。案例6:徐闻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国家级珊瑚礁自然保护区非法捕捞行政公益诉讼案湛江市徐闻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在珊瑚礁自然保护区内非法设置定置网捕捞、破坏海底珊瑚礁生态系统的问题,依托与行政机关建立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牵头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推动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效保护海底珊瑚礁生态系统,通过建立公益诉讼工作站、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和定期巡查等方式,巩固海洋珍稀资源保护成效。案例7:阳西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国家级海洋公园行政公益诉讼案阳江市阳西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国家级海洋公园存在的海洋环境管护不到位的情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运用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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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中心”揭牌成立

为进一步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合力推动法学教育与检察实践共建共赢,近日,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和岭南师范学院举行揭牌仪式,共同为“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中心”揭牌。在揭牌仪式上,岭南师范学院和湛江市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分别致辞,希望借助检校共建“东风”,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交流,实现双赢共赢。岭南师范学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校共建”打通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互动互通的渠道,为检察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撑,今后将围绕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主线,充分发挥检校人才培育共建和课题研究基地平台作用,切实推动合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湛江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研究中心的成立是开展检校合作方式的重要创新,是推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重要成果。湛江市检察院将充分借助岭南师范学院在法学研究方面的优势资源,提升检察理论研究质效,为湛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指引。接下来,双方将充分发挥优势,以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双向赋能助推法学教育与检察工作实现互融共进。来源:湛江检察责任编辑:梁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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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告(2024年第3号)摘编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告(2024年第3号)公布《吴某晖与林某新、中山市某生物谷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检察建议系列案》等7件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典型案例。案例1:吴某晖与林某新、中山市某生物谷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检察建议系列案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案件时,依法能动履职调查核实,查实相关人员恶意利用法院以转账凭证作为认定借款事实主要证据的固有审查模式,故意隐瞒资金循环流转的真相,骗取生效法律文书的客观事实,实现精准监督。同时,强化民刑双向发力,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案例2:黄某与中银公司、代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夫妻共同债务案件中,注重收集有关借款实际用途的证据,结合借款数额、利率等情况,准确认定借款不属于“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夫妻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案例3:李某某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运用调查核实权查明李某某被冒名登记为涉案公司股东的事实,积极发挥民事检察监督作用,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撤销了让李某某承担上千万连带债务的判决,有效保护了民事主体的财产所有权,实现民事检察对民事审判权的监督与当事人权利救济的统一。案例4:刘某芬与林某丽不当得利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认真调查核实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结合当事人的诉辩主张、举证能力、举证情况等合理分配举证责任,认定原告变更诉因,只要其未能就请求权成立的要件事实完成举证义务,或者对不当得利法律关系基本事实的举证证明尚未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仍需承担相应的结果责任,有效保护了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案例5:美某臣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与合某客信息技术(广州)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民交叉、刑民同步查办的案件中,通过调查核实,将刑事证据转化为符合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证据。同时,发挥一体化工作机制优势,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平等保护各类企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案例6:陶某等人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中,民事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掌握保险诈骗犯罪等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时甄别和发现虚假诉讼监督线索,精准监督机动车保险领域民事虚假诉讼案件,实现刑事、民事检察工作同步推进。案例7:汕尾市某农艺有限公司与汕尾市某开发有限公司、汕尾市民政局借款抵押合同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汕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发现某民事调解书将无效抵押国有划拨土地直接以物抵债,涉嫌损害国家利益,遂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在查清事实和核实证据的基础上,依法精准监督,有效维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免遭非法转让,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公告全文来源:法律政策研究室责任编辑:邢曼、赵晓伟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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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广东检察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的先锋模范】沈晓凡:用心用情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为进一步展现广东检察干警忠诚、担当、奋进的精神风貌,持续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广东检察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的先锋模范”专题,推出一批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的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以先进为标杆、以典型为榜样,努力为广东检察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贡献力量。以“如我在诉”的理念,高质效办好老百姓身边的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能感受,可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沈晓凡沈晓凡,现任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从检19年来,她一直默默奋斗在基层办案一线,在“四大检察”各个岗位上均表现出色,先后获评“广东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标兵”“广东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佛山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并荣立个人三等功,在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中,以优异成绩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手”称号。从事刑事检察工作15年中,她办理刑事案件2300余件,保持不枉不纵、无错案、无错诉,办理的案件多次得到上级部门肯定。在办理一宗团伙涉黑系列案件中,通过提前介入及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实地调查核实涉黑团伙造成的社会危害,撰写近10万余字的审结报告。该案经一审、二审均得到法院判决支持,所有被告人均被作出有罪判决,实现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来,她积极拓展公益保护的检察思路,用法律守护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办理的案件涵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等多个领域。参与办理的某涉黑团伙非法采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办理的顺德首宗对现制现售饮用水加强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促成多部门协同共治,填补了行政机关对新业态监管空白,经公益诉讼监督顺德区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被最高检评为“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千案展示案例。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徐国勇、梁诚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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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告(2023年第12号)摘编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告(2023年第12号)发布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的《陈某某等3人盗掘古文化遗址案》《石某明、刘某贩卖、运输毒品案》《曹某与田某离婚后财产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完善过街音响提示装置无障碍功能行政公益诉讼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障老年人医疗服务无障碍行政公益诉讼案》《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刘某某监护权变更评估涉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听证案》6件典型案例。案例1:陈某某等3人盗掘古文化遗址案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发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与公安、文物行政部门共同发力,实现对水下古文化遗址等国家文物的多渠道、全方位保护。同时,改变“坐堂办案”的习惯,通过公开听证、法治教育、专家说法等方式,主动把释法说理搬到渔船上、家门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依法惩治涉文物犯罪典型案例。案例2:石某明、刘某贩卖、运输毒品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坚持全案审查和重点审查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履行调查核实和引导侦查职能,围绕争议焦点,完善证据体系。三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通过接续抗诉等形式,精准履行审判监督职能;加强串并案分析,重视毒品犯罪上下家证据的挖掘,实现对毒品犯罪的全链条打击。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强化禁毒综合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案例3:曹某与田某离婚后财产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本案为涉澳门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珠海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调查核实,查明案涉上海房产来源自曹某父母、购买公房时田某出具委托书及上海市政府房改政策等重要事实,认为根据双方结婚时的选择,应适用《澳门民法典》作为准据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规定的例外情形,案涉上海房产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应予以分割。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并采纳检察机关监督意见。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典型案例。案例4: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完善过街音响提示装置无障碍功能行政公益诉讼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困扰视障群体安全出行的痛点难点问题,开展全面调查以求精准监督,通过组织磋商、公开听证引入公众参与,推动制定包括智能过街音响提示装置试点方案在内的近远期整改规划并督促落实落地,为视障群体的独立、安全出行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案例5: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障老年人医疗服务无障碍行政公益诉讼案针对因医疗机构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运用给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带来的挂号难、缴费难等就医障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督促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推动医疗机构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友老型医疗健康服务水平,切实保障老年人及时平等享受医疗健康服务的合法权益。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案例6: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刘某某监护权变更评估涉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听证案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办案职能和法律监督职能,能动探索监护权变更必要性评估机制,积极参与改善被害人的监护困境,通过不公开听证,为孩子回归家庭和各部门协同履职探寻新路径,最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五批检察听证典型案例。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公告全文来源:法律政策研究室责任编辑:邢曼、冯佳琪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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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广东检察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的先锋模范】张玲:心中有光 履践致远

”为进一步展现广东检察干警忠诚、担当、奋进的精神风貌,持续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近期,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广东检察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的先锋模范”专题,推出一批今年以来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的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以先进为标杆、以典型为榜样,努力为广东检察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贡献力量。从检十三年,我曾在公诉席上代表国家指控犯罪;也曾在看守所日日守候,聆听犯罪嫌疑人的声声忏悔;而现在,我经常在听证会上倾听当事人的心声。十三年来,岗位在变,但初心和使命不变,那就是要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检察温度的传递者。——张玲张玲,现任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她锐意进取、拼搏奉献,先后履职于刑检、执检及民事、行政部门,精通多项检察业务工作,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广东省行政检察业务专家”“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广东省行政检察优秀办案检察官”等称号32项。2023年,以第一名的成绩荣获“全国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称号。她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从检以来,她始终把“忠诚”“公正”融入到办案的每个环节,办理的1000余个案件无一起无罪判决、无一起定性错误。办理的住建领域案件因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而被评为最高检“第四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办理的贝某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案,帮助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她是司法温暖的“传递者”。她用心用情履职,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切实聚焦当事人的实质诉求,努力做到办理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影响一个领域。因从源头上减少了农民工维权成本和诉累,她办理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案件被评为最高检“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因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她办理的交通执法领域案件被评为广东省“十大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她是工匠精神的“实践者”。她理论功底扎实,综合能力突出。办理的案件中,1件被评为最高检指导性案例、1件被评为最高检典型案例、2件被评为全省十大典型案例,1篇法律文书被评为全省十佳法律文书。在深耕检察事业的同时,她还积极参与课题研究10余项,1篇入选《2022中国行政检察发展报告》,2篇荣获论坛奖项,撰写的多篇信息材料被《检察日报》《方圆》等媒体刊发。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徐国勇、梁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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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广东检察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的先锋模范】田丽苑:为民而行,做群众身边的好检察官

