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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现代化建设的奋斗者】庄凯慧:用心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近期,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现代化建设的奋斗者”专题,推出一批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一起追寻奋斗者的脚步、聆听奋斗者的声音。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要以检察为民理念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推动未检工作提质增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庄凯慧
庄凯慧,现任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从检8年来,她始终秉持对法律敬畏、对工作负责之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先后荣获“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汕尾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认真履职尽责,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通过深入调研,她发现辖区宾馆、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突出,便与公安机关沟通,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违规酒店。为做好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监督工作,在总结办案经验基础上,她牵头制发汕尾市首份《督促监护令》并推动全面落实。根据个案特点和监护履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逐一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监护人发出督促意见要求。她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沟通工作,主动融入未成年人保护法构建的六大体系,与相关部门共同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力。
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
责任编辑:徐国勇、梁诚
编辑:刘雅、张菲菲、胡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