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心耀检徽】 叶剑敏:愿一身检察蓝,终生不褪色
今年是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匠心耀检徽”专题,推出9名广东检察先进典型。他们当中,有的在执法办案一线恪尽职守、有的在普法宣传业务开拓创新、有的在综合行政岗位任劳任怨。他们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始终保持在思想上行动上对党绝对忠诚、理想信念坚定;他们兢兢业业、担当作为,把追求极致融入每一个检察工作日常;他们开拓创新、矢志奋斗,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让我们一同领略榜样精神,学习他们克难攻坚的忠诚履职和专业担当,以此明方向、励斗志、见行动。
检察人要有检察的情怀,我们把工作做完叫做职业,把工作做好叫做专业,把工作做精叫做事业,我们要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守护检察公平正义。
——叶剑敏
叶剑敏,现任肇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先后荣获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广东省“最美普法人”、广东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等称号。
该同志业务过硬、勇挑重担,先后办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如办理方某某违法所得没收一案,该案的成功办理为国家挽回接近5000万元经济损失,成为该类案件在肇庆地区的典型范例,并收录在《国家公诉——共和国70年典型案例及法律文书评析》中;在办理一起网络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结合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要求,让被害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感受到司法温暖、检察温情,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该系列案办理情况被央视《焦点访谈》栏目进行宣传。
该同志深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落实“双向保护原则”,指导各地开展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综合救助。统筹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活动,共组织开展校园普法活动500多场,覆盖全市学生近20万人次。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统筹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拍摄普法微课,确保全市中小学生法治教育不间断。
该同志敏锐地将法治教育与乡村振兴工作结合起来,在广宁县江屯镇联和中心小学建立全省首个农村留守儿童法治关爱基地,并担任该基地“法治班主任”,该基地被评定为市级首批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并在2020年被广东省普法办评为优秀普法项目。
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
责任编辑:邢曼、纪瀚
编辑:刘雅、胡钊