”为进一步展现广东检察干警忠诚、担当、奋进的精神风貌,持续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近期,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广东检察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的先锋模范”专题,推出一批今年以来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的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以先进为标杆、以典型为榜样,努力为广东检察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贡献力量。作为一名基层民行检察干警,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新担当新作为依法能动履职,既敢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又善于监督,“四大检察”融合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争取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诉源治理,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田丽苑田丽苑,现任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二级主任科员。从检五载,该同志先后从事公益诉讼检察、行政检察、民事检察、食药犯罪刑事检察和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勤奋踏实、潜心钻研,先后荣获“全省民事检察业务竞赛标兵”“全国民事检察业务能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库、深圳市“政法群英榜”,所在办案团队获评全省行政检察业务优秀办案团队,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她是守护公益的铿锵玫瑰。办理了“水围老街污水整治”“牙科黑诊所”“校园食品安全”等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三个效果俱佳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疫苗问题”专项监督办案模式获深圳市检察院肯定并在全市推广,“盗采竹笋案”获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获法院判决支持环境损害赔偿数额200余万元,保护农用地100余亩。她是与民同行的巾帼之花。所在办案团队仅用12天就揭开了周某等人虚假诉讼的面纱,帮助当事人挽回损失110余万元;先后支持210名农民工追回薪资500余万元;促成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2件,督促行政机关撤销不当行政罚款240多万元,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撰写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获评全国、全省优秀检察建议,参与办理的15宗案件获评省、市级典型案例、精品案例,多篇办案经验总结材料被上级检察机关采用,办案成效得到广泛认可,获人大代表、群众赠送锦旗10余面。她还是多面开花的综合能手。作为法治宣讲团后备成员,主动为行政机关专题宣讲防范虚假诉讼等课程,展现检察担当;善于总结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撰写的《检察监督发现部分企业存恶意注销逃避行政处罚行为应予以重视》被上级信息刊物采用,有力推进社会治理;担任院团支部书记充分履职,带领团支部荣获“坪山区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徐国勇、梁诚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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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告(2023年第9号)摘编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告(2023年第9号)公布广东检察机关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的《孙某贩卖毒品、强奸、传授犯罪方法,巫某文贩卖毒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张某添等劳动争议纠纷虚假劳动仲裁犯罪线索移送案》《胡某某故意伤害案》3件典型案例。案例1:孙某贩卖毒品、强奸、传授犯罪方法,巫某文贩卖毒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强化电子数据审查,着重审查是否存在上下游犯罪及共同犯罪、能否独立评价,深挖相关犯罪线索,依法对巫某文追加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孙某追加传授犯罪方法罪、强奸罪,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实现对毒品犯罪的全链条打击。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惩治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失管涉毒犯罪典型案例。案例2:张某添等劳动争议纠纷虚假劳动仲裁犯罪线索移送案对于虚假劳动仲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加强与劳动仲裁机构及其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重点审查是否存在虚假仲裁行为,形成防范惩治虚假仲裁合力。与区人社局会签规范性文件,促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开展源头治理,提高甄别、规制虚假仲裁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做到了多点监督。另外,对于申请执行虚假劳动仲裁裁决的民事执行案件,及时建议法院终结执行,避免国有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参与制造虚假劳动仲裁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进行移送,相关人员被以虚假诉讼罪追究刑事责任。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民事检察部门办理刑民协同履职案件典型案例。案例3:胡某某故意伤害案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与妇联等部门会商,对未成年人杨某某监护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评估,组建家庭教育指导专家组,对其母亲胡某某开展强制家庭教育指导与监护能力动态评估,并将胡某某悔罪表现、家庭教育能力提升情况随案移送法庭,将家庭教育指导与司法办案有机融合,切实保证指导效果。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第二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公告全文来源:法律政策研究室责任编辑:邢曼、黄哲勇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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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广东检察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的先锋模范】周强:实干担当,力求极致

”为进一步展现广东检察干警忠诚、担当、奋进的精神风貌,持续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近期,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广东检察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的先锋模范”专题,推出一批今年以来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的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以先进为标杆、以典型为榜样,努力为广东检察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贡献力量。检察工作欣逢最好发展时期,也面临更高履职要求,新时代新征程需要每一个检察人自觉做到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在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好每一件工作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个人理想,成就不凡人生。——周强周强,现任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从检10年,他实干担当,力求极致。因表现突出,先后获评“全国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全省行政检察业务标兵”“深圳市十佳最美政法干警”“深圳市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罗湖区优秀党员”“罗湖区维稳综治(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入选“广东省行政检察人才库”,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他是日常工作的默默耕耘者。始终坚持以平凡心做人,以责任心做事,用心做好“阅卷提审、文书制作、整理归档”等工作中的每一件小事,先后参与办理了“深圳首宗套路贷案件”“e租宝系列案”等一批疑难复杂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他是专业领域的力求卓越者。充分利用工作契机,持续强化自身业务能力建设,结合学习独立开发2门行政检察业务培训课程。聚焦护航民生民利,积极开展行政检察专项监督,参与办理的2个案件获评深圳检察机关年度典型案例。他是综合工作的积极参与者。参与组建所在检察院宣传写作团队,推出的“罗检老炮儿”“罗检孺子牛”、以案释法等系列文章广受好评;主笔撰写所在检察院年度工作报告等各类综合材料近两百份,数篇调研文章在全市理论研讨会上获奖;积极组织“读书分享会、职业良知青年议”等青年活动,推动所在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窗口成功创建“青年文明号”。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徐国勇、梁诚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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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广东检察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的先锋模范】杨明辉:以检察工匠之道践行初心使命

”为进一步展现广东检察干警忠诚、担当、奋进的精神风貌,持续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近期,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广东检察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的先锋模范”专题,推出一批今年以来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的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以先进为标杆、以典型为榜样,努力为广东检察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贡献力量。持司法为民之心,行公平正义之举。作为检察青年干警,应当坚持政治铸魂,能力强身,作风塑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青春力量。——杨明辉杨明辉,现任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从检近5年来,他一直奋战在公益诉讼检察一线,以“国之大者”的情怀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幸福,紧盯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更高要求,苦练业务本领、增强办案履职素能,在竞赛中挑战自我、淬炼成钢,先后获评“全国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手”“广东省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标兵”“广州市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广州市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等称号。他坚定信仰、坚守初心,以检察为民理念办好每个案件。他秉持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将人民至上的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办理之中,用检察工匠之道践行从检初心使命。他持司法为民之心,行公平正义之举,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爱岗之心诠释检察担当。他始终注重办案的亲历性,不止于对卷宗的研究,还坚持到案发现场调查取证,参与办理广州天堂顶垃圾污染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多次与同事爬上千米高峰调查取证,为精准监督夯实证据基础,事后还以“清峰侠”活动组织志愿者身份跟进监督巩固整治成效,还人民群众绿水青山。他精益求精,用工匠之道诠释检察精神。参与组建广东省首个公益诉讼补种复绿基地、广东省首个环境公益诉讼联合检测实验室、广东省首个公益诉讼观察站、全国首个生态检察与公益诉讼研究基地,协助推动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徐国勇、梁诚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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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广东检察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的先锋模范】罗静文:与法“童”行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进一步展现广东检察干警忠诚、担当、奋进的精神风貌,持续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近期,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广东检察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的先锋模范”专题,推出一批今年以来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的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以先进为标杆、以典型为榜样,努力为广东检察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贡献力量。为人民司法,是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唯有心向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案,才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罗静文罗静文,现任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派驻东区检察室副主任、二级检察官。她秉持对法律敬畏、对工作负责之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先后获评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广东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花都区2019-2021年度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她深耕检察工作岗位,始终牢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要求,先后协办、主办案件1500余件,无一存在瑕疵,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办理的案件被评为广州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事)例2个、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优秀案例三等奖1个。她坚持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理念,做好“捕、诉、监、防、教”工作,参与建立未成年被害人案件“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等各项制度,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深入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受聘为花都区未成年人保护讲师、“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巾帼宣讲团成员,参与拍摄的未成年人反诈宣传小视频《电诈局中局》入选广东省未成年保护百集普法短剧。她锐意进取,锻造过硬调研本领。参与国家级课题2次、省级重点课题1次,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2篇,在省级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2篇,在市级研讨会上获奖1次,参与的课题《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未检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的贯彻》获评2022年度全国未成年人检察立项课题优秀调研成果奖。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徐国勇、梁诚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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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广东检察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的先锋模范】林鹂:能动履职,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为进一步展现广东检察干警忠诚、担当、奋进的精神风貌,持续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近期,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广东检察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的先锋模范”专题,推出一批今年以来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的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以先进为标杆、以典型为榜样,努力为广东检察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贡献力量。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公平正义,不仅在于准确的定罪量刑,更在于通过司法,为受伤的孩子撑伞,为迷途的少年点灯。在依法办案监督的同时,我坚持能动履职,积极将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中,凝聚起未成年人保护的强大合力。——林鹂林鹂,现任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广州市青年联合会第十三届常委。她爱岗敬业,勤勉实干,从检以来,先后获评“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最高检“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广东省及广州市“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她用心用情为未成年人提供综合司法保护。承担“护蕊”一站式未成年人性侵害防治工作品牌建设工作,参与起草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案工作指引和“一站式”取证保护场所建设标准,该项目获评第六届广东省技能大赛“优胜作品奖”。参与办理的“被害人小尹救助案”入选最高检、团中央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十大典型案例。她积极推动未检工作社会化、智慧化建设。搭建与民政、司法、团委、妇联等单位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合作机制,与团市委共建的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服务平台被评为全国示范建设单位。参与设计开发广州市检察机关“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该信息库获评广州基层法治服务十大智慧化创新案例;承担“检护青穗”智慧未检平台功能设计、上线的工作,建设经验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参与广州检察机关“小Law号”普法先锋队组建与品牌建设,“‘小Law号’吹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号角”获评“全国十大争做巾帼好网民优秀案例”。参加最高检组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全书》编写工作,作为案例主讲人受邀到中央电视台《守护明天》栏目录制普法节目。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徐国勇、梁诚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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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广东检察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的先锋模范】宋婷婷:用心用情传递司法温度

”为进一步展现广东检察干警忠诚、担当、奋进的精神风貌,持续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近期,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广东检察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的先锋模范”专题,推出一批今年以来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的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以先进为标杆、以典型为榜样,努力为广东检察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贡献力量。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以认真、负责、专业的态度审查案件、对待当事人,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和需求,让公平正义能感受、可感受、感受到。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全过程。在办理每一个案件时多走一步、多想一层,深挖案件背后的问题,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宋婷婷宋婷婷,现任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获评“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标兵”,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库”,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1次。注重精准监督,全力服务大局。她坚持求极致的精神,不断提升检察业务素养,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例。在办理某知名外资企业合同纠纷案时,她善用调查核实权发现新证据,通过再审检察建议为企业挽回800余万损失,实现对企业的平等保护,助力提升广州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经验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她指导全市开展多个民事检察监督专项工作,纠正了一批不当适用程序结案、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案件。注重能动履职,用心为民而行。她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全过程,通过充分释法说理、开展公开听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从检10年来,她始终以“如我在诉”的态度办好每个民生小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她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民法典进社区、企业、军营、机关等“八进”宣讲活动,受众逾万人。注重数字赋能,提升办案质效。她以办理的民事执行监督个案为切入口,提炼检察监督要素研发监督模型,获评全省优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她运用大数据发现市场监管部门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登记错误、法院限制消费措施错误问题,以类案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从源头上解决同类问题,探索形成“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新路径。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徐国勇、梁诚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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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名单来啦!

编辑:胡钊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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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广东检察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的先锋模范】王栋:将奋斗的青春融入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展现广东检察干警忠诚、担当、奋进的精神风貌,持续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近期,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广东检察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的先锋模范”专题,推出一批今年以来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的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以先进为标杆、以典型为榜样,努力为广东检察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贡献力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广东检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也为我的个人成长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作为一名检察官,要把奋斗的青春融入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广东检察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王栋王栋,现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该同志先后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讲师团西部巡讲支教工作突出个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首批调研骨干人才,荣获个人三等功2次、嘉奖3次。在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以第四名的优异成绩荣获“全国民事检察业务标兵”称号。他坚守检察为民初心,精心办好每一个案件。从检16年来,始终以如我在诉的态度办好每一个案件,通过耐心释法说理化解当事双方矛盾纠纷,获群众赠送锦旗多面、感谢信多封。主办东莞某公司申诉案被评为全国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参与编写的广州某置业公司虚假诉讼监督案获评全国指导性案例。他胸怀国之大者,深度参与司法改革试点。在广东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中,主笔起草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通知,起草出台民事诉讼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文件、民法典颁布实施后新旧法衔接、支持起诉等办案指引。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期间,完成多份推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调研报告。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徐国勇、梁诚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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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广东检察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的先锋模范】赵一瑾:沐光前行 做检察公益诉讼路上的追光者

”为进一步展现广东检察干警忠诚、担当、奋进的精神风貌,持续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近期,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广东检察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的先锋模范”专题,推出一批今年以来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的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以先进为标杆、以典型为榜样,努力为广东检察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贡献力量。作为一名公益诉讼检察官,必须要胸怀国之大者,争当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改革先锋;必须要坚持人民至上,为守护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担当实干;必须要保持热爱,做检察公益诉讼路上的追光者,为广东检察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贡献力量。——赵一瑾赵一瑾,现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该同志爱岗敬业,追求卓越,先后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获个人嘉奖4次。在首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中,以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荣获“全国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称号。她开拓创新,探索惩罚性赔偿制度广东样本。成功办理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惩罚性赔偿诉求获省法院判决支持民事公益诉讼案,推动全省惩罚性赔偿起诉数居全国前列,诉请惩罚性赔偿金获法院判决支持近3亿元。推动建立全省惩罚性赔偿金管理制度,被省依法治省办列为6件为民办实事之一。她勤学善思,助力公益诉讼办案规范化建设。参与起草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及释义、全国首部公益诉讼教材等工作,制定多项省内办案指引,有力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规范化建设。注重经验总结推广,撰写的多篇理论研究文章被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开发的多个公益诉讼课程得到检察干警好评。她忠诚履职,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办理及指导办理的近千件案件无一瑕疵,其中8宗案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多宗案件获评优质案件,指导办理全国判决支持赔偿金额最大的林某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赔29.6亿元,袁某某环境污染支持起诉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梁诚、纪瀚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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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现代化建设的奋斗者】庄凯慧:用心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近期,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现代化建设的奋斗者”专题,推出一批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一起追寻奋斗者的脚步、聆听奋斗者的声音。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要以检察为民理念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推动未检工作提质增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庄凯慧庄凯慧,现任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从检8年来,她始终秉持对法律敬畏、对工作负责之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先后荣获“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汕尾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认真履职尽责,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通过深入调研,她发现辖区宾馆、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突出,便与公安机关沟通,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违规酒店。为做好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监督工作,在总结办案经验基础上,她牵头制发汕尾市首份《督促监护令》并推动全面落实。根据个案特点和监护履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逐一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监护人发出督促意见要求。她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沟通工作,主动融入未成年人保护法构建的六大体系,与相关部门共同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力。热心普法教育,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通过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等活动,组织检察干警为海丰县100余所中小学普法宣讲近150场,实现对全县中小学普法全覆盖。由她主讲的法治课风趣幽默、以案说理,获得学生、学校领导和家长的一致好评。她还主动与县妇联沟通,联合推出“家庭教育大讲堂”,将法治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与县民政局共同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为他们送去生活必需品,讲授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法律知识,守护偏远乡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助力乡村振兴。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徐国勇、梁诚编辑:刘雅、张菲菲、胡钊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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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现代化建设的奋斗者】陈伟亮:守初心、求极致,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近期,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现代化建设的奋斗者”专题,推出一批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一起追寻奋斗者的脚步、聆听奋斗者的声音。大学时,任课老师一句“伟亮同学思维独立、理性、客观,很适合做检察官”的话,在我心中播下了检察为民的种子。毕业后,我如愿考入了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成为了一名人民检察官。从检13年来,无论大案小案,我始终秉承守初心、求极致的态度,每当办理的案件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的时候,作为人民检察官的成就感、自豪感和荣誉感便油然而生。——陈伟亮陈伟亮,现任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从检13年来,他先后获评“广东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惠州市优秀民行检察官”“惠阳区优秀共产党员”“惠阳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他把满腔热情投入到检察办案中。“能够做到100%,就不甘于99%”是陈伟亮的座右铭。他始终以求极致的态度审查每一起案件,攻克一个个办案难题,办理的1000余件案件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就有100余件,无一错案、投诉或上访。他把为人民司法的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办理一起涉养老诈骗案件时,面对复杂的案情和群众的期盼,他以“如我在诉”的态度,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同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及时安抚被害老年人情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他把“国之大者”体现在担当作为上。其承办广东省首宗“自洗钱”犯罪案件时,以精益求精的态度抽丝剥茧、寻线深挖,为全省反洗钱工作作出贡献。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徐国勇、梁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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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现代化建设的奋斗者】何彧民:始于对检察制服的向往 终于对正义的不懈追求

”近期,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现代化建设的奋斗者”专题,推出一批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一起追寻奋斗者的脚步、聆听奋斗者的声音。作为一名公益诉讼检察官,必须要做到“三坚持、三发力”,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政治引领上再发力;坚持服务大局,在检察为民上再发力;坚持能动履职,在主责主业上再发力。只有这样,才能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公益诉讼检察力量。——何彧民何彧民,现任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该同志爱岗敬业,追求卓越,先后获评“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广东省十佳公诉人”“守护正义——群众最喜爱的广东杰出检察官”“全省检察业务专门型人才”,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她以检察为民初心维护公平正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牵头建立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机制,指导审查起诉涉黑案件68件、发布专项斗争信息近5000条。组织创作的扫黑除恶动漫宣传片《遇黑恶不惧怕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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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现代化建设的奋斗者】梁贻冲: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近期,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现代化建设的奋斗者”专题,推出一批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一起追寻奋斗者的脚步、聆听奋斗者的声音。检察官的职责使命是保护人民、震慑犯罪,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能够成为一名检察官令我骄傲。——梁贻冲梁贻冲,现任阳江市阳西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从检16年来,先后获评“广东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广东省优秀公诉人”“第二批全省检察业务尖子”“阳江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入选广东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库,4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他秉承司法为民理念,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梁贻冲不忘初心使命,践行“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理念,长期扎根在办案一线,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坚持“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司法理念,认真研究正当防卫界限和标准,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成功审查办理了李某安夫妇欺行霸市团伙案、陈某苏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全市首宗洗钱罪案等疑难复杂案件。他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助力阳西法治建设现代化。梁贻冲坚持在办案中思考,在思考中办案,结合办理的案件,将其中存在争议的观点、罪名定性、重大影响案件等撰写成信息或者调研文章,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助推相关司法机制完善。主笔撰写《普通程序简化审之剖析》《刑事和解研究》《江某某等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等调研文章,起草制定《阳西县人民检察院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为推进平安阳西建设贡献检察力量。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梁诚、纪瀚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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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现代化建设的奋斗者】申艳霞:检察官不仅是法律的监督者,更是正义的捍卫者

”近期,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现代化建设的奋斗者”专题,推出一批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一起追寻奋斗者的脚步、聆听奋斗者的声音。进入检察机关工作之初,对检察机关职能作用认识还比较浅显,仅仅停留在“法律监督机关”这个概念上。随着工作地不断深入,我逐渐认识到检察官不仅是法律的监督者,更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捍卫者,也因此更加热爱检察官这个光荣而又崇高的职业。——申艳霞申艳霞,现任清远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从检18年来,她一直奋斗在检察司法办案第一线,先后获评“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清远市检察机关优秀办案能手”“清远市优秀公诉人”“清远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清远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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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现代化建设的奋斗者】黎娟:绽放巾帼之彩 彰显检察之光

近期,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现代化建设的奋斗者”专题,推出一批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一起追寻奋斗者的脚步、聆听奋斗者的声音。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时刻牢记“国之大者”,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黎娟黎娟,现任肇庆市封开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该同志始终奋战在检察司法办案一线,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为被害人伸张正义。她关心关爱妇女儿童生活成长,推动建立“被害人一站式救助中心”,通过向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济和心理辅导,为她们的人生撑起一片法治“晴空”。她带领办案团队在全市率先创设并项目化运作“风信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打造集询问救助、矫治教育、法律咨询、心理疏导、法治宣传、家庭教育指导等功能于一体的“风信子”未检工作室。创新推出普法系列短视频“风信子学堂”,以布偶剧为表现形式,以真实案例为题材,向未成年人讲授处理涉法律问题的办法,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开播以来,“风信子学堂”系列短视频得到广大儿童和家长的好评,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一等奖、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被最高检视频号“检察官法治课”采用推广,“风信子”团队异地帮教做法也被《检察日报》报道。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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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现代化建设的奋斗者】赖仁桥:履行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近期,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现代化建设的奋斗者”专题,推出一批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一起追寻奋斗者的脚步、聆听奋斗者的声音。履行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是检察机关的初心和使命,成为一名为民司法、刚正不阿的人民检察官也正是我的梦想。很荣幸我能成为一名检察官,我希望通过不懈努力,争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检察官。——赖仁桥赖仁桥,现任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从检11年来,赖仁桥一直奋战在基层办案一线,既全力办理各类大案要案,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国家挽回损失;又用心处理各种“小案”,化解群众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他先后获评“广东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韶关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仁化县政法英模”“仁化县优秀共产党员”。其所在的仁化县院第一检察部屡创佳绩,先后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巾帼文明岗”,被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2次。为检察事业执着笃行。在办理韶关市首宗国际红通案件中,他坚持从细节入手,对案件疑点问题建议办案人员从嫌疑人司机提及的一个细节问题深入调查,取得案件进展突破。同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小证据的审查,在办案笔记中密密麻麻记录着每起犯罪事实涉及的人员、时间、地点、金额、涉案人员的身份信息、人物关系图等,确保案件进入司法程序达到证据确实、充分标准。搭建与群众沟通的连心桥。在普法宣传前,他往往先主动征集受众群众的法治需求,再精心准备课件和研究普法讲授方式,以群众听得懂、喜欢听的方式传递法治知识,增强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打破固有陈旧观念,努力让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律观念。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邢曼、纪瀚
202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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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现代化建设的奋斗者】刘晓娜:维护公平正义,将“小案”办成“精品案”

近期,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现代化建设的奋斗者”专题,推出一批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一起追寻奋斗者的脚步、聆听奋斗者的声音。法律专业毕业的我从小就正义感爆棚,对守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有一种莫名的向往。我认为检察蓝就是维护公平正义的象征,所以毕业后我选择了做一名检察官。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干警,我们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为人民司法,围绕群众新期待、新需求,以求极致精神将群众身边“小案”办成“精品案”“铁案”,将办案过程中的公平正义转化为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公平正义。——刘晓娜刘晓娜,现任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她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先后获评“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广东省优秀公诉人”“深圳市三打两建先进个人”“盐田区综治维稳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始终坚守在一线办案岗位。从检以来,刘晓娜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1000件,先后承办了“5.14”医疗系统专案、“4.20”住建系统专案等一系列影响较大的案件,均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因办案业务突出,她于2021年被省检察院评定为第三批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并于2021年年底入选广东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库。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刘晓娜长期坚持为辖区街道、企业以及教育、医疗卫生、边防等相关单位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提供法律咨询,传播法治思想。2020年,她被选为盐田区党风廉政宣讲团讲师,并被评为2021年度优秀讲师。此外,她认真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坚持每年到辖区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促进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邢曼、纪瀚
202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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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现代化建设的奋斗者】莫家声:不辜负每一份信任和嘱托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现代化建设的奋斗者”专题,推出一批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一起追寻奋斗者的脚步、聆听奋斗者的声音。穿上制服,检徽就佩戴在离心脏最近的地方,这个职业同时冠以沉甸甸的人民和国家二字,我绝不辜负这一份信任和嘱托。人民群众信访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老百姓到检察机关信访,是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和期待,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坚持人民至上,切实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莫家声莫家声,现任江门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从检10年来,该同志先后荣获“广东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广东省案件管理业务能手”“广东省控告申诉业务标兵”“广东省检察系统业务尖子”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5次,所在部门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江门市巾帼文明岗”等称号。莫家声先后在控告申诉、案件管理等岗位工作,他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用心”擦亮窗口品牌,“用情”做好检察服务,“用功”书写质效答卷。2019年,他被抽调参与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开展的“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专项活动。工作期间,他认真办理来信和网上信访件1000余件,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展示出检察干警优秀的精神风貌和过硬的综合素质。莫家声热爱学习、善于思考,由他撰写的《刑事冤错案件成因及对策研究——以新时代检察职能为视角》获得全省刑事申诉业务理论征文活动一等奖。他结合工作实践,对检察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撰写的《未成年人异地司法救助工作的实践困境和完善路径》《浅谈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反向审视工作机制的完善》等检察理论研究成果先后在《中国检察官》《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指导》上发表。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邢曼、纪瀚
2023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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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现代化建设的奋斗者】吴紫燕:以敬畏之心,去对待每一个案件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现代化建设的奋斗者”专题,推出一批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一起追寻奋斗者的脚步、聆听奋斗者的声音。在我读大学的时候,曾观摩过一场庭审。公诉人在法庭上展现出来的那种正能量深深吸引了我,从那时起,我也想成为像他那样的人。进入检察机关工作后,我办的第一个公诉案件至今仍让我印象深刻。小孩被害画面、孩子母亲哭红的双眼,都时刻提醒着我:我们身上的责任是多么大,让我始终以敬畏之心和审慎的态度去对待每一个案件,尽全力去办好每一个案件。——吴紫燕吴紫燕,现任云浮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从检17年来,她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和“求极致”的工匠精神,努力把每一件工作做到最好,先后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担任宣传普法部门负责人期间,吴紫燕创建了“传统媒体+新媒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普法矩阵,在云浮广播电视台开辟了“检察视窗”“检察之声”“正点播报”三大栏目,在云浮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开设了法律咨询版块,组织举办了358场法律“三进”服务,组织拍摄了检察干警唱响《领航》MV、《接好这一棒》等一系列被学习强国全国平台、最高检微信公众号刊载的优秀宣传产品,有效提升了检察宣传普法的覆盖面、针对性、实效性。担任案研部门负责人期间,吴紫燕带领科室干警围绕最高检确定的60个核心业务指标,及时精准开展数据研判,推行基层院业务精细化、目标式管理模式,大大强化了对基层检察工作的指导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她充分利用案管数据库进行理论实务研究,及时向当地市委反映情况、建言献策。2022年以来,她主笔的两个专项报告均转化为工作决策。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邢曼、纪瀚
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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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司法救助帮扶案例

古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司法救助申请人基本情况】古某某,女,1982年7月出生,汉族,系原案被害人。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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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为困难妇女撑起暖心伞——广东省检察院、省妇联联合召开“困难妇女群体专项司法救助”新闻发布会

3月28日下午,广东省检察院与广东省妇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妇联组织协同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工作情况,发布典型案例。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雁林,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方赛妹分别通报相关工作情况。王雁林介绍,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按照最高检、全国妇联“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部署,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这一目标,扎实开展专项活动,取得较好成效。共办理司法救助困难妇女的案件1683件,救助困难妇女2131人,发放救助金4215.85万元,救助金额居全国前列。在省检察院和省妇联的统一部署、积极推动下,全省检察机关重点从以下三方面推进该项工作:1.全面筛查救助线索,努力实现应救尽救。通过信访系统、12309检察服务平台等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案件进行逐一筛查,并利用检察大数据的优势,高效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将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五种情形作为重点救助对象,一是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村妇女;二是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三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妇女;四是身患重病或者残疾的妇女;五是赡养义务人没有赡养能力或者事实无人赡养的老年妇女。全省共救助上述重点对象1466人,占全部人数的68.8%。同时,把因就业性别歧视、职场性骚扰等民事侵权案件导致生活困难,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以及因遭受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生活确有困难,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妇女,也纳入救助帮扶的范围。2.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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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工作培训成功举办

近日,广州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联合举办广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工作培训,并为市民营企业合规讲师团成员代表、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巡回检查专家库成员代表颁发聘书,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瑞华教授受邀进行主题授课。市、区检察院,工商联,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市民营企业合规讲师团,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巡回检查专家库成员等约200人参加活动。据了解,巡回检查专家库由广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牵头组建,包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法官、检察官、专家学者等,为进一步提升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工作质效,加强对案件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确保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公平、公正、高效运行。同时,为加快推进全市民营企业合规建设,促进民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市检察院、市工商联、市司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牵头组建了由检察官、专家学者、律师参加的民营企业合规讲师团,依托广州市政企沟通服务中心、广州市中小企业巡回课堂等平台载体开展企业合规宣讲,积极在民营企业中倡导合规文化理念。“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全市检察机关要持续做实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平等保护,密切关注企业急难愁盼,着力促合规、防风险、稳经营,采取有力措施解难题、办实事。要坚持依法有序,始终绷紧‘依法、规范’这根弦,逐步扩大企业合规适用范围,完善落实企业合规与经济、行政处罚双向衔接,推动我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走深走实。”广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广州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55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40件,对合规整改到位的22家企业及有关涉案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让一批企业重获新生,走上合规经营、健康发展之路。来源:广州检察责任编辑:梁诚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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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新征程奋进先锋】熊柳:一步一个脚印践行“8个有”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检察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的实际行动,“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新征程奋进先锋”专题,推出10名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一同领略榜样精神,学习他们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和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作为检察机关的一名青年干警,从我的职责和角度出发,就是要做到“8个有”:有信仰、有理想;有志气、有担当;有能力、有作为;有正义、有良知。我将用实际行动一步一个脚印去践行、去落实。——熊柳熊柳,现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办公室(司法警察支队)副主任。从检17年,先后在广州市越秀区院、南沙区院和广铁分院等多个检察院不同岗位历练,在每个岗位,都坚持做到“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用忠诚担当与执着奉献诠释着新时代检察人的价值追求。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能手”、“广东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省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广州市检察机关首批专门型人才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她是“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业务能手。在担任南沙区院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协助院领导组建了广州市第一个基层院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一个“科研教学综合研究中心”,第一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与咨询中心”,第一个“司法社工站”。作为骨干参与推动实施的省社会创新观察项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综合创新项目”,获评全国制度创新优秀案例。到广铁分院任职后,她先后协助分院领导具体落实首次接受巡视、首次对下巡察、首次对审计指出问题整改、首次开展“严规肃纪、自查自纠”专项整治,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发挥了积极作用。她勤学善思、笔耕不辍,始终注重思考归纳,提高理论水平。曾主持省院理论研究课题1项,阶段性成果荣获论文大赛一等奖。先后参与最高检、省社科规划学科共建项目等课题8项,多篇调研成果在《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当代检察官》等国家、省级刊物公开发表。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邢曼、纪瀚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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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新征程奋进先锋】黄梦园: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检察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的实际行动,“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新征程奋进先锋”专题,推出10名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一同领略榜样精神,学习他们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和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是对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最强动员令,我们必定不负重托,厚植监督理念,从头顶上、到舌尖上、再到脚底下,全面履行公益诉讼职能,聚焦群众关切、增进民生福祉、守护绿水青山,做好党和国家、人民的忠诚卫士。——黄梦园黄梦园,现任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先后荣获“全国平安之星”“全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广东省优秀公诉人”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承办案件入选2017年度广东省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是黄梦园成为一名检察官时,在国旗前立下的铮铮誓言,她用专业与严谨指控犯罪,守护公平正义。从检12年来,黄梦园始终秉持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将每一宗案件都办成扎扎实实的铁案。办理的刘某龙等6人复制发行某知名游戏软件侵犯著作权案、窦某超侵犯著作权案分别入选全国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办理的何某华非法采矿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40余万元,成为茂南地区第一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邢曼、纪瀚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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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新征程奋进先锋】方璲稀:用文字勾勒法治梦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检察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的实际行动,“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新征程奋进先锋”专题,推出10名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一同领略榜样精神,学习他们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和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作为新时代检察机关办公室人员,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我觉得就是要把办公室的“重、苦、杂、难”做到最好,以“三服务”的高水平,助推检察工作发展的高质量。具体到我个人,就是要努力提升自己作为检察参谋员、信息员和宣传员的能力水平,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融会贯通到自己写的每一份稿件、每一篇信息、每一份材料中,用文字把法治梦勾勒得更清晰、更亲民,为平安湛江、法治湛江建设增光添彩。——方璲稀方璲稀,现任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从检5年来,该同志扎根综合行政部门,负责的文秘、信息、宣传等多项工作硕果累累、成效显著,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人民监督》杂志社优秀通讯员、“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信息员”、“全市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1次。笔绘初心映使命,做以文辅政的“参谋员”。起草综合性文稿近300份,起草《服务湛江加快融入“双区”全面对接海南自贸港建设全力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等多份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被省院在全省推广。铸笔为剑守匠心,做勤于耕耘善于洞察的“信息员”。多篇信息被上级机关采用,助推湛江市院连续多年获评全省检察系统以及全市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小笔头书写大情怀,做有温度的检察“宣传员”。着力当好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检察好声音的“歌唱者”,撰写的多篇宣传稿件被《检察日报》、正义网、学习强国广东学习平台、南方+等主流媒体宣传推广。心怀热忱共筑同心圆,做构筑桥梁的“联络员”。始终以“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精神扎实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有效增进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邢曼、纪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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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新征程奋进先锋】欧阳雪:以法治的力量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安宁生活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检察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的实际行动,“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新征程奋进先锋”专题,推出10名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一同领略榜样精神,学习他们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和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贯彻和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就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办好每一个实实在在的案件,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四大检察”业务工作开展的全过程中,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法治的力量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安宁生活。——欧阳雪欧阳雪,现任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先后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广东省优秀公诉人”“广东省未检业务标兵”“广东省检察系统业务尖子”“广东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3次,带领第五检察部荣获“江门市巾帼文明岗”。该同志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职业追求,先后办理各类案件800余件。工作中,时常凌晨还在案件现场,周末还在“一站式”取证中心,节假日还在处置案情,更有数不清的加班日夜。在他办理的案件中,有团伙作案、涉案地区广的“套路贷”案件,也有涉案人数多,金额大的重大非法集资案;有横跨多省市的生产销售“死猪肉”案,也有生态修复补偿案。面对新型复杂案件,他始终发扬“钻”的精神,把复杂的案件事实梳理成清晰的人物事件关系,把抽象的法律事实转化为明确的证据补强意见,化难为易,化繁为简,把每一宗案件都办成铁案。在办理王某等人利用虚假定位软件诈骗网约车平台的案件中,为了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确定涉案金额,他一次又一次与公安机关核对案件书证原件材料,一遍又一遍核对涉案银行流水和微信转账记录,同时还与专业会计公司就审计过程中的审计范围、扣减项目、核算方法进行了多轮沟通,最终经重新审计,案件认定的事实和涉案金额全部得到法院采纳。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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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发布安全生产领域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安全生产事关企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强调“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作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全省检察机关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的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2月28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发布发生在我省的安全生产领域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典型案例10件。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7件是刑事犯罪案例,3件是公益诉讼案例,涉及交通安全、高处作业、建设施工、矿山、渔业船舶、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本次发布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从业者安全生产主体意识,推动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履职,着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案例一:袁某重大责任事故案【关键词】重大责任事故罪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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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新征程奋进先锋】林翠婷:积极践行新时代检察官的使命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检察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的实际行动,“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新征程奋进先锋”专题,推出10名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一同领略榜样精神,学习他们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和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青年强,则国家强。当代中国青年生逢其时,施展才干的舞台无比广阔,实现梦想的前景无比光明。”习近平总书记的寄语,让我心潮澎湃、备受鼓舞。生逢其时,既是机遇,也是责任。要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肩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任务,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林翠婷林翠婷,现任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从检21年,该同志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和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爱检敬业,恪尽职守,用忠诚与智慧,书写公平和正义;用良知与辛勤,积极践行新时代检察官的使命。先后获评“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广东省三八红旗手”“广东省全民禁毒先进个人”“广东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作为一名检察官,该同志始终对工作满怀热情,奋战在检察办案一线,办理了1000多宗案件。她严谨细致对待每一宗案件,精准打击犯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宗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她办理的一宗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涉毒案件,涉案冰毒数量多达700余克,然而在审查案件时,却面临2名主犯“零口供”问题。为了突破案件瓶颈,她白天阅卷、提审,不断给犯罪嫌疑人做思想工作。晚上则认真分析研判案件,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及时指导办案人员补充外围证据,以期达到“零口供”突破案件,最终把整个案件的客观证据串联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顺利办结了这起重大贩毒案。作为部门负责人,该同志坚持真抓实干、锐意创新,悉心指导年轻检察人员,培养他们成长成才并能独立承担办案任务。秉承着“小院也要有大作为”的宗旨,率领第一检察部先后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广东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广东省巾帼文明岗”“梅州市巾帼文明岗”“梅江区先进集体”等荣誉。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邢曼、纪瀚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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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新征程奋进先锋】叶利增:登高望远 脚踏实地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检察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的实际行动,“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新征程奋进先锋”专题,推出10名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一同领略榜样精神,学习他们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和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登高望远就是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脚踏实地就是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佛山检察工作情况,深入研究分析,提出参谋意见,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叶利增叶利增,现任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从检12年,该同志先后在职务犯罪侦查科、办公室、案管研究室工作,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勤奋敬业奉献”的职业本色,先后3次获评“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1次。他是登高望远的“参谋员”。该同志起草的《佛山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十二项工作措施》等综合性文稿400多份,其中,多份报告获得市委和省院肯定。作为核心枢纽部门的业务骨干,除了“以文辅政”工作,该同志面对的要事、急事、难事、杂事非常多,但他思路清晰、应对从容,充分发挥参谋助手、智囊辅助、政治保障作用。他是兢兢业业的“督办员”。协助党组扎实有序抓实巡察整改,科学统筹调度、从严把关验收,促进各项工作更加规范。统筹加强营商环境保障工作,入选全省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改革创新项目;统筹全市检察环节法治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考评工作,连续两年满分通过;统筹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等工作,2021年度业务数据在全省排名第一;统筹“法益民企”送法入企业入商会活动,先后荣获“佛山市直机关工委模范机关创建优秀案例”、佛山市“一部门一项目”普法品牌等荣誉。他是脚踏实地的“调研员”。该同志作为主要执笔人的调研成果曾先后获得广东省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2次,全省检察学研究年会一等奖1次,全省政法系统优秀调研论文三等奖1次,全市检察理论研究优秀论文一等奖1次、二等奖1次,多篇通讯稿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南方日报》等报刊采用。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邢曼、纪瀚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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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耀检徽】邱琦:越是“繁杂急要”,越要用心用情用力

今年是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匠心耀检徽”专题,推出9名广东检察先进典型。他们当中,有的在执法办案一线恪尽职守、有的在普法宣传业务开拓创新、有的在综合行政岗位任劳任怨。他们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始终保持在思想上行动上对党绝对忠诚、理想信念坚定;他们兢兢业业、担当作为,把追求极致融入每一个检察工作日常;他们开拓创新、矢志奋斗,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让我们一同领略榜样精神,学习他们克难攻坚的忠诚履职和专业担当,以此明方向、励斗志、见行动。“依法能动履职”就是要用心用情用力把“繁杂急要”的政工工作做好,把检察队伍带好,把干警利益维护好,把干警维护公平正义的积极性调动凝聚好,始终坚守初心、坚守底线、坚持原则,踏踏实实完成好组织交办的每一项工作。——邱琦邱琦,现任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从检17年来,该同志始终保持着拼搏奉献、争创一流精神,先后在公诉、控申、未检和政工等多个岗位历练,业务能力出色,工作业绩突出,先后获评“广东省三八红旗手”“广东省先进女职工”“惠州市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该同志牵头在全市率先推行科级干部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刑事申诉和民事行政监督申请权利告知和风险提示等制度,以女性特有的爱心、细心、耐心,用法治方式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所在部门连续6年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该同志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网吧”和“非法使用童工”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健全辖区未成年人帮教配套体系等举措,最大限度保障辖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带领团队荣获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转岗政工部门后,该同志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党建队建等工作成为全市基层院和惠城区区直单位排头兵,带领政工团队探索推行的“嵌合式”党建工作法在全区首场模范机关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获评全省基层院“一院两品”优秀品牌,推行的“以‘双轮驱动’之检力护航惠民之州”融合品牌获评2021年度全省基层院“一院两品”十佳融合品牌。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邢曼、纪瀚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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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耀检徽】黄菊群:手持法律之利剑,做人民群众永远的“守护人”

今年是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匠心耀检徽”专题,推出9名广东检察先进典型。他们当中,有的在执法办案一线恪尽职守、有的在普法宣传业务开拓创新、有的在综合行政岗位任劳任怨。他们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始终保持在思想上行动上对党绝对忠诚、理想信念坚定;他们兢兢业业、担当作为,把追求极致融入每一个检察工作日常;他们开拓创新、矢志奋斗,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让我们一同领略榜样精神,学习他们克难攻坚的忠诚履职和专业担当,以此明方向、励斗志、见行动。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人生,作为一名法律监督者,我们要严谨、专业,不枉不纵地追诉犯罪和守护公平正义,把案件办好办扎实。在日复一日的办案和坚守中,我也渐渐笃定了自己的检察信念:我愿意手持法律之利剑,做人民群众永远的“守护人”。——黄菊群黄菊群,现任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二级检察官,先后荣获广东省优秀公诉人、湛江市优秀公诉人和湛江检察先锋人物等称号,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被评为“湛江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从检10年,该同志始终奋战在检察办案一线,共受理办结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均“诉得出、辩得赢,判得了”。该同志善于学习、勤于思考,逐步成长为善办重大、疑难、新型案件的业务能手。她承办的一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涉及专业的税务知识,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较为罕见,无先例可借鉴。为了办好该案,她一边向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学习相关税务知识,一边与审计人员探讨该案的计税数据、统计方法等,同时还查阅大量的刑事审判案例和理论文章。经过几个日夜的奋战,完成全部税票数据梳理工作,摸清税务计税周期和方法,在审查报告内制作了数个统计分析表格,清晰地展现出涉案人员虚开增值税的时段、发票份数、税额等情况。她反复审查案件材料、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并协调多方交流探讨案情,最终顺利将该案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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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耀检徽】 叶剑敏:愿一身检察蓝,终生不褪色

今年是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匠心耀检徽”专题,推出9名广东检察先进典型。他们当中,有的在执法办案一线恪尽职守、有的在普法宣传业务开拓创新、有的在综合行政岗位任劳任怨。他们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始终保持在思想上行动上对党绝对忠诚、理想信念坚定;他们兢兢业业、担当作为,把追求极致融入每一个检察工作日常;他们开拓创新、矢志奋斗,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让我们一同领略榜样精神,学习他们克难攻坚的忠诚履职和专业担当,以此明方向、励斗志、见行动。检察人要有检察的情怀,我们把工作做完叫做职业,把工作做好叫做专业,把工作做精叫做事业,我们要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守护检察公平正义。——叶剑敏叶剑敏,现任肇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先后荣获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广东省“最美普法人”、广东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等称号。该同志业务过硬、勇挑重担,先后办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如办理方某某违法所得没收一案,该案的成功办理为国家挽回接近5000万元经济损失,成为该类案件在肇庆地区的典型范例,并收录在《国家公诉——共和国70年典型案例及法律文书评析》中;在办理一起网络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结合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要求,让被害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感受到司法温暖、检察温情,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该系列案办理情况被央视《焦点访谈》栏目进行宣传。该同志深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落实“双向保护原则”,指导各地开展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综合救助。统筹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活动,共组织开展校园普法活动500多场,覆盖全市学生近20万人次。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统筹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拍摄普法微课,确保全市中小学生法治教育不间断。该同志敏锐地将法治教育与乡村振兴工作结合起来,在广宁县江屯镇联和中心小学建立全省首个农村留守儿童法治关爱基地,并担任该基地“法治班主任”,该基地被评定为市级首批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并在2020年被广东省普法办评为优秀普法项目。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邢曼、纪瀚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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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耀检徽】洪敏桦:让孩子们成长得更好

”今年是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匠心耀检徽”专题,推出9名广东检察先进典型。他们当中,有的在执法办案一线恪尽职守、有的在普法宣传业务开拓创新、有的在综合行政岗位任劳任怨。他们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始终保持在思想上行动上对党绝对忠诚、理想信念坚定;他们兢兢业业、担当作为,把追求极致融入每一个检察工作日常;他们开拓创新、矢志奋斗,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让我们一同领略榜样精神,学习他们克难攻坚的忠诚履职和专业担当,以此明方向、励斗志、见行动。检察官的目光既要看向“案内”,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又要看向“案外”,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助推分级预防和社会治理,致力从源头上降低涉未成年人犯罪率,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远离犯罪并且免受犯罪侵害。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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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耀检徽】杨芹:守护公平正义,践行为民司法

今年是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匠心耀检徽”专题,推出9名广东检察先进典型。他们当中,有的在执法办案一线恪尽职守、有的在普法宣传业务开拓创新、有的在综合行政岗位任劳任怨。他们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始终保持在思想上行动上对党绝对忠诚、理想信念坚定;他们兢兢业业、担当作为,把追求极致融入每一个检察工作日常;他们开拓创新、矢志奋斗,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让我们一同领略榜样精神,学习他们克难攻坚的忠诚履职和专业担当,以此明方向、励斗志、见行动。“行程万里,人民至上。”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维护舌尖上的安全、保护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关注公民信息安全等,从最初主要关注个案公益损害修复,到现在更加注重抓溯源、治根本,抓前端、治未病,更加充分发挥制度治理效能。凝聚公益保护共识、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做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忠实守护者是公益诉讼检察官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杨芹杨芹,现任佛山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佛山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佛山市第一届法制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从检20年来,该同志始终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在办案第一线作表率、当先锋。带领的团队先后获评全国行政检察优秀办案团队、全国公益诉讼检察优秀办案团队、广东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该同志先后在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多部门多岗位历练,办案细致认真、一丝不苟,工作业绩突出,先后参与办理“飓风一号”等500余个案件。该同志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开展佛山市“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三轮行动方案及“水生态环境治理”“肉品安全”“青春校园无烟草”等多个专项行动。推动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指导办理“425B”全国涉案金额最大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追偿修复生态环境费用近30亿元。提起全国食药领域诉讼标的额最大的民事公益诉讼案——“咔哇潮饮”案,诉请赔偿金额1.7亿元。办理张某等制售假药系列案,对制售假药的人员全链条追责,该案获评广东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作为支部书记,该同志重视支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建设,创建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益民同行1+1”党建+业务融合品牌,开展“党的生日话职责——做对党忠诚的公益卫士”等主题党日活动,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的了解和认识。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邢曼、纪瀚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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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耀检徽】苏楚平:“如我在诉”,不负韶华

今年是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匠心耀检徽”专题,推出9名广东检察先进典型。他们当中,有的在执法办案一线恪尽职守、有的在普法宣传业务开拓创新、有的在综合行政岗位任劳任怨。他们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始终保持在思想上行动上对党绝对忠诚、理想信念坚定;他们兢兢业业、担当作为,把追求极致融入每一个检察工作日常;他们开拓创新、矢志奋斗,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让我们一同领略榜样精神,学习他们克难攻坚的忠诚履职和专业担当,以此明方向、励斗志、见行动。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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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耀检徽】陈维:数据赋能,为研判工作插上信息化的翅膀

今年是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匠心耀检徽”专题,推出9名广东检察先进典型。他们当中,有的在执法办案一线恪尽职守、有的在普法宣传业务开拓创新、有的在综合行政岗位任劳任怨。他们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始终保持在思想上行动上对党绝对忠诚、理想信念坚定;他们兢兢业业、担当作为,把追求极致融入每一个检察工作日常;他们开拓创新、矢志奋斗,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让我们一同领略榜样精神,学习他们克难攻坚的忠诚履职和专业担当,以此明方向、励斗志、见行动。大数据时代,数据分析不是简单的加减乘除,而是要通过科技赋能,深度融合业务,构建多维度的数据指标和分析模型,为研判工作插上信息化的翅膀,真正发挥检察运行态势的“晴雨表”、服务领导决策的“指南针”和彰显司法为民的“助推器”作用。——陈维陈维,现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室二级主任科员,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全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全省检察业务尖子、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深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该同志长期从事数据统计和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工作,牢固树立大数据思维,以数据赋能服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做优数据分析,推动成立指标提醒、常规分析、专项分析和综合分析“四位一体”的研判会商工作机制,累计编写各类数据分析报告300余篇,《刑事“案-件比”情况分析研判报告》等多篇报告获省、市表扬。做深理论研究,通过重点课题调研、理论文章撰写、业务书籍编撰以及分析研判会商等多种方式,切实发挥理论对实务的引领作用。深度参与《深圳近十年刑事犯罪形势分析及趋势预测》《深圳金融犯罪情况分析及对策建议》等深圳市重点调研课题,广受好评。做强数据系统,深度参与研发“落实办案责任制数据监测平台”“智慧案管通”“业务数据分析研判”“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等多个信息化系统。做细数据查询,日常联系对口单位30余个,累计提供“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专项工作在内的各类数据查询2000余次,助力平安深圳、法治深圳建设。做好数据培训,研发精品课程《检察业务数据概论》。依托院团委,发挥青年团干“传帮带”作用,共同耕好司法统计“责任田”,输送各类统计人才20余人,赴茂名、惠州等地授课交流,助力检察系统青年成长成才。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邢曼、纪瀚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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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耀检徽】鄢静:知难而上,精益求精

今年是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匠心耀检徽”专题,推出9名广东检察先进典型。他们当中,有的在执法办案一线恪尽职守、有的在普法宣传业务开拓创新、有的在综合行政岗位任劳任怨。他们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始终保持在思想上行动上对党绝对忠诚、理想信念坚定;他们兢兢业业、担当作为,把追求极致融入每一个检察工作日常;他们开拓创新、矢志奋斗,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让我们一同领略榜样精神,学习他们克难攻坚的忠诚履职和专业担当,以此明方向、励斗志、见行动。“依法能动履职”,是一种精益求精的执着,一种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尝试的坚持,一种明知难为而为、明知困难而不退的责任和担当。不仅体现在对案件的精雕细琢上,更多地体现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我管”促“都管”,更深地融入社会治理之中。——鄢静鄢静,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先后荣获全国“平安英雄”、全国检察机关首批重罪检察人才、广州市首届“最美禁毒人”、广州市“最美退役军人”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该同志2004年转业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不懈努力,迅速实现从军人到检察官的转变。从检18年来,该同志办理审核各类案件上千宗,其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就有百余宗。办理了广州首例打击电信诈骗后台技术支持人员的“5·26”专案、广东首宗技侦材料转换为庭审证据使用的贩卖毒品案,指导广东唯一入选全国首届百场优秀庭审的全国首例“三项规程”观摩庭。以承办个案为契机,经过近两年的不懈努力,主导建立技侦证据庭审转化机制,相关工作经验获最高检推广。指导办理的三宗贩卖毒品案,被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南方日报》等主流媒体广泛报道,其中两个案例入选《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典型案例》。该同志注重加强党建引领,参与打造的“公诉启航”工程被评为广州市百优基层党组织案例,带领党支部先后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等荣誉。该同志善于学习,注重总结,在《中国检察官》《当代检察官》《广州检察》等刊物发表专业论文10余篇,作为最高检巡讲团成员参与专题巡讲活动,并应邀到公安部、山东省委政法委等单位授课。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邢曼、纪瀚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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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极致的检察工匠】郑树丰:运用法医知识来辨别真伪、还原真相

今年是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追求极致的检察工匠”专题,推出9名广东检察先进典型。他们坚守忠诚奉献“底色”,引领专业精进“亮色”。他们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把追求极致融入每一个检察工作日常。他们砥砺初心、勇于探索,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让我们一同领略榜样精神,学习他们克难攻坚的忠诚履职和专业担当,以此明方向、励斗志、见行动。辨别真伪、还原真相,是法医追求的最高目标。作为一名检察法医,就是发挥法医技术专长,分析案子的证据是否立得住脚。这些年,能够为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双方辨明真相,为检察院办案工作贡献力量,为老百姓在检察环节的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出一份力,我感到十分自豪。在这二十多年的法医工作实践中,我常常提醒自己:“认真,认真,再认真一点。”因为,我清楚:每一纸鉴定,它决定着一个人、几个人,甚至是几个家庭的未来。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办好每一个案件,就是对维护公平正义、守护万家灯火的最好诠释!——郑树丰郑树丰,现任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法医。从检25年,该同志始终牢记人民检察官的使命担当,严谨细致对待每一个案件细节,以精湛的专业技术还原案件真相,紧握刀笔开展技术性证据审查,诠释着检察法医坚守公平正义的初心使命。自2007年正式开展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以来,共受理案件3680件,其中纠正错漏案件368件,纠错漏率达10%,近三年来,揭阳市院办理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案件数量在全省检察机关位列前三。长年累月的法医工作让该同志练就了精湛的法医鉴定技术,他善于抽丝剥茧,总能透过各类案件的“迷雾”探明真相。在对郑某故意伤害案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中,经对伤者黄某的创口反复检验,该同志发现伤者创口不连续,应按损伤致多条创口的损伤标准来评定黄某的损伤程度,于是作出了黄某“轻伤二级”鉴定意见依据不足,建议重新鉴定的审查意见,经广东省公安厅刑事技术部门法医、中山医知名法医教授和省院法医专家会诊,均一致同意郑树丰同志的意见,最终按一般治安案件调解处理完结,有效地防止错案发生,该案在最高检开展的专门知识检察人员参与办案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中获评26个典型案例之一。该同志热爱学习,善于总结经验,笔耕不辍,撰写的论文《错误鉴定原因分析一例》《活体损伤鉴定中胸部损伤后复查X线片的重要性》《揭阳市检察机关法医文证审查分析》分别在《中国法医学杂志》《广东公安科技》发表,并受邀在全省检察机关技术人员培训班上为学员们作题为《发挥法医技术平台作用助推检察业务发展》的经验介绍。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邢曼、纪瀚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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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极致的检察工匠】王小琴:履职一小步,服务人民群众一大步

今年是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追求极致的检察工匠”专题,推出9名广东检察先进典型。他们坚守忠诚奉献“底色”,引领专业精进“亮色”。他们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把追求极致融入每一个检察工作日常。他们砥砺初心、勇于探索,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让我们一同领略榜样精神,学习他们克难攻坚的忠诚履职和专业担当,以此明方向、励斗志、见行动。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肩负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重大责任。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的职业追求和理想。一场持续4年的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得以彻底解决,让我对司法为民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们在履职过程中,有时只要多迈出一小步,往往就是服务人民群众的一大步。——王小琴王小琴,现任清远英德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广东省第一届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第二批全省检察业务尖子、广东省先进女职工、第三届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能手、清远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等称号,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人才库,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聚焦监督,敢做行政执法“亮灯者”。在办理林某某与某行政机关行政争议裁判执行监督案时,该同志坚持“求极致”工作态度,经过调查核实后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最终法院采纳检察建议,恢复对案件的执行,并对问题财产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该案被最高检评为行政裁判执行监督典型案例。司法为民,愿做检察温情“传递者”。在办理管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中,该同志始终坚持以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为工作导向,辗转联系上被执行人张某兄弟,多次释法说理,最终使他们与管某达成和解协议。管某在收到张某兄弟多方筹借的15万元赔偿款后,向王小琴赠送锦旗以表谢意。捍卫公益,甘做绿水青山“守护者”。探索建立公益诉讼“随手拍”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途径,真正将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策划并参与制作的公益诉讼动漫宣传片荣获第二届广东省法治文化节“我眼中的法治”优秀微视频作品。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邢曼、纪瀚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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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极致的检察工匠】宋颖:老百姓可感受、能认同的公正最有价值

”今年是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追求极致的检察工匠”专题,推出9名广东检察先进典型。他们坚守忠诚奉献“底色”,引领专业精进“亮色”。他们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把追求极致融入每一个检察工作日常。他们砥砺初心、勇于探索,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让我们一同领略榜样精神,学习他们克难攻坚的忠诚履职和专业担当,以此明方向、励斗志、见行动。新形势下,做优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检察官不仅要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善用检察智慧解决问题;还要保证案件质量,切实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这份对检察事业朴素的热爱是我始终保持工作热情的内生动力。——宋颖宋颖,现任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先后荣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东莞市先进工作者、东莞市“政法先锋”等称号。该同志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第一线作表率、当先锋。在办理某燃气总公司董事长李某某等人受贿抗诉案过程中,亲历复核重要证据,自行侦查固强补弱,完善说理强化检察主张,最终审判机关采纳抗诉意见,彰显了检察机关反腐倡廉的决心和力度,实现了对职务犯罪打击不枉不纵的效果。该同志法律素养较高,检察理论知识扎实,积极协助在职务犯罪案件指定管辖、办理流程等工作方面建章立制,推动东莞地区监检法衔接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2018年至今,东莞检察机关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从未出现衔接中断情况。该同志在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中主动作为,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先后赴东莞市委党校、东莞以纯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企业开展普法宣讲,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贡献检察力量。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责任编辑:邢曼、纪瀚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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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诈骗套路深,佛山功夫来拆招

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养老诈骗套路一招接一招如何接招?别怕!检察官用“佛山功夫”为您拆招!↓↓↓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